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是我国古人的标准化理念和成功的实践范例。伴随着文明的发展与进步,标准化逐渐成为优化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手段。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诸领域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越高,标准化的需求就越大,事业发展的成效也越显著。在全球化、信息化和人工智能时代,标准化在各个领域意义愈发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关于加强文物科技创新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规划和文件。
文物保护标准化,旨在文物保护利用的全环节全面实施标准规范,以支撑精准管理、提升保护能力、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助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坚持文物保护标准化研究和实践近二十载,作为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文标委”,编号SAC/TC289)秘书处挂靠单位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ISO/TC349)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负责全国文物保护领域的标准制修订,标准宣传贯彻与实施监督工作;代表我国参与国际文物保护技术标准交流活动,向世界展示中国文物保护标准化的成果与特色。20年来,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逐步实现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各方面工作得到规范与完善。
起步与发展
我国的文物保护标准化起步相对较晚,但进行了诸多积极的探索实践。“九五”“十五”期间,与美国、澳大利亚合作,完成了《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这一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指导性技术文件;此间,文物保护领域共研究编制了《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等2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其中,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参与起草的《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是文物行业标准化工作的早期探索。
2005年,为规范并推动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筹建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及其信息化和信息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2006年6月,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秘书处设在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相应成立了标准办,具体负责秘书处工作。文标委以建立科学合理、先进适用、适应文物保护事业发展的标准体系,实现文物的保护、研究、利用、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与安全技术控制为目标,提出了文物保护标准化建设的5项战略性任务:建立标准化体系,加强行业标准的创新性,构建检测及准入体系,探索行业标准发展战略模式,实施高素质人才培养战略。
至2012年1月第一届文标委届末,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化工作从无到有,完成了起步工作。文物行业标准化已经全面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体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管理组织架构基本形成;初步建立研究制定、宣传贯彻以及反馈修订的标准化工作技术路线;在前期打下的坚实基础上,文标委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25年10月,文标委归口的现行国家标准64项,国家标准计划2项;现行行业标准118项,在研行业标准计划202项。其中,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了8项现行行业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是9项在研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
已发布实施的标准为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保护单位和社会各界所重视,在行业管理、科学研究和工程项目中被广泛采用与遵照,标准实施应用取得成效。如《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室规范化建设与仪器装备基本要求》《文物展柜基本技术要求及检测》等多项标准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文件引用。关于文物建筑的11项国家标准及《文物建筑维修基本材料 木材》等29项行业标准被《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作手册》一书收录并引用。《古代壁画脱盐技术规范》在敦煌研究院以及全国其他单位涉及古代壁画盐害的保护研究和工程项目实施中得到应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文标委下设的文物保护专用设施分技术委员会,构建了文物预防性保护装备检测联合实验室,已完成60多家单位的200多次送检。
为保证标准的先进性、合理性和适用性,每年对标龄满5年的标准进行复审。采取标准自评估、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会议审查的方式,深入了解复审标准在文物保护实际工作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淘汰不适用的标准,提出修订落后标准计划。
走向体系化、规范化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而在此之前,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研究方面已经深耕多年,卓有成效。
2009年,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关于“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制定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该通知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査与考古发掘,博物馆,文物保护、博物馆信息化及信息建设5个方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了其中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准化体系研究的工作。
2012年,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与陕西文物保护研究院、北京大学等单位,参与了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制订工作。此后一直努力构建适应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以行业标准为主体,以国家标准为补充,与中国文物保护行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标准体系。
2017年,文标委提出发挥“文物保护标准化+”效应,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具体细分为“标准化+文物保护修复”“标准化+文物预防性保护”“标准化+公共服务”“标准化+文物保护装备”“标准化+科技创新”,并着重围绕这5个领域大力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同年,在《2017—2020年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中提出了80项标准计划项目,主要补充和完善了不可移动文物、博物馆以及文物调查与考古发掘等领域的立项标准,将文物保护标准体系确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文物调査与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及其信息化和信息建设5大类,进一步优化了标准体系分类,逐步解决标准立项不平衡的问题,不断优化标准体系,为文物保护行业的工作勾勒出蓝图。
如今,标准化工作已基本覆盖文物工作各领域,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各项标准在实践中落地生效,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实现从经验驱动向科学驱动的转变,保障了文化遗产本体的安全与真实性,为研究、传承与合理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也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长效支撑。
贡献中国力量
基于国内文物研究和工程中的领先地位、近20年的文物保护标准化成果,以及丰富的文物对外交流、工程援助经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持续开展国际标准化的前期筹备工作。2008年即进行了《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2013年组织开展《组建ISO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资料》编写工作。
2024年3月1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式批准设立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同年7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获批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并从基础通用、文物形态多见、国内研究和实践充分且领先、易于达成国际共识等4个维度,提出《壁画文物病害分类》等10个国际标准孵化草案。2025年9月,国际标准化组织文化遗产保护技术委员会年会在北京举行。我国代表团提出的《壁画病害分类》《丝织品文物病害分类》《中国书画文物病害分类》和《古陶瓷科学表征》4项国际标准预研项目建议受到参会各国专家的高度关注,为标准研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未来,在国际标准化领域,文标委将继续深化全球协作,凝聚保护共识,积极参与文化遗产国际标准研制与采用,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