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庞博报道 日前,《汉中市青木川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旨在加强青木川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利用与管理,传承、弘扬和发展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要求青木川名镇保护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融合发展的原则,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条例》明确,保护对象涵盖青木川名镇整体空间格局,包括其范围内的山、水、田、村落等自然、人工环境和空间尺度、街巷肌理、历史风貌,魏氏庄园、老街建筑群、辅仁中学早期建筑、瞿家大院建筑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飞凤桥、追梦桥(铁索桥)、辅唐泉、回龙阁和古树名木等历史环境要素,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对象。《条例》要求,青木川名镇应当整体保护,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人文环境。保护镇域内山体自然形态、植被地貌,水体自然形态和生态岸线。保持和延续古村落的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原居民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和合法权益,鼓励传统技艺、民俗的传承展示。
传承与利用方面,《条例》强调,汉中市人民政府、宁强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青木川名镇利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与青木川名镇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整理、保护利用、传承实践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加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与活态传承,充分展示历史文化特色,传承历史文化。鼓励青木川名镇保护范围内的居民参与青木川名镇保护利用,展示当地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开展民俗文化活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利用青木川名镇资源,设立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