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广元市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三十二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保护管理要求、合理利用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从历史到现实的挑战
广元素有“川北门户、蜀道咽喉”之称,自古是北方入蜀必经之地,南北文化在此交融,以广元皇泽寺摩崖造像、千佛崖摩崖造像为代表的川北石窟是西南地区最早的石窟,也是四川省规模最为宏伟的石窟群,是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兼具文化传承与旅游开发等多重价值。
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历经沧桑,人为破坏、自然侵蚀对文物构成了严重威胁,文物保护与文旅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基本遵循,但其规定难以完全应对摩崖造像这一特殊文物类型在游客承载、周边环境协调等方面的复杂性与特殊性。另一方面,保护实践中“宏观有方向、微观缺抓手”的问题也屡见不鲜,部分具体管理措施因缺乏直接、明确的法律依据而难以有效落地,制约了保护效能的最大化。
精准立法:守护文化根脉
深化系统性保护,筑牢文物保护根基。《条例》对保护原则、保护对象、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规划、保护范围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明确界定,构建起逻辑清晰、覆盖全面的保护框架。同时,着力统筹完善工作制度体系,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有人管、推进有标准。特别是明确界定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管理机构在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工作中的核心职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细化禁止行为,分类设定保护区域管控要求。遵循“保护范围严于建设控制地带”的基本原则,《条例》对两类区域实施了差异化管控:在保护范围内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明确禁止任何可能损害文物本体安全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行为;在建设控制地带则侧重于风貌协调与控制,限制可能带来较大污染、影响的建设活动。
强化整体性保护,实现市域同类文物保护全覆盖。《条例》明确以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这两处标志性文化遗产为核心保护对象,集中资源进行精细化、高标准保护。同时,秉持“点面结合、整体提升”的思路,将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石窟寺、古石刻、古壁画纳入保护视野,明确其“可以参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为同类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参考。
前瞻立法:激活文化遗产
聚焦传承利用,激活文物自身价值。秉持着“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的核心理念,对文物保护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与利用、信息化建设作出专门规定,着力构建“人才—传承—传播”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具体包括专业人才引进培养、优秀成果表彰奖励、对外学术交流合作、文物价值阐释、文化创意产品研发、数字化展示传播等。
依托科技赋能,创新文物宣传方式。《条例》明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建立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数据库,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数字化展示和传播。通过确立基本制度,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R、VR等新技术,开发沉浸式体验项目,建设数字展示中心、智慧博物馆、数字洞窟,拓展线上展示、云游直播等新型宣传渠道。
加强品牌建设,推动文旅融合发展。《条例》专设条款明确文化品牌建设与保护要求,清晰划定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及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重点推进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相关名称、标志及文化品牌的建设传播,依法规范品牌运用与保护工作,弘扬皇泽寺和千佛崖摩崖造像的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
立足实际:彰显广元特色
传承经验,延续本市文物保护优良传统。明代开始颁布实行“官民相禁剪伐”“交树交印”等制度,现代则探索“公路、铁路为文物保护让路”的实践经验。借鉴“交树交印”制度,规定离任文物交接制度,强化管理责任的连续性;借鉴“公路、铁路为文物保护让路”经验,规定地形地貌的整体性保护,以确保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真实、完整、协调。
固化成果,推动成熟做法制度化与规范化。针对皇泽寺、千佛崖摩崖造像保护利用中已验证有效的成熟举措,《条例》积极将其固化为稳定的法规制度,赋予其普遍约束力和长期执行力,推动文物保护从“短期行政推动”向“长效法制规范”转变,确保有效做法不流于形式、能持续深化。设置投诉举报制度,通过分层明确部门与管理机构的职责,将分散的实践经验整合为闭环式制度,提升保护与服务的精准性。
全民参与,健全基层自治保护机制。为打破“政府单打独斗”的保护模式,筑牢文物保护的群众基础,《条例》明确规定“鼓励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将摩崖造像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通过基层自治规则将保护责任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将保护义务转化为民众共识,推动文物保护从“政府主导”向“全民自觉”延伸。
(广元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元石窟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