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动文物修复理论原则应超越其“建筑学基因”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叶琳

当前指导文物修复实践的理论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是舶来品——其根源深植于西方建筑学,特别是19世纪以来欧洲关于历史建筑保护的理论探索与论战。从维奥莱·勒·杜克的“风格式修复”到约翰·拉斯金的“反修复”思想,再到卡米洛·博伊托与古斯塔沃·乔瓦诺尼倡导的“科学性修复”,以及后来凯撒·布兰迪的“批判性修复”理论,这些思考凝练为“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和“可逆性”等被广泛接受的核心伦理原则,成为我们今日修复伦理的基石。

这些理论原则无疑为不可移动的建筑遗产保护提供了坚实的伦理框架和操作指南,并在世界范围内通过《威尼斯宪章》等国际文件得以确立和推广。然而,这些原则的内涵与解读方式,都深深地打上了建筑学的烙印。当这套话语体系被近乎默认地应用于截然不同的另一大类文化遗产——可移动文物(如书画、陶瓷、金属器、纺织品等)时,其内在的矛盾与不适性便逐渐暴露。随着“活化利用”的浪潮席卷文物保藏机构,可移动文物的修复目标正从幕后的实验室走向前台的展厅。修复不再仅仅是延缓材料衰变的技术行为,更成为一种面向公众的“阐释”行为,其成果的优劣已经不仅仅取决于能否有效地保证文物的健康完整,更直接取决于能否服务于展览叙事、提升公众的认知与审美体验。在这一新的价值坐标系下,源自建筑学的修复理论,其固有的对结构、材料和历史层积的关注,与可移动文物在展示语境下对信息清晰度、视觉完整性和互动可能性的追求之间,产生了明显的“不适配感”。

真实性:在建筑修复语境下,“真实性”不仅指材料和工艺的真实,更指向设计、形式、功能、传统、技术、地点与环境、精神与情感等多重维度。一栋历经数百年、被不同时代的人们不断改造和使用的建筑,其“真实性”本身就是一种类似“被多次书写的古代文稿”的存在。而可移动文物修复中的“真实性”,更聚焦于物质载体本身所固化的信息,而非一个不断演变的功能性空间。

对于一件在特定历史时刻被创造出来的可移动文物,其“真实性”更多地指向其诞生之初的“原始状态”以及随后在使用和流传过程中形成的“历史痕迹”。修复的目标是同时尊重这两个方面。例如,在修复一件青铜器时,既要展现其原始的纹饰和铭文,也要妥善保护其历经千年形成的锈蚀层,因为后者同样是重要的历史信息。因此,可移动文物修复中的“真实性”辩论,常常陷于哪个历史时期的“真实”更值得被保护的纠结。

完整性:它的本意指的是建筑遗产作为一个整体,其所有能够传达其文化价值的元素都得以完好保存的状态。这包括建筑的结构、空间布局、视觉关系,以及其与周边环境的联系,在景观遗产概念下这一点尤为重要。对于建筑而言,部分的残缺可能直接威胁到整体结构的安全和空间体验的完整,因此“补全”操作有时成为修复中一个关乎建筑稳定存在的必要干预,但对于“补全”程度的争议从干预开始一直伴随其“终生”。

对于残缺的可移动文物,修复伦理严格限制“补全”的范围和方式。尽管布兰迪提出采用“影线法”的“补全”,其目的并非创造一个天衣无缝的“完整”假象,而是通过一种可识别的现代技术,在视觉上连接残片,帮助观众理解器物的原始形态,同时明确标示出修复区域。

而可移动文物修复“补全”的出发点是一种服务于观看的“阐释性”行为,而非恢复原状的“复制性”行为。因此,植根于东方文明下朴素如“破镜重圆”般的诉求,就更能体现不仅仅要满足服务于观看的“阐释”,更是追求极致的时空重塑,即追求文物回到其破碎破败前的完美状态。这一点极大地接近维奥莱·勒·杜克的“风格式修复”,区别在于所呈现完整的文物状态复现,必须是有充足的完型依据或者同类存在的证据,而不是完全出于个人理想的发挥,属于在命题作文下的路径限制。这样的需求,并非如同“纪念碑”一般的建筑矗立,更加凸显了可移动文物(尤其是艺术品)的价值在于其作为历史存在的证明。

最小干预:这一原则要求修复工作应仅限于为确保遗产存续所必需的最低程度。在建筑修复中,这意味着优先解决建筑结构稳定性的加固选择而非盲目地直接替换,任何时代有价值的历史添加物都必须有所保留,避免不必要的绝对化“净化”和整体风格的统一。其根本逻辑在于,建筑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文献库,任何干预都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信息损失。

尽管“最小干预”旨在最大限度地保留文物的历史信息。当这一原则被不加分辨地应用于可移动文物修复时,“最小干预”的要求常常会与“信息”取舍发生冲突。譬如,对于破碎残缺的可移动文物,在纯粹的“最小干预”要求下,保护过程中优先保证文物信息载体的存在,即仅对碎片进行清洗、局部加固,然后将所有残片以散开的方式陈列出来。这种做法最大限度地保留了文物出土后的“原状”,没有任何主观添加,符合“文献式”修复的理念。但在大力倡导文物活化利用的今天,对于普通观众而言,这种无法理解的碎片,即便采用声光电的虚拟展现形式,依旧难以感触到文物原始形态和完整的艺术魅力,活化利用的效果仅停留在研究性的揭示。当下,越来越多的修复师、策展人和参观者,更期望将现有碎片重新拼合,并使用一种在颜色和质感上可识别的中性材料来填充缺失部分,以恢复破碎文物的整体轮廓和色彩风貌。这种干预程度显然超过了纯粹的“最小干预”范畴,但它极大地提升了文物的可读性和视觉完整性,使得观众能够欣赏其艺术价值,促进理解其历史背景。这种修复行为本身,越发成为一种基于“学术阐释”研究的现代修复。

可逆性:在修复中被奉为圭臬的可逆性原则,更倾向于一种彻头彻尾的主观期望。理想情况下,现今开展的干预所使用的材料和技术,应为拥有更先进技术或不同认识的未来修复者,留下能够移除当前的干预结果而不损害历史质感的后手。这一初衷无可厚非,但这也与因果定律或者物质交换原理完全违背。无论是在承受重力结构的建筑修缮中,还是在可移动文物的展示实践中,其适用性也需要被重新审视,可逆性逐步转化为对与原材料品质近似、风格兼容且可以移除的理想修复材料的选择。为了达到特定的视觉效果或互动体验,采用一些以易于未来去除为目标的加持措施,需要由修复师和策展人权衡这种方式带来的公众认知质疑与物理存在的风险。

尽管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虚拟修复”和“数字孪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实现“完全可逆”干预的全新途径。这种“物理世界最小干预,数字世界最大阐释”的模式,已经超越了本体修复理论的范畴,也更易于将文物存在本体与数字展示方式割裂开来,甚至造成文物实体远逊于数字孪生的不真实感。因而本体干预的“可逆性”要求一直都是针对现代修复干预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无法回避也无法纯粹实现。

今天我们处在一个文物保护理念深刻变革的十字路口。长期以来作为文物修复伦理基石的建筑保护理论基因,其历史贡献不容否认;但在面对以“活化利用”为核心目标的可移动文物修复时,跳出原有理论框架的桎梏,树立一套面向可移动文物展示的修复新概念,已是刻不容缓的理论需求与实践任务。“最小干预”“可逆性”等原则依然重要,但它们不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需要在服务于“阐释有效性”这一更高目标的前提下,被灵活、辩证地运用的工具。这不仅将为一线修复师提供更贴合实际、更富创造性的工作指南,更将从根本上提升可移动文物“活化利用”的水平,让沉睡在库房和展柜中的宝贵遗产,能够以更生动、更有意义的方式走进公众生活,在文化建设中绽放出璀璨的光芒。

(作者单位: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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