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三峡文物保护规划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郝国胜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是20世纪90年代初专门为三峡水库淹没区和迁建区文物制定的保护规划。它以《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报告》(以下简称《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为主本,包括了与之相配套的《经费概算细则》《修订与补充》《三峡工程库区文物保护规划基础资料》(每县1册,共22册)及200张有文物点标注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其主本的《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则“以县为基础,两省(市)负责制”为原则制定的文物保护规划文本,包括总报告6册(含5册附录)、分省报告2册、分县(区、市)报告22册。总计54册280万字,200张三峡库区万分之一文物点标注地形图。这是一部庞大的文物保护规划,1996年6月完成,1998年8月国务院原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峡建委”)组织召开的专家论证会通过,2000年获国务院原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三峡办”)批准并在三峡地区实施。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不仅对三峡文物具有现实的保护意义,也对我国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意义。

开创了我国“先规划,后实施”文物保护新模式

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文物保护的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先规划,后实施”的管理模式。该模式已在三峡工程中广泛运用,并且很成熟。因三峡文物保护工程是三峡工程的组成部分,自然要适从三峡工程的管理,“先规划,后实施”就成为三峡文物保护工程的基本模式,也成了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最先运行者。实践证明,“先规划,后实施”有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管理,更有利于大型文物保护工程。此后,该模式在全国文物保护工作中广泛运用,并成为常态模式。三峡文物保护工程开创了我国“先规划,后实施”文物保护工作的新模式。

成立专门机构

根据“三峡建委”的工作部署,1994年3月国家文物局成立了以俞伟超为组长,以黄克忠为副组长,以徐光冀、傅连兴为领导成员,以关强、乔梁、王立平、王仁湘、傅佳欣、顾军、郝国胜、雷云等为专业人员的“三峡工程文物保护规划组”(以下简称“规划组”),并邀请贾兰坡、侯仁之、吴良镛为特邀科学家。一些著名考古学家和文物保护专家也参加了规划的制定工作,包括:苏秉琦、任继愈、宿白、谢辰生、罗哲文、张忠培、黄景略、梁从诫、苏东海、夏正凯、庄孔韶等。

规划组成立后,接续了由国家文物局委托调查的26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的委托关系,也接续了由国家文物局在重庆设立的联络站、在万州设立的原四川工作站、在湖北秭归设立的湖北工作站的管理工作,并又委托四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赴三峡地区进行文物调查工作。

经过30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的300余名文物工作者对三峡地区进行地毯式调查,在众多考古学家和文物保护专家的参与、规划组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1996年6月完成了《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的编制,并按照委托的约定,提交“三峡办”及湖北省和四川省(注:重庆市直辖前,现重庆市管理的区县由四川省管理)移民局(办)及长江水利委员会。这是一项参加单位最多,专家阵容最强的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工程,在中国乃至世界的文物保护史上,极为罕见。

制定了《地面文物保护经费概算细则》

在对三峡文物保护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对地下文物保护的经费核算,可依据已有的定额标准,对地面文物保护经费的核算则缺少适用的依据。为此,规划组约请资深古建和文物保护专家,根据三峡地区的特殊性和不同类别的文物以及相应时间的物价指数,编制《三峡工程库区地面文物保护规划经费概算细则》(以下简称“经费概算细则”)。该细则的制订,不仅使三峡文物保护规划经费有了核算依据,也填补了我国地面文物保护缺少经费核算依据的空白,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地面文物保护经费的计算标准,出台适合我国地面文物保护经费的概算依据,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解读三峡文物保护规划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是符合实际并具有实操性的规划,为实施阶段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在规划的制定期间,对什么是文物、什么是应该保护的文物进行了社会大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加强了对“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我国文物保护方针的理解,加深了对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的认识,为三峡文物保护的顺利进行奠定了理论基础。

探明了三峡文物“家底”。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三峡地区的闭塞,三峡地区有多少文物,一直不明朗。经过30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的300余名文物工作者的逐县调查,1282处文物确定为保护对象,其中地下文物829处,地面文物453处。这一数据比长江水利委员会提出的44处增加了1238处,比国家文物局1993年组织制定的《三峡文物保护规划大纲》估列的828处增加了454处。填补了三峡地区文物不明朗的空白,使三峡淹没区和迁建区受影响的文物数量更接近实际。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对三峡淹没区和迁建区文物进行了科学的价值评估和保护措施分类,特别对一些具有填补学科空白和重大历史佐证价值的文物进行了重点阐释。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对文物保护经费提出了概算数额,其增加的部分主要来自新发现的文物和更具科学保护方案的部分,也包括了具有前瞻性和带有发展意义的项目,如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民族民俗文物保护、博物馆建设项目等。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制定了与三峡工程进度相吻合的文物保护规划;依据三峡工程建设进度要求,根据文物所在高程、发掘面积、耗用时间等状况,制定了与蓄水计划相符的保护规划,包括:完成时间,各年度投资计划,人员投入计划等。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对重点文物制定了专项保护规划;白鹤梁水文题刻、张桓侯庙、石宝寨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悠久、规模宏大、保存完好,具有极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也是带有地标性的公众熟知的文化旅游景点。对这3处文物的保护,不仅要突出重点,还要以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以发展的长远观念实施保护。为此,分别制定了兴建水下博物馆、整体搬迁、原地保护方案,实行专项规划、专项投资、专项论证、专项审批的管理,并作为总报告附录部分的3个单行本予以突出。

编制了我国第一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保护规划;20世纪90年代初期,社会对于民族民俗文物的认识还没有形成保护意识。规划组立足于发展,立足于与有形文物具有同等保护意义的发展思路,编制了《民族民俗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并以总报告附录部分的单行本予以突出。这是我国第一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文物制定的保护规划,具有超前的预期性。此规划于1996年编制完成,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称的提出和被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广泛采纳是在2000年之后。在规划中,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文物进行影像及口述记录的保护,又对承载于非物质的物体进行征集保护。如民歌、山歌、地方戏剧、峡江号子、婚丧嫁娶、民间打铁等。此规划虽然没有获批,但在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中,得到了重视。

制定了博物馆建设的发展规划;规划组以促进三峡文化事业发展的角度,以保管好新出土文物和文物再利用的前瞻考虑,制定了以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为中心,以重庆万州和湖北宜昌为覆盖的博物馆建设规划,其目标是为即将出土的三峡文物“安家”。这是一项具有超前意识的规划,虽然未获批准,但在非三峡工程建设的投资中,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各级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下,以本规划为参照,分别建设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万州移民博物馆、宜昌博物馆新馆等,各区县也相继建设了各自的博物馆,三峡出土文物有了适宜保存和展示的“新家”。

在对三峡地面文物保护规划中,将搬迁的文物进行了集中复建的规划,包括巫山大昌古镇及以区县为单位的古建筑群建设。

编制了《修订与补充》文本;规划组根据专家论证会意见对《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报告》做出了相应的修订与补充,形成了《〈长江三峡工程淹没及迁建区文物古迹保护规划〉有关内容的修订与补充》文本,体现了尊重客观,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科学态度。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的意义

三峡文物保护规划是在大规模文物调查和众多专家学者参与下集体完成,开创了我国“先规划,后实施”文物保护新模式。尊重科学,力求实际是制定规划的总原则,妥善保护好文物,将文物损失降到最低是规划的总目标。一些创新思想和文物工作者的聪明才智蕴含在了规划之中。

翔实的文物调查,填补了三峡淹没区和迁建区文物状况不明朗的空白;可行的保护规划,基本达到了“最大程度地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小”的效果;合理的经费概算和投资计划,确保了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众多科研机构的参与,开创了我国多学科相结合的文物保护规划先河;文物工作者的齐心努力,提高了文物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使一大批专家学者脱颖而出,为实施阶段的顺利进行奠定了人才基础;成功的规划之举,为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作者单位:中国国家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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