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宝鸡市文物局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全市普法宣传重点,面向文物普查、执法巡查、宣教服务、考古发掘“四个一线”重要阵地精准发力,持续推动文物保护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全市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5场次,覆盖群众超5万人次。
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宝鸡市采取市级组队、逐县普查的方式,集中力量、广泛动员,坚持普查到哪里、就把文物保护宣传到哪里,有效提升了文物普查成效。普查队员们化身一个个宣传员,像播种机一样将保护文物的理念播撒到宝鸡的田野乡村、城镇街市。新修订文物保护法颁布施行后,市普查队第一时间组织全体队员举办专题学习会,以“普查+普法”有效联动,旨在引导广大群众通过积极参与文物普查,树立文物保护意识,共同营造全社会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宝鸡市文物局联合市司法局在集中宣传月,统筹安排文物保护普法宣传与执法巡查工作。依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立的宝鸡周原博物院,承担着几十平方公里的遗址巡查任务,遗址区内人口众多、活动频繁。如何让世代居住在这片土地上的群众正确了解、保护与利用文物,需要长期的耐心宣传与引导。该院发挥驻守周原遗址的优势,组织宣传车辆走街串巷,反复播放法律条款,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农村集市开展宣传。
宝鸡市各级博物馆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六进”活动,把《文物保护法》宣传带到群众身边、搬进中小学课堂。在今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宝鸡市活动主场宝鸡青铜器博物院前广场,全市各博物馆将《文物保护法》宣传作为必展项目和重点内容。此外,法门寺博物馆将普法宣传融入中小学生研学活动,陇县博物馆走进乡镇学校开办文物保护法课堂。
涉及文物保护前置的有关要求是《文物保护法》修订的一大亮点,也是宝鸡普法宣传的一个重点。宝鸡市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胡望林从事考古勘探发掘工作多年,对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有着切身的体会。他和同事们一致认为:要想把文化遗产保护好,必须在事前防范上下功夫,尤其要从提升“先考古、后出让”等政策知晓率和执行度着手。秉持着这一理念,宝鸡市考古研究所定期组织人员深入考古发掘工地反复宣传,确保将《文物保护法》最新要求传递到每一个项目单位。结合文物保护前置要求的落实,不少县区以基层干部作为重点开展普法宣传,取得了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