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中之“神”何处寻?
——从顾恺之的人物点睛到宗炳的山水“畅神”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石宕川

魏晋六朝是中国人逐步发现美的时期。汉时绘画“成教化,助人伦”之用仍占主流,但绘画审美怡情之用也逐渐改变着画家与画论家看待绘事的方式。画家在技法运用上的大幅进步,使对应的绘画审美范畴也产生了新的观念边界,并由画论家划定。在六朝时代玄佛思想交织的文化背景下,伴随着“神灭与否”的理念论争,对绘画之“神”的审美观照成为传统美学理论世界颇具哲思意味的事件之一。

顾恺之与宗炳同为六朝画论巨擘,一位以人物画立说,一位以山水画开宗,二者皆以“神”为核心范畴构建其绘画理论,然其内涵与指向却大异其趣。顾恺之的“传神写照”聚焦于人物画领域,将“神”凝练于点睛之中,体现了对个体生命情态的捕捉。在瓦棺寺,顾恺之绘维摩诘像时将“点睛”留在最后,就是为了让世人一睹他轻点画像双眸时“逮神”的一瞬。而宗炳的“畅神”之说,则将“神”拓展至山水自然,构建了一套“山水有灵”的观照与创作体系。探讨二人“神”说异同及其思想源流,对理解六朝绘画美学思想由“形”及“神”、由“人物”至“山水”、由“目观”到“心识”的转变颇有裨益。

点睛之“神”:顾恺之的技艺理性与形神合一

张怀瓘提出“象人之美……顾(恺之)得其神”,顾恺之则在《论画》《魏晋胜流画赞》等文中反复强调“神气”“传神”的重要性。他说:“凡画,人最难……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所谓“阿堵”,即指眼睛。他认为绘画之妙不在形体之妍蚩,而在于眼中之所蕴。画人时,“有一毫之失,则神气与之俱变矣。”在他看来,点睛不仅是一种技法,更是捕捉生命气韵的过程。

顾恺之对点睛的执着,与当时大起浮屠的时代背景存在文化呼应。佛造像注重“开目”仪式,认为点睛是赋予人造之像以灵性的最后一步。顾恺之虽非佛徒,却身处佛教美术繁盛的时代,这种重视“目”的思想无疑影响了他的艺术观。“观照”“般若照见”之说,强调以智慧之眼洞察万物本性,与顾恺之“传神写照”之意在精神上相通。顾氏之“照”,虽非直接引自佛经,却与“观照”一词的内涵同构:皆重在以心悟形、以形现神。

“四体妍蚩,本无关于妙处”,顾恺之认为人的身体并非“神”的载体,真正决定画作生命力的,是“以形写神”的心手合一。其“迁想妙得”观进一步说明,艺术创作既需理性观察,又需灵性领悟。绘者在心中迁想,乃以想象延伸实景,在形与神之间建立感应。

然而,顾恺之的“神”仍属经验范畴的存在,是可见、可写、可逮的。他强调绘画的“技艺理性”,以人之神为核心,将艺术的灵性建立在人格与气韵的再现上。正因如此,顾恺之所代表的“传神”论,是一种以内在心理经验为基础的“形神合一”美学,是艺术对人之灵气的探求与阐发。

应目之“神”:宗炳的心识观与审美超越

宗炳所处的南朝宋时代与顾恺之生活的东晋时代并不遥远,因此人像画依然是绘事主流。但由于谢灵运等诗人将山水从玄言的附庸中解放出来,也引得当时的绘画主体发生了微妙的转变,作为其密友的宗炳,在这种审美转向下,逐渐将绘画的视野投向仅作为主流人像画背景的山川与自然。

“迹利则想动,伤其所以嶷”,这是顾恺之对摹山的经验主义谈,也间接说明山水本无“神”。与顾恺之不同,宗炳的“神”观可以看作是对顾恺之“神”观的抽象延展,其植根于体悟玄思与身向山川的某种结合。宗炳曾在庐山拜慧远,研习佛经,也曾隐居江陵,与何承天辩黑白,论形神。他提出“神可以观”与“应目会心”的创作原则,并认为:“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应会感神,神超理得。”在宗炳看来,山水具有灵性,“质有而趣灵”。画中山水不似人身,仅靠外在地描摹,既逮不到山的“五官”,也寻不出水的灵韵。但以“应目会心”之方式,便能与自然互感互应,与山川“四目相对”。绘画的“神”,并非存在于物象本身,而是在“目”与“心”的交互中生成。宗炳以“火焰之喻”说明此理:“皆心用乃识,必用用妙接,识识妙续,如火之炎炎卽而成焰耳。”人之识与物之灵在感应中续生不灭,这正是他所谓“神识”的哲思经纬。

宗炳在《画山水序》中首提“畅神”:“圣人以神法道,而贤者通;山水以形媚道,而仁者乐。不亦几乎?”他将“畅神”置于“以形媚道”的框架下,认为山水之观不应止于类比人之品德,而应在“无功利”的纯粹欣赏中实现精神超越。同时,心向山川的美学观使宗炳谢绝了其师慧远发自佛门的教条邀约,他用自己的眼睛感性而谨慎地对自然之物进行诉诸感官的审视,并在那一刻与同为画论家的顾恺之在艺术上达成了类如互文的默契。

顾恺之与宗炳,一位将“神”锚定于人物的眼睛中,另一位则将“神”释怀于山水天地间。这场围绕“神”的定位之辩,不仅是绘画题材的争论,更是两种不同哲学观、世界观在艺术领域的对谈。正如宗炳所言:“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类之成巧,则目亦同应,心亦俱会”。目与心在感性世界的悠然交汇,方能引发画家之内在灵感,而这正是一种形尽而神存,心悟而道明的审美体验。

思想语境:“目观”与“心识”的双重回响

顾恺之与宗炳之“神”论皆置身于“神灭与否”的时代辩题。顾恺之以“神不灭”确立艺术的精神延续,认为“传神”即传人之“灵”;宗炳则以“形尽神存”将玄佛之理转化为美学信念,认为山水之灵不随形散。这种共识使二人共享一个时代命题:以绘画突破视觉之桎梏,抗衡身体之有限。

二人的分野,实质上反映了士人精神的两种取向:一种是以人物入道,以技入神;一种是以自然观心,以心合道。前者以“形神论”为核心,后者以“心物感通”为旨归。两者合而观之,恰是魏晋南北朝艺术思想演进中不能磨灭的缩影。

“点睛”与“应目”之辩,不仅展现了两位同时代传世画论家的理念分野,更展现了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由“于形”到“在心”再到“再塑形”的破立循环。从顾恺之到宗炳,绘画不再仅是摹写形貌的技艺,而成为心灵与自然感通的实践。宗炳所说“披图幽对,坐究四荒”,正是这一心灵观照的象征。

顾恺之的“传神写照”将中国人物画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精神高度,奠定了“气韵生动”的准则;而宗炳的“畅神”之说则为后世山水画的勃兴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石,使山水画从背景走向前台,成为文人寄托理想、安顿心灵的精神家园。他们的理论共同构成了六朝画论的不朽篇章,也奠定了绘画理论通往下一时代的理念之基。

魏晋六朝,是画笔中走骨行韵的畅我时代,也是美真正从思觉处植根中华的时代。时过境迁,彼时画作早已不复,存者仅余摹本;境遇离乱,当时文人多遭离乱,难以形成论美的高维格局。东晋顾恺之认为作画时“手挥五弦易,目送归鸿难”,将中国古代关于“神”存问题引入早期画论的话语体系;刘宋宗炳在《画山水序》中以山水为媒,提出“应目会心”“畅神”“神超理得”等命题,将“神”置于审美与玄佛思想交织的宏阔视域。可见六朝画论不仅记录了当时画者对于绘画本身的思考,也为后世研究六朝艺术审美打开了重要的旁瞻之门。

[本文系2024年河南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项项目“宗炳画论美学观与魏晋六朝佛教关系研究”(项目号:2024XWH149)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黄河文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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