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郑州二里冈遗址发现了早于殷墟的商文化遗存。1955年,郑州商城遗址被确认发现。1959年,徐旭生调查偃师二里头遗址并推测其性质可能为汤都西亳。1961年,发掘者论定郑州商城为仲丁所迁的隞都。1978年,邹衡发表《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颠覆了二里头遗址西亳说和郑州商城隞都说,由此开启了夏商文化分野的大讨论。1983年,偃师商城发现后,又增加了偃师商城新西亳说与郑亳说的争论。七十年来,郑州商城考古发现不断累积,其性质或隞都或亳都的争议,尤其是与汤亳交织在一起的大讨论,使其成为夏商考古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节点,这一考古历程与探索经验值得回顾与思考。
郑州商城遗址与隞都
20世纪50年代,郑州二里冈遗址发现大面积商遗存,发掘者即怀疑其为仲丁所迁的隞都。郑州商城遗址得到确认之后,发掘者正式提出郑州商城即商代第十王仲丁所迁的隞都。郑州商城遗址的发现,不仅找到了早于殷墟的商文化,而且还是一处大型都邑遗址,由此商文化的考古学年表上溯至商代中期,这是商代考古的重大发现。与此交相辉映的是,偃师二里头遗址又发现早于郑州商城一个阶段的文化遗存。进入20世纪60年代,二里头晚期被认定属于早商文化,遗址性质被推定为商代第一王成汤的亳都——西亳。至此,从商代最早期的汤之亳都二里头,到商中期的仲丁之隞都郑州,再到商后期的殷都安阳,商代三座都邑的迁徙历程及商文化的发展脉络,似乎均已清晰可辨,整个商代考古学年表似乎也已完备。直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二里头、郑州商城、殷墟三处年代大致前后连续的商都遗址,一直被作为商年表和商文化的典型考古学标杆。然而,1978年邹衡的一篇文章,颠覆和打破了这一格局。
从汤居三亳说到郑亳说
商汤灭夏立商,是完成夏商交替的商朝第一王。《史记·殷本纪》:“汤始居亳。”《尚书·立政》:“三亳阪尹。”基于此,汉以后的经史学家们便注疏演绎出汤曾居有三亳之说,即:偃师西亳、商丘北的北亳、商丘南的南亳。汤居三亳说虽受到一些质疑,但一直广为流传。雷学淇、王国维相继否定三亳之说,均考订只有北亳才是汤都。董作宾利用殷墟卜辞复原商末征人方的路线,由此证明只有南亳才是汤亳。至此,长期纷扰的汤居三亳之说似乎已经平息,但现代考古学的蓬勃发展又促使老话重提,二里头遗址的发掘使汤都西亳之说复活,并且在1977年之前差不多已是考古学界所公认的论点。
1978年,注定成为夏商文化研究的关键年份。邹衡发表《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这便是汤都郑亳说的起始。郑亳说不仅是关于商都地望的一个重新论定,也是对原有夏商文化编年体系的一个重大修正。郑亳说主要论据有四:《左传》记载春秋郑地有亳城、郑州商城出土东周“亳”字陶文、与汤亳相邻的葛即在郑州附近、郑州商城的年代与内涵与汤亳相合。然而,这些论据遇到了逐一的质疑和挑战。
二里头西亳说与郑亳说的争论
郑亳说的颠覆性内容引起学界激烈的讨论。几乎与郑亳说发表相同时,二里头发掘者提出了鲜明的相反意见:二里头遗址为汤都西亳,夏商文化的分界在二里头二三期之间,其前为夏代文化,其后属于商文化。自此开始,郑亳说与西亳说的争议以及与此相关的夏商文化分界等问题的论战便拉开了序幕。
1980年至1982年,西亳说与郑亳说之间的争论进入高潮阶段。二里头发掘者连续发表与郑亳说商榷之文,邹衡进行了答复。郑州商城发掘者则继续坚持隞都说,并支持西亳说,另还有先商丘南亳、后西亳说者。双方之间的争论,除了文献依据与陶文异议之外,最大的分歧还是在于考古学层面,具体说来就是二里冈下层与二里头三期二者,究竟孰是早商文化的起始。这一问题表面上看是关于夏商文化分界的判定,其本质乃是考古学上的夏年与商年之分,其切入点正是汤亳时期早商文化的辨识与确立问题。
西亳说与郑亳说之争,促进了关于夏商文化分界问题的大讨论。自此,关于二里头遗址性质的争议开始进入纷扰阶段,或主张皆为夏,或认为部分属夏,以至夏商文化分界的看法涵盖了二里头分期的每两个期之间。但总体来看,争论大体上包括两大意见,即:二里头遗址皆为夏或部分属夏,其焦点就是将夏商文化分界置于何处,而这一问题又直接关联着最早商文化的载体——汤都之亳的考古学确认。这些讨论反映了郑州商城与汤亳的艰难对应,也正是夏商考古纵深发展的一个标志。
偃师商城新西亳说与郑亳说的竞争
1983年偃师商城的发现及由此而来的新西亳说,给旧西亳说与郑亳说带来了挑战。新西亳说更换二里头西亳为偃师商城西亳,又将二里头二三期或三四期之间的夏商文化分界,修改在二里头四期早晚段之间。汤亳地望之争进入纷扰复杂化时期。
面对偃师商城新西亳说,郑亳说者回应称偃师商城的性质为太甲所居的桐宫,同时还修正了关于郑州商城始建年代的看法:原认为二里冈下层H9(南关外期)时尚未筑城,现改为此时已经筑城并具规模,但关于商文化年表则继续保持原有看法,即南关外期仍为先商时期。
1998年至1999年,新西亳说者根据最新的考古发现确认:偃师商城小城的始建年代为商城一期一段,亦即早于二里冈下层一期H9所代表的时期;偃师商城是汤灭夏之后所建的新王都——西亳,因此是夏商王朝交替与文化分界的界标,一期一段就是最早的商文化。很明显,在新西亳说者看来,偃师商城的始建年代早于郑州商城一个阶段,夏商文化分界则较郑亳说提早两个阶段。要之,新西亳说以偃师商城作为最早商文化的载体,以此否定郑亳说。
少数二里头旧西亳说者依然坚守原有的观点。他们或提出夏商文化的分界在二里头一二期之间,并重申夏商一元结构;或同时质疑郑亳说与新西亳说的研究思路及方法,批评他们从客体的两个商城入手,来推断主体的二里头遗址为夏都和夏文化。可以看出,与旧西亳说相比,新西亳说与郑亳说之间的分歧已大幅缩减。新西亳说已接受认可郑亳说关于先商文化的论点(即支持下七垣文化体系),或者说立足于夏商文化二元结构体系。实际上除了亳邑地望之争以外,关于商文化年表以及最早商年的起始线,两说已经非常趋向接近,可视作基本一致。
另外还有一种将西亳说与郑亳说相协调的观点,认为汤有二都即西亳与郑亳。这种观点乍看似为调和之说,但此后随着争论的持续,这一论点的本质竟然成为一种趋向和归宿。总之,原西亳说者的分化,新西亳说与郑亳说的趋近,以及汤都二亳等等,表明学界关于汤亳地望与夏商文化分界的认识,已经逐渐趋近于大体一致的认识。
汤亳界标的重新审视
进入21世纪,新西亳说与郑亳说的新一轮论战,集中在汤亳的性质与夏商分界两个问题。新西亳说重申:汤亳分先商方国之亳与早商王国之亳,偃师商城为早商王国之亳(灭夏后的新都),因而是唯一的早商都城界标,不排除郑州为先商之亳的可能。郑亳说则针锋相对,称偃师商城为不准确的界标,同时确定郑州商城的始建年代为二里头四期晚段,且略早于偃师商城,因而是汤灭夏前后的亳都,而偃师商城是汤灭夏后在下洛之阳所建的宫邑即西亳。
至此,两说对新西亳或郑亳始建年代的认识已趋向一致,对夏商文化分界的把握也十分接近,尤为重要的是,双方已互相承认对方之亳以某种形式的存在。剩余的唯一分歧就是:汤灭夏之后的亳都,究竟是偃师还是郑州?这一争论结果的本质就是:何者为亳都,何者即为最早的商文化。若据此,汤居之亳的意义便不再是夏商分界单纯的实物界标,而且还是一种象征性的文化意象。
以汤亳为基点寻找最早的商文化,本是在无直接文字证据之下,以考古学探索夏商分界的一种辅助途径,但绝非是独一无二的方法与依据,所谓“唯一”之类的说法不免有些执着,商城始建年代与定都之间似乎并不一定完全重合。郑亳说者在强调确定汤亳的重要性时,还同时指出其他的相关途径:以文化间的同异比较,即文化类型的研究,来找出夏商文化的区别。换言之,汤亳时期商文化的辨识,应当还存在亳邑之外的佐证。毋庸讳言,数十年来的关于夏商分界及汤亳地望的争论,虽然最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在以汤亳作为界标这一问题上,可能因过于注重于界标本身尤其是时间线,而有些疏远了其原本的基础和意义。
两种汤亳说互相认可对方之亳的存在,不仅反映了对文献记载的某种附和与迁就性解释,更显示着单凭考古学文化编年体系与同异比较,来获得最早商年的途径是比较困难的,关于二里头四期遗存年代的多种解释就是一个例证。在没有直接文字的佐证之下,最早商年及夏商文化之分,大概只能获得一个比较接近于真相的、粗略的纵向区间和横向范围。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郑亳说创造的理论体系,以及诸亳说互相争论的实践探索,正是夏商考古学研究的方向与魅力所在。至于在探索与讨论过程中的思路与方法,的确存在着一些有待于完善的问题。然而,大胆求索与质疑商榷相辅相成,互相讨论以补证勘误,正是学术研究的正道。
郑州商城探索是考古学研究的一个典范
在连续数十年的大讨论中,郑州商城与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紧密纠缠在一起。从某种意义上讲,三处遗址无论是何种名号,都掩盖不了它们作为三代都邑的光辉,以及夏商考古学研究的经典地点,而郑州商城正是这一领域里的一个典范。
郑州商城遗址将殷墟与二里头连接起来,后来又与偃师商城相联系,由此构建起夏商文化比较完整的考古学编年体系,其承上启下,又四方关联,因此成为夏商文化体系中的一个关键性枢纽。在隞都、亳都的争论过程中,尤其是郑亳说与旧新西亳说之争,郑州商城遗址成为夏商考古学研究的集中实验场,代表着考古学与历史学融合研究的最前沿。无论亳隞二都位于何地,以郑州商城为起点进行的夏商问题大讨论,其本身就是考古学研究史上的一个奇迹。
(作者单位: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