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考古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考古研究水平和阐释转化能力,促进考古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古项目管理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提高多部门多学科统筹协调能力。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畅通与地方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社、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推动考古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加大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力度。应推动本地区考古发掘资质单位与科研单位、高校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引领综合性、跨学科研究,提升协同攻关能力。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应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学术课题意识和研究创新,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重大项目、夏商文明研究工程等重大科研工作。有关项目牵头单位应切实加强统筹协调,组建高水平团队集体攻关,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技赋能,提高考古工作质量和水平。
意见提出,广西、甘肃等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尽快制订出台措施,落实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健全本地区考古勘探管理制度,加大考古勘探工作检查、验收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应加强考古勘探队伍建设,督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完善考古勘探技术服务采购和管理方式,加大质量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在促进考古成果阐释转化方面,意见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积极推动考古成果传播,协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开展后续整理研究,会同经济、政治、文化、科技、医学等领域科研单位、高校,加强中华文明史和边疆地区考古成果展示利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协调考古发掘资质单位参与文物保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科普教育、国际人文交流等工作,促进考古和保护展示一体化。在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鼓励考古机构陈列室、考古工地、考古工作站、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面向社区、中小学开放,举办形式多样的公众考古活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做好考古成果转化,会同宣传部门等建立健全考古成果宣传机制,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谨准确发表考古成果;同时,规范讲解词、解说牌等标识解说体系,不断提升遗址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开放服务水平。
意见还就加强考古工地安全管理、健全临时库房管理制度、重视考古资料管理和出土(水)文物移交等方面工作作出相关要求。 (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