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单独设立省文物局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鄂文

本报讯  12月11日,湖北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联席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编办、湖北省委编委有关批复精神,同意单独设立湖北省文物局,作为省文化和旅游厅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省文化和旅游厅不再挂省文物局牌子。

湖北是文物资源大省,文物保护任务繁重,单独设立省文物局,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文物行政管理职能,更好发挥机构专设、职能专责、业务专注的优势,全面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对于湖北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切实担负好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职责使命。要深入实施文化创新战略,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丰厚文化资源,着力打造长江文化高地,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加快建成支点的发展胜势。会议强调,要坚持文物普查和文化遗产保护“一盘棋”,高站位推进文明溯源、高质量开展文物普查、高标准加强传承保护、高水平推进研究阐释、高效能促进活化利用。要坚持“两个结合”的根本要求,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深度融合,让文物说话、让古籍说话、让遗迹说话,激活文物时代价值,彰显精神文化底蕴,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更好助力建设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要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协同机制,抓好成果运用,确保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完成。 (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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