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属的考古》一书分析了考古学文化与族属之间的关系,在让人意识到族属议题重要性的同时,也促使人们对考古学文化及其背后涉及的族群展开对照性的深入思考。通过这本书,可以让人认识到考古学文化与族属不能简单划等号,对于考古学文化背后人群的推测需要更为慎重,这有助于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入。笔者也通过该书对族属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对考古学文化及其研究产生了一些反思。
族属是某文化构建群体认同相伴的所有社会和心理现象。纵观考古学史,物质遗存一直被归于历史上的特定人群,现代的人渴望寻根,上溯到某个想象的最初源头,族属的研究在这方面占据着很重要的角色。
“原生观”(primordial perspective)和“工具观”(instrumentalist perspective)是过去三四十年里主导族属研究的两种方法。两者各有各的优点,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缺陷性。
族属的考古学研究
(一)族属的原生观研究
原生依附感(primordial attachment)概念是希尔斯提出的,目的是描述亲缘关系内在的特有性质。希尔斯称,这些原生特质不止是一种互动的作用,而是根植于“血缘纽带难以言表的重要性”。这一概念后来被格尔兹用于较大规模的社群,而非直接基于血缘的社群。这两位学者都认为原生依附感并非自愿,而是一种强制过程,他们会超越短期利益和社会条件形成的联盟和关系。
大部分原生观论者都认为对于族属的认同是人天生的,是与生俱来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文化特性是定义族群的要素,并能将族属与其他形式的群体区分开来。其优势在于它集中关注与族群和民族依附感相伴的强烈情感,以及相关文化象征性的功效,这正是许多近来工具论方法所无法很好解决的方面。原生论还解释了为什么一些族群在对他们很不利的社会条件下仍能长期坚持存在。
然而,原生论的一些基本说法也存在不少问题:
原生论使得族群身份认同变得浪漫化和神秘化,对于族属的划分有太强的心理倾向。
原生论方法认为,族群认同是个人自我认同中决定性和永恒不变的维度,因为根植于族属的原生依附感是非自愿和强制性的。事实上,族属本身的重要性会在不同社会背景中,以及在不同个人之间而异。
从原生论的视角来看,族属成了基于“人性”来解释的抽象自然现象,而不怎么需要对形成某个族群的社会和历史背景进行分析。它漠视了社会结构因素的作用。
没有考虑到关键概念的历史地位和文化构建的性质,很难把原生观学者研究的族属纳入大的知识研究框架中。
(二)族属的工具观研究
族属的工具观将族属看作是根植于社会行为结构、社会制度特点的一种动态和因势而变的群体认同方式。其特点就是关注族属协调社会关系和协商的作用,这里主要是指经济和政治资源。
族属工具论方法的迅速发展,为了解族群的形成和族群政治化背后的过程和结构作出了贡献,成功地描述并解释了族属动态和因势而变的方面。但仍有些不足:
方法论陷入了简约化解释模式,将影响族属的因素简化成几个变量,忽视族属的文化维度、心理学维度,使论断有过分决定论之嫌。
认为人类行为基本上是理性的,会刻意地追求私利的最大化,但这种想法漠视了群体内和群体间的权力动机。
由于将族属定义为一种政治化、被动员起来的群体认同,并忽视族属的文化维度、心理学维度,这会很难将族群和其他利益群体区分开来。
(三)可行的族属定义—习性
原生论的观点太过主观而工具论的观点太过客观,在他们两者的阐述中都明显缺乏一种能克服主客观两难境地的理论,这使得他们的理论出现众多不完善的地方。
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了习性概念,克服了族属研究中的主位与客位、原生论与工具论的两难。他认为,习性是由某些观念和实践的持久积淀所构成,它从小就成为一个人自我意识的一部分,并能在不同背景中变换。
布迪厄的习性概念提供了一种手段,能将族属的原生论和工具论整合到人类能动性的一种连贯理论中。因为认识到族属从某种程度源自共同的习性,因此可以这样说,常与族群认同和族群象征相伴的强烈的心理依附感是由这样一种关键作用产生的,即习性塑造了个人的社会自我意识和行为方式。
对考古学文化的一些反思
1929年,柴尔德将考古学文化定义为“总是反复共生的某些遗存的类型—陶器、工具、装饰品、葬俗、房屋式样。”1935年,柴尔德对他的考古学文化再次进行优化,将考古学文化与人群对应起来。他认为,文化是一种社会遗产;它对应于享有共同的传统、共同的社会机构以及共同生活方式的一个社群。这群人可以顺理成章地被称为某人群……于是,考古学家能够将一种文化对应于该人群。 从人类学的族属理论来看待考古学文化会产生三个方面的反思。
一是考古学文化是否能真的应对特定的族群。学者们逐渐认识到考古学文化采用类型学“相似即相近”的单一参照框架是不够的,采用少数几种代表性器物的分布来确定文化单位的界限是极其困难的,不同的器物类型在时空分布上往往界限模糊。除了规范性原理之外,还要考虑考古材料的分布和异同还可能反映了不同活动或行为。因此,考古材料的异同不能简单地用来分辨族群。
二是考古材料的分布性质与考古学文化作为分析单位的地位。这是在质疑考古学文化是否真的存在。戴维·克拉克认为,事实上不存在铁板一块的考古学文化,因为“没有一种考古学文化能够包括所有的文化器物。”柴尔德也强调,需要用反复共生的类型来定义一个文化。但在具体操作中,一些主观的思考仍会影响需要客观分析的结论。
三是对族群是否存在明显的分界也有同样的质疑。物质文化可以被积极操纵来维持群体关系,而族群认同和物质文化在经济和政治压力下也会分别会发生强弱和不同的变化。希安·琼斯指出,物质文化是多意的,它的意义因时而变,取决于它特定的社会历史、特定社会参与者的立场,以及它所直接使用的社会背景里的生产与用途和因势而异的参与者的印迹。她指出,考古学家不应该认为物质文化的异同可以提供一种族群亲疏关系的直接关系。
考古学根据少数典型特征来分辨族群的界限是极其困难的。因为不同器物类型的分布界限存在模糊、交融以及式样渐变等情况,因此考古学家根据出土材料做出的解释,如人群迁移和历史传承等判断,可能是采样和类型学分析造成的偏颇,并且仅根据少数典型器物类型来定义考古学文化,并只重有无的质量标准,而非详细的数量统计,使得文化差异只是一种人为的错觉。当考古学文化的选择样本范围较小的时候,类型和文化性质看上去会十分自然真实,但当样本覆盖面扩大时,它们会开始重叠和模糊,归于统一文化的各种组合会面目全非。
总结
从对族属的研究可看出,区分人群之间的标准是动态的,它结合了主观和客观的因素。其中既有生来就具有的一些特点,并受到血缘和人际关系的影响,同时也会根据周围环境的不断改变,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与思维维度都影响着族属的划分。因此,像20世纪那样单单把考古学文化所体现的典型器的特点对应到族群身上,显然是不太合适的。目前在欧美国家,文化单位是考古研究的一种分析工具,并被文化系统和聚落考古学等新概念所取代或涵盖。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考古学已从对物质文化表面的分析转向更深层次的人类行为和社会结构的探讨。然而,我们需要看到文化概念仍有其自身的价值,如普罗塞尔和伊恩·霍德所言,描述某地区考古研究的各个方面,将遗址与器物归入能够比较和断代的文化单位的范畴。对文化特征发展、传播和流动的描述,就能建立起一个时空体系,并成为一个新地区研究的基石。
很长一段时间,我国考古学研究的重心一直在考古学文化的研究,进行区系时空框架的建立。而现在我们的考古学研究在研究“是什么”的基础上,也逐渐深入研究“为什么”的问题。同时,我们也需关注国外考古学术的发展,抱着一种取长补短的态度,积极进行学术创新与理论的建设、完善,为复原古代社会,诠释中华优秀历史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作者系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