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定级工作既是评估和确认文物价值的基本性环节,也是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有助于深化革命文物理论研究。2022年至今,笔者参与了山东、河北等省份的革命文物定级工作。三年间数十场定级实践中,笔者深刻认识到,革命文物定级绝非简单套用标准进行机械评判的过程,而是一项具有创造性的专业活动,需要善于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成规,立足文物实际科学定级,其核心在于准确把握定级标准与实践应用之间的辩证关系。山东省革命文物定级小组将烟台市博物馆馆藏曲成山烈士家书评定为革命历史类馆藏一级文物,正是运用辩证思维,科学把握革命文物价值评判中的“大小之辨”,将“小人物”的家书评定为一级革命文物的生动案例。
曲成山,山东牟平人。1942年,20岁的曲成山与家人不辞而别,几年后通过他写回的家书,方知其当年离家是为了参加革命。抗日战争胜利后,根据党中央关于八路军挺进东北的战略决策,曲成山作为鲁中军区一员奔赴东北,编入东北民主联军。1947年,在吉林山城镇战役中,担任排长的曲成山因冲锋在前等事迹受到嘉奖。1948年,他参加辽沈战役,战役胜利后,又参加平津战役;紧接着一路南下,参加汉(武汉)浔(九江)间渡江战役;解放武汉后,参加湘赣战役;1949年底参加广西战役;1950年春参加海南岛战役。1950年6月,海南解放后约1个月,他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集团军一员,在尚未充分休整的情况下,直接转移到辽宁丹东。同年10月,作为最早一批志愿军战士入朝作战。1951年6月,牺牲在朝鲜战场。在离家的9年间,他共寄回5封家书,其中4封品相完整,1封只剩小半页。最后1封家书写于1951年5月18日,在寄出后约1个月他就牺牲了,这封家书也就成了绝笔。
曲氏家书作为革命文物定级时,首先引起笔者注意的是,他从朝鲜战场寄回的家书的材质和形制,其纸张厚实细腻,类似于铜版纸,上方印有“EIGHTH AMRY SPECIAL SERVICES”,自制的信封上亦粘贴印有相同英文字迹的纸张。这张信纸特殊的物质属性引起笔者探究的兴致。经过研究,定级小组认为它是曲成山所在部队战胜美国陆军第八集团军(也称第八军团)所缴获的信纸。从侧面佐证了抗美援朝我方战胜美军第八军团的史实,同时,志愿军使用美军信纸写家书,应是出于某种需要,展现了当时志愿军在朝鲜战场上的物资供应情况以及军旅生活等诸多方面。家书的材质和形制本身已具备证史和补史的功能,于是,从这张特殊的信纸着眼,笔者建议定级小组突破常规评定思路,深入挖掘其潜在的文物价值,并提议重新审视人物与文物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给予其更高等级的认定。
根据《文物藏品定级标准》及当时山东制定的革命文物定级暂行标准等文件规定,与“重要人物”“著名烈士”等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可定为一级文物。若按现行评定标准,这些家书难以达到一级革命文物的等级要求。定级小组通过深入分析家书内容,全面考察曲成山的革命事迹,从各方面挖掘和评估其价值。研究发现,这些家书不仅因其材质和形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更在以下三个方面展现出独特的价值内涵:
其一,曲氏家书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能够发挥文物的证史、补史作用,为深入认识党史军史提供了崭新个案。家书所反映的曲氏的革命经历既具典型性又富有独特性。其革命生涯的第一站就颇为特殊。胶东地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基地,作为山东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曾设立山东六大军区之一的胶东军区,大多数胶东子弟选择在家乡参加革命,成为胶东军区的一员。胶东军区是挺进东北的主力之一,胶东本身还是八路军经海路挺进东北的集结地和起运点,但作为胶东人的曲氏却并非胶东军区的一员,而是鲁中军区一员奔赴东北战场。关于曲氏离开胶东而在鲁中军区落脚的具体过程虽已难考,但这段经历不仅具有独特的历史研究价值,还提出几个亟待考证的关键问题:曲氏为何从胶东转赴鲁中?其革命历程是始于独自远赴鲁中,还是先在胶东参加革命后随部队调动?两军区之间是否存在人事调拨关系?这些都是现有党史军史研究中的薄弱点。
其二,从参加革命的地域和经历上看,曲氏的革命生涯遍布齐鲁大地和白山黑水,辗转于东北、华北、华中、中南、西南边陲,又转战海南,再返东北赴朝鲜战场。就革命历程而言,跨越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三个重要历史时期。虽然其革命地位未臻显赫,但这段典型而独特的革命历程,既具证史之功,又有补史之效,具有显著的历史价值与革命文物价值。
其三,曲氏家书反映了革命者丰富的思想和情感世界,是发挥文物以史鉴今作用的绝佳素材。首先,家书反映了他坚定的革命信念。在1951年5月18日信中说:“为了解放朝鲜人民保卫祖国安全,我一定要尽到最大的力量完成抗美援朝的光荣任务。”其次,家书反映了他浓烈的家国情怀,特别是他正确处理国与家、革命与个人关系的崇高境界,以及舍小家为大家的博大胸怀和格局。在1949年9月19日信中说:“有其他问题,只好胜利完成后回家探望。”在1951年5月18日信中说:“因为我现在正在执行着抗美援朝重大任务,不能回去看家,因此希家不必挂念。等待将来朝鲜人民全部解放后男可能返乡看看两位老人。”再次,家书反映了他真实炽热的思乡之情和对家人真切浓郁的眷念之情,记录了其作为革命者的心路历程。他自投身革命至英勇牺牲的9年间从未回家。在1949年4月29日的信中,他关切地问“祖父母二位老人家现在健在吧”“在家之时所住的房子是借的,现在不知又迁到哪里去了”“不知家中种了几亩地”“家弟在作什么工作”“妹妹家现在家庭如何”“请来信示知”。在9月19日信中说:“关于我母亲的病现在已经好了,我很放心。”这些既反映了他的情感世界,又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体现了广大革命者的共同信念和高尚情怀,给人以直观而深刻的启迪,从而更彰显革命文物资政育人的重要意义。
经过全方位、立体化、深层次的发掘,定级小组认为曲氏家书具有独到的、很高的文物价值,达到一级革命文物标准,一致决定将其定为一级革命文物。这一典型案例的关键在于科学把握了文物的核心价值,慎重处理了“大小之辨”,为革命文物定级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这个案例的直接启示在于,革命文物的级别虽然与相关人物的历史地位和影响力有一定关联,但这种关联并非必然,知名人物或重要人物的遗物并非具有较高的文物级别特征,尤其是他们的生活用品等,如果与革命活动无关,则不宜过分拔高其价值,甚至不应简单归于革命文物范畴。反之,“小人物”的文物也可能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因此,革命文物级别的评定应以文物本身的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为根本依据。
这个案例的深层启示在于,要科学认识定级标准和定级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当前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革命文物定级标准,各地虽已制定地方性标准,但这些标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有待完善之处。需要说明的是,定级标准仅为革命文物评定工作提供指导原则和基本参考,鉴于革命文物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和独特的时代特征,在实际定级工作中,应以文物本体价值为核心,避免简单套用标准条款。这项工作要求专业人员既要具备扎实的学术素养和辩证思维,还要善于运用科学分析方法,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科学认知,深刻把握革命文物的本质特征,辩证处理价值判断中一般与个别、相对与绝对、偶然与必然、形式与内容等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准确揭示革命文物的内在价值,为其定级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