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昀报道 8月7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体育局和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云南夜间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升文旅等部门联动服务质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市场安全。
《措施》明确要延伸公共文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州市级以上文博场所在重大节假日每日延长开放1.5小时、公共体育场馆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推动落实文化文物单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支持各级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面向市场开发文创产品,举办夜间沉浸式数字体验展、夜间特展等。重点支持昆明市提升翠湖博物馆群,在陆军讲武堂、革命军事馆周边开展主题文创集市试点。组织“遇见云南”夜间民族特色广场舞活动并按程序给予奖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工作日夜间,免费向游客开放。
《措施》还提出,要注重科技赋能夜间文旅。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建好“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服务平台,提供游线介绍、实景导航、智能讲解、个性化定制和优惠政策发布等“夜游云南”服务。支持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市场化运作,利用光影投影、增强现实、激光水幕等技术,推出集观赏、互动、体验、巡游于一体的行进式、沉浸式体验场景。
此外,《措施》还就打造夜间文旅经济标杆城市、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创新“遇见云南”产品、丰富夜演产品供给等多个方面作出相关要求,充分挖掘云南省商文旅体资源优势,进一步繁荣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