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西藏文物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文物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开展,8月5日,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在拉萨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专题辅导会。
授课专家围绕中国文物保护法制史、文物保护法第二次修订主要内容、文物保护基本法律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内容,结合各类现实案例,深入系统解读法律条文,并结合西藏实际提出建议,为西藏文物部门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提供指导,也为《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方向和更有力的指引。
会议强调,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区各级文物部门要以此次专题辅导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自治区文物保护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守护好西藏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西藏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文物局等单位领导干部现场参会,西藏各地市文物局干部职工通过线上视频会议接受专题辅导。
(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