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的文件箱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梁少波

这是刘少奇同志在西柏坡使用的木文件箱,它长84厘米,宽47厘米,高61厘米。箱盖上有毛笔写就的“奇字第叁号”字样。由于岁月的流逝,箱子颜色因陈旧而显露斑驳。

1947年3月,中共中央撤离延安后,刘少奇与朱德率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向华北转移。途中,刘少奇用这个木箱装重要文件,休息时则用来当办公桌。同年5月,刘少奇来到西柏坡,他将该木箱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内。

到达西柏坡后,刘少奇立即投入到召开全国土地会议的紧张筹备之中。白天,他顶着炎炎烈日走村入户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晚上在微弱的灯光下彻夜不眠起草文件,并不断地与大家共同讨论修改《中国土地法大纲(草案)》。1947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上,《中国土地法大纲》经代表们讨论通过,经中央批准于10月10日向全国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手稿就存放在这个木箱中。

据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回忆,这个箱子曾跟随刘少奇很多年,战争年代行军打仗,这个木箱一直带在身边。后来又带到西柏坡,曾用它存放《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的历次提纲和原始手稿及《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等重要书籍和文件。1949年3月23日,中共中央离开西柏坡迁往北平(今北京市)。刘少奇同志出发前,在木箱内放满了重要书籍和文件。1980年6月2日,王光美将它捐赠给西柏坡纪念馆。

木箱运回西柏坡后,工作人员洗去箱子上裱糊的花纸,箱盖上清楚地露出用毛笔书写的黑色“奇字第③号”字样。如今,这个木箱静静陈列在刘少奇办公室,默默地向人们诉说着它不平凡的经历,诉说着刘少奇为党和人民作出的卓越贡献。

(西柏坡纪念馆 梁少波)

image.png


往期回顾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版权所有 国家文物局主管 中国文物报社主办     京ICP备190021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559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报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电话:86-10-84078838-6168

0.754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