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位于中国华北北部,海河流域九河下梢,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性气候。其东邻渤海,西望太行,北枕燕山,南连中原,山海分野,东西通达。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适宜的气候,天津自古以来就是纵通南北、横牵东西、古今贯穿、内外沟通的人文交会要地和京畿锁钥的兵家必争之地。早在十多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在天津北部的山区和山前丘陵地带就已经出现早期人类活动,目前考古发现确认的旧石器时代遗址就达27处。伴随着近万年来的海陆进退和南北文化在天津地区的碰撞交融,天津地区的人文活动由北部山地逐渐走向海洋,风雷激荡的古代烟云、御辱图强的近代抗争、民族复兴的救国之路、强国奋进的新时代征程,为津沽大地带来了勃勃生机,留下了丰富的文物遗存。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显示,天津市域内现有各类不可移动文物共计2082处,涵盖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大类型,是天津人文发展悠久历史的重要见证,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特征的地域性体现。根据以往三次全市文物普查的情况,按照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通过基层推荐、专家论证、政府公布等程序,积极组织遴选申报全国、天津市级、区级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先后申报获批八批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了五批次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各区也确定并公布了各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级管理。目前天津市共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220处。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积极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充分发挥文物在推动文化传承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工作方案》《关于京津冀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决定》等政策文件。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传承利用。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调查,动态掌握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情况,有针对性地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落实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划定公布天津市境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明确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单位,建立记录档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设立带有二维码的保护标志牌,并刻有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方便公众了解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信息。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推动了天津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积极落实国家文物局《文物建筑开放导则》,推动文物保护建筑面向社会开放利用,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有的辟为博物馆、纪念馆,有的开放为参观游览场所,有的用作酒店、咖啡厅等多种用途,切实让文物活起来。
为了增强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展现天津深厚的历史文化,天津市文物局继《天津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概览》出版之后,此次又编辑出版了《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概览》。本概览收录的220处文物保护单位是此前公布的五批次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情况的动态反映,也是天津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成果的具体体现。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14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33处、石窟寺及石刻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62处、其他6处。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无论是文物类型还是数量均很好地体现了天津悠久的历史和天津百年近代发展史的特点。目前,天津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普查成果必将进一步丰富天津不可移动文物的类型和内涵。此书的出版对于传播普及文物知识、传承发展城市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
(本文为该书序言,标题为编者所拟)
《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概览》
编著:天津市文物局
出版社:文物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