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野发掘的过程中,发掘遗迹的第一步是判断该遗迹的范围,也就是在田野中常说的划线。但是如何划线,或者说如何找到正确的遗迹范围向来是较为困难的事。北京大学版的《田野考古学》教材关注到该问题,在总结遗址发掘的基本原则时,其在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关现象”,即“依据土质、土色、包含物并参考其他相关现象区分堆积单位”。同时对“相关现象”进行了说明,“相关现象指凭借土质、土色等均难以把握区分时,需结合遗迹间的地层关系、遗迹性质、分布走向的趋势等多种因素把握遗迹地层和单位。在初步判断探方的平面现象后,解释各遗迹现象间的关系更应考虑这些‘相关现象’。”这条原则说明了在田野发掘时应该综合考虑除了土质、土色、包含物以外的多种因素,从而区分堆积单位,之后完成接下来的步骤,“完整把握遗迹单位的边界形态和轮廓面”,最后正确画线。“相关现象”对田野发掘中基于个人经验的综合考虑过程进行了概括,但是书中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论述。这里拟将其放回到遗址形成过程理论中进行阐述,以求能更好地理解田野发掘中的划线过程。
遗迹是怎么形成的?
遗址形成过程理论是由希弗(M.Schiffer)提出的,该理论推动了对田野发掘的深入理解。
一般而言,遗迹的形成过程能够分为N过程和C过程,其中N过程指的是自然因素对形成过程的影响,C过程指的是文化因素对形成过程的影响。对于过程考古学的代表人物希弗来说,总结N过程和C过程意味着找寻其背后的普适性规律。然而由于文化具有多样性,C过程背后并不全是普适性的规律,而可能是某种历史传统。
由此在这里将N过程的一般规律区分为地理环境、动物行为和植物生长三方面;将C过程分为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其中一般规律为希弗所提到的C过程,如房址分为修建、使用和废弃三个阶段,而特殊规律包含不同传统影响的规律。
由于过程考古的发展与科技手段的运用,学界对N过程的研究相对较多。其中地学考古、埋藏学、土壤微形态学等子学科均有助于在田野发掘中理解N过程,只是目前这些研究成果的运用多限于旧石器时代考古,在其他时段的田野发掘中运用不多。国内对C过程中一般规律的研究与运用时间较早,现在基本已形成共识。除以上这些之外,C过程中特殊规律的分析也较为重要。C过程中的特殊规律主要指在目前考古学研究的基础上能够辨认出的某些人类行为特性,这部分可分为时代共同传统、区域共同传统和文化共同传统。
首先是时代共同传统。这指的是在某个时间段的人群由于生产力水平相似,所以具有类似的行为,从而形成具有相似特征的遗迹。如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早期发现了大量的废弃遗存。从辽西地区的查海遗址到中原地区的磁山遗址到长江流域的上山遗址,这些遗址中均发现了具有完整器物或者大量动植物资源的储藏坑。这类遗迹在该时段的大量出现主要是因为当时人群生产力不高,定居性不强,需要定期离开居住地去寻找资源。而部分工具或者食物资源携带不方便,所以将其埋藏在这里,等待之后回来的时候再次使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时人群并没有返回,所以形成了现在考古学上可见的储藏坑。由于有了这部分的认识,当继续发掘该时段的其他区域的遗址时,就能提前意识到这类遗迹中可能出现完整器物或者动植物资源,并准备相应的科技手段。如发现完整器物之后能及时对其进行保护,有意识地提取残留物和微痕等信息。
其次是区域共同传统。这指的是某个区域的人群为了适应该区域的特殊地理背景,具有相似的行为,从而形成具有相似特征的遗迹。如在长江中游地区发现的大量城址。长江中游地区处于平原,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受到水患灾难影响较大。早在彭头山文化的八十垱遗址中,就采用修筑壕沟的方式帮助房址与聚落排水。而之后的大溪文化将从壕沟中挖出来的土进行了堆筑修整,形成了城头山古城。再到屈家岭文化时期,长江中游地区的城址越来越多,且修建越来越规范。通过对长江中游已发现古城的特征进行总结,一方面在考古调查中,通过对城址地理位置情况进行归纳就能顺着线索发现更多城址。另一方面,在发掘相关城址时,不仅能有意识地去找到聚落周围的城墙和壕沟,同时也能有意识地寻找房屋周围的排水设施。
最后是文化共同传统。这指的是同一考古学文化当中人群由于具有同样的文化传统,从而形成具有相似特征的遗迹。如兴隆洼文化的遗址中发现了较多房址。这些房址往往排列有序,房址内部多具有居室葬,有的房址在灶后面还有雕像等。这些研究基本明晰了兴隆洼文化房址的特征,而由于有了这些认识,在发掘兴隆洼文化的聚落遗址时,可以顺应聚落布局进行布方,在发掘中能够有意识地对房址的活动面进行发掘。
C过程中的特殊规律与特定传统中人类的相似行为有关。在以往发掘中,一线工作者在划线过程中也多会考虑这些行为,但仅是基于自身经验,而缺乏相应的理论概括。重新认识遗迹的形成过程之后,再回到田野发掘当中,遗迹划线的标准就不只考虑土质、土色、包含物。
遗迹划线所依据的标准
遗迹在形成过程中受到自然与文化多重因素的影响。在田野发掘中所见到的遗迹,由于形成过程的相似性,所以存在相似的特征与情景。遗迹特征、遗迹所处情景与土质土色包含物共同构成了遗迹划线所依据的标准。
遗迹特征是指不同的遗迹具有不同的特点。比如房址多有排列整齐的柱洞,活动面上有遗物、火塘甚至踩踏面。由于房址的时代、地域与文化的差别,火塘、遗物等遗存的分布位置会有所差异。比如墓葬多有特定的形制和朝向,随葬品与人骨的位置也多因传统不同而有所差异。不过在遗迹当中,灰坑的情况较为特殊,由于灰坑的性质模糊,在田野中很多特点不清晰的遗迹都被称为灰坑。随着田野发掘技术的进步和认知的改变,灰坑至少能够被分为窖穴、垃圾坑、自然坑等。但是到底哪些遗迹能被称为何种灰坑,还需要结合遗址形成过程和遗址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遗迹的所处情景则能被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该遗迹与开口层位的其他遗迹的关系。人为活动的遗迹很少有单独存在的情况。房址周围会有垃圾坑、储藏坑,而墓葬周围有相关附属遗迹。在进行推断的时候,当判定某房址为手工业作坊时,周围的具有自然坑性质的灰坑就可能考虑为储水坑。另一方面是该遗迹在这个遗址,甚至在这个考古学文化中的位置。同样是灰坑,在聚落内部房址周围的灰坑和在聚落外部的灰坑很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因此在现场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堆积形态。
划线的本质并不是找到所有土质、土色、包含物有差异的地方,而是要辨识并区分遗迹。在划线过程中,不仅考虑土质、土色、包含物,同时注意遗迹的特征与所处情景,能够提高划线的准确性。
遗迹划线的具体流程
具体而言,结合遗迹形成过程理论和遗迹呈现的状态和所处情景的分析,划线的流程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辨别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异同。不同地区不同时段的土质、土色、包含物有所差别,这部分判断主要依靠现场的工作经验。
其次是将遗迹与遗址现场联系起来。这一部分也就是考虑“相关现象”,或者说遗迹特征与遗迹所处情景。某些堆积的土质、土色、包含物虽然有差异,但是这种差异是否符合遗迹特征和所处情景。比如在田野发掘中,发现了一小块土质、土色、包含物有差异的堆积,但是该堆积形态不规则,不符合常见遗迹的特征,那么就需要考虑该遗迹是否被其他遗迹打破,或者是对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判断不够仔细,再或者这是更大灰坑或者地层里面的一小部分堆积。这些情况都需要根据具体条件进行分析,但是不能根据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差异就直接进行划线。
再次是反思划线的合理性。当确定该处堆积为某种遗迹之后,应该再次反思该遗迹的形成过程。比如在墓地中画出了房址,就应该考虑这个房址是否是真的房址,其与墓地的关系又是什么样?是否是墓地的附属设施?在该时段、该区域或者该文化的其他遗址中又是否有类似的现象?如果这些问题都能得到回答,那么划出这个遗迹应当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最后是正视田野发掘的未知性。即使今天我们的理论和发掘技术已经超越了前人,然而在田野发掘中依然有很多部分是未知的。目前所发掘的遗址和所了解的古人的生活方式都只占据了历史的很小一部分,因此在现场发掘时,依然会遇到很多能够看清土质、土色、包含物的差异,但是很难进行解释的堆积。对待这样的堆积,更需要将其完整记录,并以发掘者的视角尝试进行解释,而不是直接将其简单地划为灰坑或者地层。在一线发掘中不能判断的遗迹,根据其详细的记录表、照片和发掘日记或许在材料整理过程中能够进行讨论,又或许在之后某项研究中能够进行讨论。如果在田野发掘中直接忽略差异,将这种堆积直接判断成灰坑或者某种遗迹,那么无疑会损失很多有效信息。
小结
考古学研究的进步离不开理论与科技的发展,更离不开田野发掘技术的进步。在判断遗迹性质与范围的时候,除去考虑土质、土色、包含物,更要考虑这部分土质、土色、包含物不一样的位置有可能是什么遗迹。如果是遗迹,这种遗迹具有何种特征,存在于什么样的情景,是通过怎样的自然进程和文化进程形成。其中文化进程是否符合该地区、该时段与该考古学文化的特征尤为重要。在判断前能够对这些问题进行准确回答的话,那么划线的正确率应当会有所提升。而在这种思考下,即使没能划出完整遗迹的线,对堆积的详细记录也能够推动田野发掘的发展与考古学研究的进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