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拥有不可移动文物约76.7万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数量预计将有较大增幅,其中县级及以下文物占比较高。它们广泛分布在乡村田野间,却长期处于“弱保护”状态。许多传统民居、祠堂、老作坊因风雨侵蚀、年久失修,逐渐破败;部分村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将乡村布局统一规划,建起整齐划一的新式楼房;还有一些老建筑构件被当作“无用之物”,堆放于无人问津的角落。随着“空心化”现象加剧,村里常住人口锐减,许多低级别文物陷入“无人看管、无人修缮”的窘境,乡愁的物理载体正在悄然消失。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错综复杂。从机制层面看,低级别文物保护缺乏系统性规划,既没有纳入整体性保护框架,也未建立完善的登记、监测与管理体系。由于权责划分不清晰,文物部门、住建部门、乡镇政府之间存在监管壁垒,出现“谁都管、谁都不全管”的真空状态。从资源层面看,保护经费不足是突出问题。有限的财政经费优先保障重点文物,低级别文物尚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同时,乡村缺乏专业的文物保护人才,村民仅凭经验维护,难以阻止文物衰败,而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渠道也不够畅通。从认知层面看,无论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村民群体,均认为这些“不起眼”的文物价值不高,不能产生经济效益,不值得花大气力进行保护,缺乏保护的主动性。还有些地方将文物、古村落保护与乡村发展对立起来,认为文物保护工作是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使“拆旧建新”成为简单粗暴的选择。
留住乡愁,路在何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指明了方向,明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强调坚持应保尽保、推动系统性保护、促进公众参与,让更多承载乡愁记忆的低级别文物、乡土遗存进入保护视野。相关政策导向为留住乡愁、传承文脉提供了清晰指引。
树立系统思维,构建“大保护”格局。文物保护绝非孤立的单点行动,而应是覆盖全域、贯穿始终的系统工程。要打破“重高级别、轻低级别”“重城市、轻乡村”的认知局限,将城乡各类文化遗存纳入统一保护框架。以整体性视角统筹规划,兼顾单体保护与区域文脉延续,形成“点上出彩、线上连贯、面上完整”的文物保护格局。
锚定价值内核,坚守保护本真。保护文物的核心,是守护其承载的历史信息与文化价值。摒弃“重利用、轻保护”的功利化倾向,不搞脱离实际的商业开发,让老建筑、古遗迹在原汁原味的保护中,保留最本真的风貌与质感,让人们在触摸历史肌理中感受乡愁温度,在回望过往中获得精神滋养。
强化人文关怀,推动全民共享。文物保护不是少数人的责任,而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使命。要打破专业保护与公众参与的壁垒,搭建多元参与平台,让群众从“旁观者”成为“守护者”。通过加强文化传播与科普,讲好文物背后的乡愁故事,唤醒公众对乡土文化的认同与热爱,激发主动保护的内生动力。让文物保护融入日常生产生活,让乡愁记忆在全民守护中代代相传。
乡村低级别文物是乡村文明的载体,是乡愁的寄托。保护不是固守僵化过去,而是留住文化根脉,为后人保留精神家园。当古桥依旧横跨溪流,老院仍存烟火气息,旧祠延续民俗风情,乡愁便有了可触可感的载体。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唯有让低级别文物得到妥善守护,才能让乡愁不被时光冲淡,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落地生根、生生不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