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物保护观念日益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国家层面制定法律的同时,各地方也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条例,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在文物保护领域,由于历史原因,产权归属于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保护利用过程中存在“保存难、保护难、传承难、管理难”等问题。针对这一特殊文物保护课题,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创新思路,吴兴区文物局于2023年启动私有产权类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计划,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保护模式,在财政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保存”问题,为同类文物的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吴兴方案”和“吴兴模式”。
古屋焕新生:多维发力,共同守护
产权归属于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古民居或转为民居使用的祠堂、书院等木构类文物建筑,如湖州吴兴的范家大厅、温州的司马第大屋等。这些文物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吴兴区针对全区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开展了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认真梳理了其安全管理情况,建立了吴兴区私人所有不可移动文物隐患清单,及时对单销号。同时,运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文物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以国际博物馆日为契机,组织吴兴区博物馆联盟活动,积极宣传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落实《吴兴区文物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属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月度巡查工作;区级业务部门对市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做到季度检查全覆盖;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做到年度检查全覆盖。
2023年6月,吴兴区组建了一支由乡镇文化工作者、文物爱好者、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组成的区业余文保员队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切实加大了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看护力度。
此外,还明确要求属地(除街道外)将文物安全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对文物保护单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等风险单位的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及维护经费予以保障;区级文物部门负责业务支撑、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同时,为有效应对处置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明确在保护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过程中职能部门与属地间的分工,为今后同类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办法,制定出台《吴兴区文物保护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吴兴区文物安全检查制度》《吴兴区文物保护部门属地协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资金+社区+政策+创新”:实现系统化保护对策
在保护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过程中,吴兴区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效果。通过修复老屋并赋予新的功能,吸引更多游客和创业者进入这些传统村落。此举在助力保护和传承地域文化遗产的同时,也为社区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社区活力的增强,进一步增强村民对本地文化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形成良性的文化保护和发展循环。同时,也改善了居民的生活条件。随着老屋的修复和再利用,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安全稳固的建筑结构、现代化的设施以及更加美观的居住环境大大提升了人们的生活质量。此外,随着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的发展,居民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从而有效提升了整个社区的经济水平。
由此可见,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保护利用过程中,一是资金补助与技术支持至关重要,实施修缮工程资金补助机制和技术培训有效解决了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资金短缺和技术匮乏问题,既提高了文物修缮的质量,也增强了业主的保护意识和能力。二是立法与政策保障不可或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规范文物保护行为、提供法律支持和操作指南至关重要。通过立法手段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系统性和持续性,防止因环节缺失导致的保护不力。三是社区参与和公众教育效果显著,有力提升了公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参与的积极性。这种自下而上的管理模式使社区成员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倍增。四是多样化解决路径,针对不同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差异化解决路径,展示了策略选择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共生院落模式、旅游驱动模式、市场化运作模式等都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结合吴兴区在私人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方面的经验,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文物保护工作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将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有机结合,保证文物保护的持续性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形成合力。二是深化社区参与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社区参与机制建设,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参与到文物保护各环节中。通过设立社区基金、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形式,激发民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执行力度。许多政策措施在执行力度和效果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强化监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作者单位:湖州市吴兴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湖州市吴兴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