浅谈宋元明时期礌石形制与辨识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孙政委

礌石,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亦称为桀石、蔺石、垒石,最早见于《左传》。礌石作为因功能而命名的器物,因生产制作时间、使用环境场所的不同,形态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对宋元明时期礌石形制的分类,讨论礌石形制与生产、使用之间的关系,对城墙类遗址出土礌石的辨识提出相关的看法,以期对相关遗址考古发掘中礌石的甄别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宋元明时期礌石的考古发现

宋元明时期出土礌石的遗址50余处,出土数量有数千枚,多出土于地理位置重要、经历较多战事的古代城邑,例如开封北宋东京城顺天门遗址出土有圆球形石质礌石118枚、统万城西门城遗址出土球形礌石460余枚、商丘睢阳故城遗址出土陶石质各类礌石近200枚、重庆奉节白帝城遗址城墙出土礌石9枚等。这些礌石质地均为陶质或石质,但大小形制不一。如南京狮子山出土的8枚明代礌石,其中大者直径35厘米,重达50千克,石材雕琢“浑然一体”;开封北宋东京城顺天门遗址出土礌石小者直径10厘米左右,仅拳头大小。

宋元明时期遗址出土礌石的形制分析

在宋元明时期近七百年的时间中,礌石的形制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本文在讨论其形制特征时忽略其具体时代属性,按照其外观形态可以将礌石分为三类。

一是球形。球形是礌石中最为常见的形态,也是能够直接确认为礌石的形态。按照器表特征与生产方式可以分为两个亚型,圆球形、不规则球形。

圆球形  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陶质礌石,表面光滑,无雕琢痕迹,均为先手工制成土坯,再入窑一次性烧制而成。此类礌石见于商丘睢阳城西南城墙遗址、扬州宋宝祐城外瓮城墙和瓮城壕。扬州宋宝祐城遗址出土陶质礌石3件,泥质灰陶,质地细腻,表面呈灰黑色或灰白色,有刻划痕,略不平整,直径10~11厘米(图:1)。另一种礌石由石块或砖块雕琢而成,表面略光滑,有精细雕琢痕迹。如元上都皇城南门瓮城门址出土3个球形砂岩质地礌石,直径8.5~13厘米(图:2)。

不规则球形  多由青砖或石块改制而成,制作粗糙。此类礌石数量最大,见于开封顺天门遗址、扬州护城河遗址、遵义养马城与海龙囤遗址、金上京会宁府城墙等遗址。如东京城顺天门遗址出土石质礌石118个,大多呈不规则球形,表面粗糙,大小不一,直径多为8~15厘米;金上京遗址腰墙出土的礌石(标本TG01S③C:1),花岗岩质地,有明显的凿击痕迹,凸凹不平,直径14厘米(图:3)。

二是方体形。此类礌石由石块、砖块或石碑等修整而成。见于商丘睢阳城西南城墙遗址、元上都皇城遗址。元上都遗址出土礌石(标本LYDQ:2),白黄色砂岩,略呈方形,正面光滑,背面略不平整。长10.4、宽10.8、厚10.4厘米。礌石正面原有阴刻楷书,现存两行:北为今都,始作城隍(图:4)。

三是圆饼形。此型礌石均由青砖、石块改制而成,将条砖或者石块四角敲掉,稍加雕琢成为圆饼状。如贵州遵义海龙囤遗址城垣、关隘遗址比较完整礌石8件,黏土岩质,圆饼形,器身有平头錾和尖头錾加工痕迹,直径8.5~16.6、厚9.6~10.4厘米;开封顺天门遗址礌石(标本T1615⑨:13),呈不规则球形,表面有明显的凿痕,凸凹不平,直径约14.6厘米,厚约10厘米,重为4.4千克。此礌石有一个平面,平面上有:……武泰军……赠开府……(天或失)守……(图:5)。

四是不规则形状。此类礌石多为石质,形体较大,重达数十千克,多为天然石块、卵石或石碓、石碾、石磨盘简单改制而成。如重庆奉节白帝城遗址城墙出土礌石,为椭圆形天然河卵石,长径19厘米、短径14厘米(图:6);再如金上京南城南垣西门遗址出土礌石,为石磨上半部分。顶面内凹,底面刻凹槽,残长24.3、厚5.4~11.2厘米(图:7)。

礌石的形制与生产、使用方式的关系

礌石形制与生产方式的关系

从礌石生产方式的角度上看,可以将考古发现的礌石分为三种形制。

第一种为圆球形。圆球形是目前发现礌石数量最多的状态,其形态规整,均呈略标准球形,绝大多数直径在8~18厘米中间,偶见直径30厘米以上者。尤其是陶制圆形礌石,直径多在12~15厘米,在制作时应严格按照一定大小生产,具有一定尺寸的统一规定。在生产陶制礌石时,需要经过取土、配泥、球坯塑制、阴干、入窑烧造等多道繁琐生产工序。此类礌石或制作规整,或雕琢精细,必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从事礌石的生产工作,同时也需要大量时间的投入。此类礌石应该是在非战争期间有组织、有计划生产制作的战备防御物资。

第二种是方形与圆饼形。此类礌石均由其他器物改制而成,虽然没有圆球形礌石规整,但是基本上经过稍微修整。开封顺天门遗址出土带有铭文的圆饼形礌石,应为墓碑或功德碑在宋金战争中因缺少石材被拿来敲打制作礌石使用的。元上都皇城遗址出土的礌石正面原有阴刻楷书“北为今都,始作城隍”,也应由石碑改制而成。《宋史·郭永传》中正有“以断碑残础为砲,楼橹皆坏,左右蒙盾而立,至有碎首者,良久城陷”的记载。此类礌石多由生活、生产工具制作而成,均经过稍加修正,显示出在制作时应有一定的时间,但面临原材料不足的情况,才会将石磨、甚至石碑作为原材料加工制成,极有可能是守城之军被长时间围困时制作而成。

第三种是不规则形状礌石。此类礌石在制作时没有经过精雕细琢,仅是将大件石质物品简单分开成若干较小的形态,或者直接利用房屋建筑砖瓦。可见此类礌石制作之时的简单暴力,反映出其制作时间的仓促,极有可能是战争持续时间较长,城内外缺乏攻防武器或使用殆尽而临时征集制作而成。此类礌石多为石磨盘、石碾、石碓等日常百姓生活工具,甚至石碑都可以简单改制而成,若非临时迫切急需,也不会毁掉生活以及生产工具,甚至拆毁房屋来制作此类战备物资。

礌石形制与使用方式的关系

《三国志·魏志·许褚传》记载:“兵矢尽,乃令壁中男女,聚治石如杆置四隅。褚飞石掷之,所置皆摧毁。贼不敢进。”《元史》中也有“亦思马因相地势,置砲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声震大地,所击无不摧毁,入地七尺。宋安抚吕文焕惧,以城降”的记载。礌石作为古代攻城战争中一种重要的攻防双方均使用的武器,无论是对攻城者,还是对守城者都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对于攻城者,多为面对高大且坚固的城墙,投掷礌石只能选择机发,即使用投石机将一个超大礌石或者一兜数十枚较小的礌石投向城墙之上守军。南京狮子山出土的明代礌石,重达50千克,发现时“镶嵌”在距离地面约3米的山体中,应是攻城时遗留在此处。

而对于守城者,既可以选择在城门、城隅,甚至城内安置投石机攻击远处城外的敌人,也可以士卒手掷投向近处敌兵。《宋史·陈文龙传》有“兴化有石手军者,能掷石中人”的记载,说明至少在宋代已经有专门用手掷礌石攻击敌人的“手石军”。考古发现的形制较小的石质与陶制礌石极有可能是手掷攻击敌军的礌石。《武备志五·堡约》对守城使用礌石的使用方式记载十分详细。“大者为悬石,用废碾石、陆轴之类为之,鼎足凿孔,下系铁绳,下续麻绳。小堡每面五六枚,大堡每面十余枚。小者为掷石,取之溪涧皆石,须重一斤上,每陴可三百余。掷石亦间备大重四五十斤者,以济悬石之不足。大抵敌有入壕墙者,则众以掷石共毙之。其推车蒙革肩板而至者,则下大石或以悬石击之。”可见对于进入城壕后的敌兵则用手掷礌石攻击,对攻击撞城门敌兵与撞车则用较大的礌石。

礌石的辨识

基于以上分析,针对城墙类遗址考古所出土的大量陶制、石制礌石其辨识原则有以下两点:一是有固定的形状,基本呈球形、圆饼形。《武备志五·堡约》:又石之圆褊者,其去有力且大声,敌尤畏之,号曰“飞石”。“褊”应为“扁”字通假。可见圆或扁的礌石,不仅杀伤力强、射程远,且在投掷时会发出较大的声音,起到一定的震撼作用,应是作为礌石的最佳形状。因此将此类器物认定为礌石是毋庸置疑的。二是与球状礌石同出的方形或者不规则石块或砖块。此类器物既不是出现在夯土之中,也没有固定形状。在商丘睢阳城墙西南角城内侧出土有一处分布集中但无序堆积的砖块、石块,大小尺寸不一,并且完整者较少。综合其出土位置,可以确定不是城墙上的墙砖,也并非废弃建筑材料,应是堆放在此处用于防御的武器,其使用功能应与礌石相同。

结语

礌石是依据其使用功能而得名,作为中国古代战争中的攻防武器,在非战争时期专门生产作为储备武器时,有充分的时间与准备,制作的礌石应具有一定的固定形态,多为圆球形或圆饼形,其材质既有陶制,也有石质。《武备志三·整器械》亦记载“如措办不及,即令避贼,人于进城之时,各纳数块(石块)”,也可以说明战争进行中,守城物资尤其是战备礌石消耗过度时,抑或是临时据险防御时,作为临时补充的武器,则没有固定的形状,既可以将碾石、石碓、石碑等敲碎而成,也可以直接利用周边的建筑砖瓦或者天然石块、卵石作为礌石,来补充防备物资,以御来敌。

(作者单位:商丘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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