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考古学”散论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张颖岚

随着考古学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日益紧密,关于公众考古学的学术探讨与研究也逐渐成为热点,以至于Public Archaeology到底该翻译成“公众考古学”,还是“公共考古学”等问题,学者们也见仁见智,发表了许多很好的见解。

考古学科的诞生以及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都与它所凭依的时代与社会有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公共考古”抑或“公众考古”这两种不同的译法,所反映的正是学界的不同倾向、视野与关注点。换句话说,这两种译法虽然在中文语境中各有侧重,但作为考古学与所处社会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而言,则是一体两面,实际上是考古学科面向社会需求在不同维度和层面上的响应。其中,“公共”是处理两者关系的核心与基础,“公众”则是处理两者关系过程中的视角与面向。如果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公众考古实际上是考古学科“公共性”这一思维基点的行动体现方式与价值实现路径,而如何把握好考古学与社会需求二者间的平衡,则是需要我们不断辨析思考的。

学术纯洁性与社会功用性的平衡

考古学作为兼具人文背景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法的一门实证性学科,其社会功用性始终是被赋予的一项重要责任。中国现代考古学诞生伊始,即在殷墟开始了长达十年的考古发掘与研究,其目的不仅在于推动学界由“疑古”走向“信古”,同时也从某种程度上通过民族文化寻根来提振时人抗击外侮的信心与勇气。近年来一些重大的考古发现也使那些曾经不为人所知的地点,迅速成为游客纷至沓来的热门景点,这也可以算是考古学社会功用性的另一种表现。

不过,如何把握好考古学自身的学术纯洁性与外界所期望的社会功用性二者间的平衡,对于置身其中的学者而言是一个非常大的挑战。比较典型的现象,就是在各地经常出现的“祖陵”“故里”“名人墓”之争。一些地方政府看重考古发掘研究所产生的“文化资源”汇聚优势,于是不遗余力地推动那些能够给当地带来即时利益的考古活动,并且当考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之后,又以保护与展示这些考古发现为由,开始热衷于大兴土木进行场馆建设,并大张旗鼓地“打造”宣传。当然,如果考古发掘与研究的整个过程是在立足学术、尊重科学、严谨而节制的前提下进行的,地方政府的这些行为倒也无可厚非。但当最终目标被设定为“短平快”的名利收益时,考古工作就成为服务于这一目标的手段,考古学家也就会被自觉、不自觉地裹挟于这种趋势之中。

当然,如果考古学的学术纯洁性与社会功用性二者间达到了一种相对平衡,那么不仅可以推动考古学自身的发展,也可以发挥出考古学科对当代社会的更大作用,这种正反馈又会成为促进考古学未来发展的积极力量。但是如果学术纯洁性与社会功用性之间的天平偏向了后者,具有一定功利倾向的预设性结论就有可能左右考古学自身的探索与研究,影响学者们的学术判断。尽管考古学在短期内可能会因为满足了社会“公共”需求而获得了更多的“公众”关注,但其长期效果还是有待观察的。

权威话语权与公众参与权的平衡

在考古遗址的保护利用过程中会涉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往往会出现权威话语权与公众参与权之争。如果我们将考古过程划分为发掘研究、保护利用这两个大的阶段,大体来看,在前面一个阶段的专业性要更强一些,考古工作者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与决策权,专业领域以外各方的参与权重并不太高。在保护利用阶段,考古工作者虽然仍具有一定的话语权,但保护、规划、管理、旅游等其他领域专家也参与其中并被赋予相应的话语权,政府行政官员、当地居民、投资方以及媒体、使用方等其他利益相关者也都有了参与的权利,并且在某些环节还有可能左右决策的方向。因此,无论是在考古的发掘研究过程,还是在遗址的保护利用环节,考古工作者及其考古活动所涉及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都会不同程度地出现权威话语权和公众参与权的分歧与冲突、协商与合作。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各方对考古活动都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这就需要我们既坚守考古专业的学术底线,也要以“公共”考古的思维,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解决彼此之间“非合作博弈”的困境。

此外,在考古的“发掘研究”阶段也存在着专家权威话语权与公众参与权之间的适应与调整。比如说,在早期殖民时代,欧洲的殖民者对美洲原住民的遗址和墓葬进行了大量的非专业性考古发掘,据不完全统计,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80年代后期,仅美洲印第安人的墓葬遗骸,美国各级博物馆和其他机构以及私人收藏团体等就收存有30万至250万具之多,而那些经过考古发掘出土或者民族学调查收集的美洲原住民物质遗产,也被作为展品在博物馆、展览馆等不同的场合陈列展出,引起了原住民的抵触与反对,认为这种展示活动是对他们民族圣物的不敬,还会消减这些崇拜物品的神力。随着美洲原住民公众参与权和话语权的增加,为了保护原住民的墓葬、遗骨、遗物等,美国在1990年正式立法并颁布了《美国原住民墓葬保护与返还法案》,对考古发掘研究、保护利用中的相关行为予以规范。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公众参与影响专业领域决策的案例。

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

考古学的“公共性”既是学科产生的背景与基础,也是其进一步发展的社会需求。如前所述,在考古工作的不同阶段,往往会出现因共同的利益诉求而聚合在一起的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这些群体之间因价值取向的不同而易出现分歧与矛盾。但是当我们在辨析这些矛盾对立关系时,首先还是要厘清这些利益诉求的性质,即哪些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哪些是代表一部分人的“个体利益”。当然,在分析何为“公共利益”、何为“个体利益”时,我们是需要有一个动态的辩证视角。比如说,当涉及某地一处考古遗址的“去”与“留”问题时,尽管对于当地而言,选择不再保留遗址可以延续既有的土地开发与城市发展规划,有利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是属于当地的“公共利益”。但对于国家而言,选择保留考古遗址则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文化需求,是属于更高层面的“公共利益”。如果将这两个利益相关方放在一起考虑时,我们就会发现,对于当地而言的“公共利益”,在与更为宏观的国家“公共利益”进行比较、权衡时,则是带有地方本位主义色彩的“个体利益”。这种动态的辩证视角,是我们在思考考古学“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冲突时需要重点关注的。

我国的很多考古遗址叠压于现代人类活动区域之下,在遗址区域及其周边现在都有大量的当地居民在生产、生活。这些遗址的存在,既为所在地带来了辉煌,也造成了潜在的压力,尤其是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不断增长,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有些地方基于一时一地的考虑,过分强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利益”需求,而忽视了更高层面的文化“公共利益”,曾给考古遗址造成了破坏。当然,近年来随着各地“考古前置”政策的逐步落地,考古工作因其所具有的突出社会、学术价值与国家文化“公共利益”而被置于更为优先的层面,对于化解不同层面“公共利益”间的冲突,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考古发掘保护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失衡问题。

但我们还应当看到,考古遗址的专业性保护也会不可避免地影响到遗址区内当地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需要我们从考古学的“公共性”视角出发,探索一种“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协调发展的保护新思路。

考古“热话题”与“冷思考”的平衡

近年来,关于考古新发现的话题成为各大媒体争先报道的新闻热点,一些面向大众的媒体传播形式也层出不穷,成为公众获取考古学知识的重要途径。诚然,满足大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文物考古知识传播与共享,是考古学“公共性”的一种体现形式与实现方式,也是今天考古学“走出象牙塔”、获得公众关注与社会支持的有效路径。但是在考古“热话题”的同时,我们的确还是需要有一些“冷思考”。譬如说,一些媒体往往更热衷于报道考古发掘中出土了哪些“奇珍异宝”,或者与历史传说中的某些人物、事件、神秘王国有着怎样的联系等;还有一些地方为了带动旅游、打造文化亮点,也会给一些尚处于学术研究探索阶段的考古发现直接贴上“最早”“唯一”等标签。这些在考古学公众传播中所出现的信息真实性与客观性扭曲的现象,是值得我们静下心来思考的:考古知识在面向公众的知识生产与信息传播过程中,是如何被媒体和公众所选择的?考古学者在共享考古成果的过程中,如何既能满足公众的求知需求,又不被他们的“猎奇”心理所左右与影响?

然而,也有学者通过分析指出,媒体作为向公众介绍考古发掘进展、传播考古知识、宣传推广成果内容的“中间人”,在选择报道内容时有较大的话语权和自主权,他们会根据专家的解读和介绍,基于传播学的理论和知识、结合社会热点和受众需求进行有所侧重的信息选择,其中的一些不恰当表述容易造成负面的影响。比如,用“挖宝”来比喻考古发掘,可能会造成误导,使公众认为考古就等同于挖宝;还有一些报道为了增加吸引力,会用另一种说法转述专家的解读,最终呈现给公众的考古信息是经过媒体过滤与加工的,因此有可能使所传达的考古信息失去了严谨和准确,让公众产生误解。在这一过程中,考古学者有必要及时向公众传递科学、准确、严谨的信息,以纠正媒体的信息传播偏差。

除了传统媒体以外,近年来也出现了自媒体等一些新传播形式。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兴的自媒体,“内容为王”这一准则是不变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因为大众对远古历史的好奇心和考古新发现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各类自媒体也纷纷涌入文物考古这个领域之中,试图紧跟一些热点考古资讯,提高自媒体的观看数、点击量与粉丝数量。如果这些自媒体是向公众普及科学、准确的考古学知识,倒也不失为一种考古学走向公众的有效途径。但是一些自媒体为了追求观看量的快速增长,会有意无意地夸大或扭曲事实,使考古信息的真实性与客观性受损,或者将严谨的考古学过于娱乐化,这是公众考古信息传播中要警惕的一种新趋势。

综上所述,无论是“公众考古学”,还是“公共考古学”,在处理考古学与社会需求二者关系时,既要“清心守正”,坚持自身独立性与学术纯洁性,履行学科被赋予的历史使命;又要“兼济天下”,思考自身的公共价值和社会意义,承担起助力社会进步发展的责任。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艺术与考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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