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重要的中华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地,文物资源丰厚、风格独特。目前,全区已调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点4468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37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处、自治区级603处、市县级1700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3点(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可移动文物百万余件(套)。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文物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文物保护状况持续改善,文物考古与研究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和成果利用不断拓展,文物活起来成效显著,在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作出了积极贡献。
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自治区文物机构体系逐步完善。1959年6月,成立首个文物管理机构“中共西藏工委文物古迹、文件档案管理委员会”,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管理轨道;1964年升格为“西藏文物管理委员会”,标志着文物保护正式纳入政府治理体系;1996年撤销西藏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西藏自治区文物管理局,实现机构层级跃升,奠定全区域统筹管理基础。布达拉宫管理处、罗布林卡管理处、西藏博物馆等6个局属事业单位相继成立,除拉萨市单设副处级建制的文物局,其余地市以及74个县(区)文物局均在文化和旅游局加挂文物局牌子,区直文物系统组织架构日趋合理,地市县三级文物机构逐步加强,文物保护事业在机构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大力实施“青蓝结对·薪火相传”文博人才培育工程,积极参加全国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和“传帮带”等方式,加强与内地科研单位合作,文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法治化建设不断推进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颁布出台并实施了多项地方性文物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文物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高。1959年7月,拉萨市人民政府发布了第一个保护文物布告,具有划时代意义。1990年5月31日通过首部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确立法律框架。改革开放至今,陆续颁布实施了10余部关于加强文物工作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针对重点文物(如布达拉宫)制定多个专项保护条例,迭代修订,形成精细化管理制度。同时,各地市也相继出台了特色保护条例(如老城区、古村落、红色文化资源、芒康盐井古盐田等),实现文化遗产类型与地域全覆盖。建立出台文物保护工程、资金管理、技术评估、寺庙文物保护、革命文物保护、野外文物点保护管理等配套制度,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为依法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政策保障,初步建立了以国家文物法规为主体、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法规体系,形成了依法保护、依法管理的文物工作格局。目前,正在开展《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修订工作。
文物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始终把握好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基本前提,在夯实文物工作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取得实效。一是加强重点文物保护维修项目建设。累计投入大量资金,先后实施了布达拉宫、萨迦寺、罗布林卡等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性维修保护工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文物保护维修、安全防护、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等项目665个,以布达拉宫文物(古籍文献)保护利用项目为代表的各类文物保护项目相继开展并取得实效,一大批珍贵文物得到抢救修复,极大改善了文物保护单位状况,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强化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相继召开全区文物工作、革命文物工作等会议,出台文物安全、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让文物活起来等政策性文件,印发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利用、江孜宗山抗英遗址等近20个总体规划和专项保护规划,茶马古道西藏段、唐蕃古道西藏段、丝绸之路南亚廊道西藏段、芒康盐井古盐田纳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完成66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划定公布工作,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现代化文物治理体系和系统完备的政策保障体系。三是开展文物普查全面摸清家底。根据统一部署,先后开展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实地调查,复查“三普”文物点4277处,新发现文物点2370处,是全国增长比例较高的省区,涌现出那曲羌塘女子普查队等先进典型。完成百万余件(套)馆藏可移动文物登记建档和查漏补缺工作,完成石窟寺等资源调查,15通碑刻石刻入选《第一批古代名碑名刻文物名录》,文物资源状况逐步廓清。
文物安全防范力度不断加大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始终将文物安全作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安全是文物工作红线、底线、生命线的意识,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推动构建全覆盖、全链条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一是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规范,全面落实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制定出台文博单位安全管理、督察约谈、行政执法、消防安全、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管人员管理等制度,聚焦火灾事故、法人违法、盗窃盗掘三大风险,常态化开展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持续强化文物安全管理。二是防范水平进一步提升。建立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和应急预案,强化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和人为风险(火灾、盗窃等)。针对野外文物防护难题,科技赋能打造全区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实施尼阿底、杰顿珠宗文物安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项目,构建远程监控、智能预警、应急指挥于一体的闭环管理系统。那曲市申扎县文物保护点嘎尔索岩画野外文物安全看管员加层荣获第五届“最美文物安全守护人”称号。三是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同检察院、法院、公安、海关等部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积极防范和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大力排查整治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用气、安消防设施管理使用、施工现场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坚持跟踪问效,督促落实整改。持续强化文物安全防护体系构建,文物保护单位人防、技防、物防能力显著提升,文物行业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文物系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取得了布达拉宫41年“零火灾”、文物领域7年来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良好成绩。
文物考古发掘研究不断加强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考古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历程,为实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实物证据与学术支撑。1956年,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赵宗溥首次在那曲采集到一件细石核,拉开了新中国西藏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并行的序幕。1961年2月,考古工作者在拉萨澎波农场东北进行的考古发掘中清理出8座古墓葬,这是西藏境内的首次田野考古实践。1977年至1979年,昌都卡若遗址的考古调查与发掘,是西藏第一次大规模考古发掘,奠定了西藏考古学根基。此后,西藏自治区与兄弟省市考古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开展了拉萨曲贡遗址、札达皮央·东嘎佛教石窟寺与佛寺遗址、札达古格王国遗址等数次文物考古发掘和调查登记,基本掌握了西藏境内各类文物、古迹以及重要考古遗址的分布状况。近年来,西藏自治区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印发《西藏考古工作规划(2021-2035年)》,加强央地协同、校地合作,促进多学科联合攻关,全面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围绕青藏高原人类起源、农牧业起源、西藏地区与中原地区联系、西藏地方文化演进过程等重大历史问题,系统实施45项主动性考古发掘项目和218项大型基建项目考古调查。梅龙达普遗址、尚嘎岗遗址将人类首登青藏高原的历史推前至10万年前,玛不错遗址实证西藏腹心地区在4800年前就与四川和中原地区有着密切联系。曲贡文化遗址、故如甲木墓地和曲踏墓地、桑达隆果墓地、玛不错遗址先后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西藏高原女子考古队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不断深化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坚持以弘扬革命精神、传承革命文化为切入点,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通过物证守护、记忆重构、教育浸润三重路径,将红色基因植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命线。印发《西藏自治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西藏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2023-2035年)》,14个县区被国家公布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公布挂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155处,认定可移动革命文物1592件(套),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馆等7处博物馆单位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中央人民政府驻藏代表办公处旧址等11处博物馆单位命名为自治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的十八大以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资金,实施了18军52师师部旧址、张国华对印自卫反击战前线指挥部旧址等47处重要历史和革命遗址遗迹的保护展示工程。编制川藏线、青藏线革命文物主题游径规划,举办“雪域丰碑——西藏革命文物展”等展览,推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馆等云展览,联合援藏省市推出“革命文物进边疆”联展,开发革命文物文化创意产品,推动革命文物传承运用出新出彩。
博物馆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活力不断增强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文物实证历史、塑造认知、滋养生活、展示形象的价值作用。西藏博物馆新馆和日喀则、山南、昌都、阿里等地市博物馆建成开馆,林芝、那曲博物馆主体建设完成,藏戏博物馆、西藏毛主席像章博物馆、阿里进藏先遣连纪念馆等专题博物馆、纪念馆对外开放,建设挂牌萨迦寺等19个寺庙文物陈列馆,全区博物馆体系布局更加优化、社会效能日益彰显。大力推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反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主题鲜明、叙事生动的精品展览百余个,“藏东辉煌”特展、西藏博物馆基本陈列“雪域长歌——西藏历史与文化”等入选中宣部、国家文物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精品展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推介项目、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特别奖等,推动文物展示方式融合创新,开展西藏博物馆通史展、民俗展等10个“云展览”。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沉浸式打造考古研学活动,“以布达拉宫金顶建筑谈汉藏各民族交融”“行走的课堂”等研学活动让青少年触摸历史、感知文化,发挥中小学“大思政课”教育实践基地、干部教育基地和社会教育基地作用,促进文教融合。利用特殊节点组织开展传统民俗活动、红色故事讲解员大赛、文物展览“九进”“文博大讲堂”等形式多样、亮点纷呈的文博特色活动千余场次。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全区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年参观人数达500万人次,文化创意产品收入超亿元,文物保护单位服务游客、文创开发促进转化利用工作成效显著。积极服务全区对外开放和外事工作大局,文物进出境展览亮点频现,充分展示西藏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不断讲好中国西藏故事,展现中国西藏形象。
文物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年来,坚持以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为抓手,以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校为依托,用科技赋能文物保护、实现文脉延续。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文物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文物科研课题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持续推进文物科研课题申报和管理。强化文物保护科技水平,建立“国家指导+兄弟省份和科研院所、高校支援+西藏落地”联合攻关机制,积极参与科技部“贝叶经保护修复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关键技术类)”以及“青藏高原新石器至吐蕃时期考古学文化序列构建”等重点科研项目,研究“西藏早期人类的起源与迁徙”“西藏新石器时代考古学区系类型”等重大科研课题,开展阿嘎土改性材料研究。成立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西藏联合工作站,推动建设西藏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和保护科研工作站。完成布达拉宫票务系统智能化改造,建成西藏博物馆智慧博物馆、罗布林卡一体化综合管理与智慧化服务等平台,实现AR导览、智能预约等数字化服务全覆盖,科技创新赋能文物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60年来,西藏文物工作从基础薄弱走向体系健全、从以抢救性保护为主走向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从单纯保护走向保护利用协调发展,不仅有效守护了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维护了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也极大增强了西藏各族人民的中华文化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为西藏的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提供了坚实支撑。
下一步,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将以考古研究重构历史叙事,以科技创新实现文明延续,以教育浸润培育认同根基,全面加强文物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断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切实推动“让文物活起来”,以改革创新精神谱写西藏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