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闽台两地极为悠久的历史渊源与密切往来,在福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涉台文物资源,是千百年来海峡两岸人民共同创造的文化遗产。
近年来,福建省文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创新涉台文物保障机制,全方位推进涉台文物的保护工作。福建省出台了涉台文物保护法规制度,编制了福建省涉台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组织实施了一批重要涉台文物保护项目,涉台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根据福建省统计,共登记涉台文物151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70处,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03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545处。近三年,福建省完成安平桥(五里桥)南安段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等涉台文物修缮设计方案审批204批次,启动实施施琅故宅保护修缮工程等涉台文物保护工程58项,完成陈太尉宫修缮工程等涉台文物工程验收102批次。
接下来,福建省文物局将多方位推进涉台文物保护,进一步发挥涉台文物在联络海峡两岸同胞民族感情、加强海峡两岸文化交流中的作用。
(闵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