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鲍家堂“仰韶晚期遗存”再分析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李宏源 张恒恒

安阳鲍家堂遗址位于河南省安阳市白壁乡鲍家集村,遗址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先后主要开展过两次考古工作。1962年至1963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在安阳洹河流域进行考古工作,调查并试掘了包括鲍家堂、大寒南岗、大正集老磨岗等遗址,其中鲍家堂遗址试掘面积8平方米,清理有大司空类型灰坑3座,简报主要公布了H1和T1零散出土的一些材料。1965年的正式发掘分东西两区,发掘面积达262平方米,清理出陶窑2座、灰坑32座,出土完整和可复原的器物三百余件。以往研究中,无论是正式报告还是相关研究多将鲍家堂视为单一的仰韶文化晚期遗址,目前来看,这一观点有待修订,鲍家堂可能存在着两类性质、时代不同的文化遗存。

安阳鲍家堂的两类遗存

A类遗存以试掘T1采集的大部分遗物、西区的T1~T3的⑤、⑥层、Y1、H4~H7、H15、H18、H19、H23、H25以及东区的H108、H114等为代表。上述单位多开口于西区的④~⑥层之下。

B类遗存以1962年试掘的H1、西区T1~T3的③、④层以及东区的T2004③层、H104等为代表(图1)。

就层位而言,两类遗存有着明显的年代学前后差异,由西区T1~T3③、④层叠压于⑤、⑥层及Y1、H25等单位之上以及东区H104打破H114来看,B类遗存明显要晚于A类。A类遗存从文化面貌而言,应系仰韶晚期大司空类型无误,但B类遗存的年代可能已经进入龙山时代早期。

A类遗存分析 A类遗存在豫北冀南地区的新乡洛丝潭、李大召、尚村、浚县草店、安阳大司空、大寒南岗、大正集老磨岗、柴库、磁县下潘汪、界段营、永年洺关、邢台柴庄、西黄村等地均有发现,其性质属于仰韶文化的大司空类型。鲍家堂遗址中的彩陶罐(H5:4、H108④:3)、彩陶碗(H7:7、8)、鼎足(T2⑤:13)等器物明显具有豫中地区同期文化因素,与大河村遗址所见同类器近乎一致,可推测其年代当与大河村三、四期遗存相当,也即属于仰韶文化晚期(图2)。

B类遗存分析 B类遗存中1962年试掘的H1所出陶器标本共计10件,包括罐(试H1:3、4、28、35)、盆(试H1:5、6、13)、钵(试H1:7、29)、碗(试H1:30)等。其中大部在A类遗存中均可觅得相似之物,但如罐(试H1:3),其口部压印呈花边状,宽折沿,颈部以下饰篮纹的作风明显更为接近于以辉县孟庄“仰韶文化”ⅡT191H2和“龙山文化早期”ⅧT69H91等为代表的一类遗存。《辉县孟庄》报告中将以ⅡT191H2、ⅧT69H91等为代表的单位划分为不同时期的两类遗存,但所谓孟庄“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早期”两者均流行花边口深腹罐、尊形器、斜折腹盆、长颈壶、豆、杯等而与本地所见仰韶晚期遗存有着明显差异。换而言之,两者应同属一类遗存,可称之为孟庄龙山早期文化,其年代相当于龙山时代早期。如此而言,鲍家堂试H1所包含的文化内涵是较为复杂的,但就地层学原理而言,我们只能以此单位所见最晚阶段的遗物作为其具体的年代,而偏早阶段的陶器只能视为晚期单位所出早期遗物。故而,我们认为鲍家堂试H1年代应已进入龙山时代早期,性质上当属于孟庄龙山早期文化。

1962年试掘的H1中发现的极少量年代偏晚的标本可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1965年正式发掘中所见的T1~T3③、④层及T2004③层、H104等所出遗物则让我们的认识进一步得到了确认。

罐(T1④:12)呈侈口,宽折沿,敛颈,弧肩,颈部以下饰横篮纹,其陶器作风与鲍家堂试H1:3、35及孟庄ⅧT89H103:1、ⅢT242W1:1等相同。

盆(T1④:1、T3③:1)为宽折沿,斜腹,其中T1④:1腹部饰横篮纹,其造型与孟庄T191H2:26、ⅧT69H91:13、ⅧT172H297:2等相似。

T2004③层公布有两件斜折腹盆(T2004③:2、8),应系大河村F19:10、T60④:4类折腹盆的进一步演化结果,其形态呈敞口,上腹部倾斜为甚,且折棱已近乎消失,与孟庄ⅧT172H295:16、ⅡT191H2:17等同类器近乎一致。

小罐(T2004④:5)口部外侈,腹部外折的形态与孟庄ⅧT67H5:1相仿。

H104公布的陶器标本中,盆(H104:2)呈窄折沿,深弧腹,其形态与邯郸槐树屯H2所见器物类同,而槐树屯H2同单位伴出的有接近于孟庄的花边口深腹罐及尊形器等,其性质亦同属于孟庄龙山早期(图3)。

年代学问题方面,孟庄龙山早期文化应大体相当于豫中地区的大河村五期遗存,诸如横篮纹罐形鼎(孟庄ⅧT391H102下:10)、斜折腹盆(孟庄ⅧT172H295:16、ⅡT191H2:17)、壶(孟庄ⅧT172H297:1、ⅡT191H2:22、ⅧT151H174:4)、杯(孟庄ⅡT191H2:28、ⅧT67H6:3)等均可在大河村五期文化及邻近的大汶口文化晚期找到相似之物。

由此可见,鲍家堂遗址中当存在着两类性质及年代均不相同的遗存,其中A类遗存性质属仰韶文化大司空类型,年代与大河村三四期遗存相当;B类遗存性质同孟庄龙山早期文化,年代已进入龙山时代早期,与大河村五期遗存相仿。但同时正如1962年试掘H1情况类似,B类遗存中同时也保留了大量的大司空类型文化因素,故而影响了遗存内涵的认识问题。

结语

由于以往公布的大司空类型遗存较为零散片面,学界对其面貌的认识尚不够全面,鹤壁刘庄遗址的发掘为其提供了新的契机。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为配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鹤壁市文物工作队和郑州大学考古系等组成考古队对其先后进行了四次发掘,共揭露遗址面积15150平方米,除了已公布的先商墓地材料之外,同时还发现了大量丰富的仰韶晚期大司空类型遗存。通过已公布及刘庄新材料的整理,我们认为大司空类型陶器核心器物群是以包括夹砂罐、敛口瓮、小口高领瓮、敞口盆、深腹盆、浅腹盆、折腹盆、敛口钵、直口碗、花边器盖等在内的多种器类组成,而花边口深腹罐、尊形器、斜折腹盆等器物在其文化中几乎不见。进一步而言,花边口、宽折沿且器表饰篮纹的深腹罐在豫北冀南地区的出现与流行应当昭示着一个时代的到来,是本地龙山时代早期最具特征的显性器物。

对鲍家堂遗址所谓“仰韶晚期遗存”的分析、辨别,有利于廓清豫北冀南地区仰韶晚期同龙山时代早期遗存的界限问题,明晰不同文化内涵,对进一步探讨大司空类型的去向及孟庄龙山早期文化的来源等相关学术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为国家社科重点项目“河南鹤壁刘庄遗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与研究(2005—2006)”(项目编号23AKG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洛阳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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