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双江县:保护文物就是守护乡愁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罗新祥 杨富明 杨瑞 柳倩

近年来,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严格守护文物安全,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增强“保护文物就是守护乡愁”的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同守护”的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宣传、管护结合等具体举措,实抓文物管理并取得显著成效,助力文物的活化利用,增强文化自信,牢牢守护地方历史文化根脉。

双江县在文物保护上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切实贯彻执行文物保护利用改革要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将文物工作纳入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利用意识。形成县、乡、村三级保护网络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确保了全县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健全机制,确保安全。认真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文物安全投入,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和“一项一策”消防安全措施;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严格文物安全目标考核,加强日常巡查和事件处置;加强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资料征集、名录公布、文物“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管理机构)和安全排查,加强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本体的维护和环境整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深入推进文物领域“放管服”改革,简化面向社会的项目审批,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按要求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范围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地方普法规划、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党政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普及。每年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进社区、进学校等开展主题宣传,让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文物,发动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文物保护,有效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依法监管,规范执法。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制度,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力开展安全巡查,依法对基层文物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文物安全事故进行严肃查办,通过及时制止纠正和调查处理文物违法行为,全县文物保护依法管理得到了切实规范。

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近年来,通过向上争取、县级配套、自筹等方式,先后投入多笔资金用于实施浦家大院、圈控起义宣誓旧址、白象寺、忙票佛寺、双江烈士陵园等文物保护修缮和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安装石质保护碑、说明碑。

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加强对革命文物的科学合理利用。把浦家大院、圈控起义宣誓旧址列为全县红色旅游重点打造景区。白象寺、忙糯石刻群等保护点受到游客关注,慕名前来参观。举办文化活动、开发文创产品,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傣族的胎漆、竹编、土陶,佤族的水酒、鸡肉烂饭等成为地方特色旅游商品及美食,带动了当地乡村旅游业的发展。文物在县域旅游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革命文物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了独特作用,作为历史见证,直接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引发情感共鸣,传递奉献精神,帮助游客尤其是青少年理解历史,深化了教育效果。‌‌在文物与旅游的深度融合中,活化利用工作有效推进,带动了区域发展,聚集了人气,促进了文化传承。

双江县做实做细文物的保护管理。监管方面,进一步修订完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文物日常养护,衔接省、市博物馆技术人员对环境安全监测和保存现状检查,使其达到保护要求;对不可移动文物,组织文物建筑保护单位的消防人员、管理人员及志愿消防队员开展消防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保障方面,认真执行县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向社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督促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所有人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责成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监管属地文物,由县民宗局和乡镇政府及各管理小组监管寺庙和教堂。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全覆盖检查巡查,提高检查巡查频次,实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宣传方面,利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检查巡查等节点,在人员聚集的农贸市场、健身中心、广场,发放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资料,为群众提供相关咨询。如2025年5月18日、6月14日的县城赶集日(勐勐街天),在各街道、双江县全民健身中心、天鹅湖广场和各乡镇文化广场、社区、学校开展主题为“让文物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单)3000余份,1.6万余人接受了教育。

深入开展澜沧江流域各历史时期重点领域的考古调查、发掘和研究,在忙糯乡巴哈村大忙赛自然村新发现忙赛渡口新石器古文化遗址1处,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涵养县域文化自信提供了新支撑。

目前,双江县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0处54个点,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10个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17个点、一般文物保护单位17处17个点。历年来,该县共发现可移动文物59套337件,其中三级文物5套5件已全部上交市博物馆,一般文物54套332件由双江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文物管理所保管。

对下一步的文物保护工作,双江县信心满满、决心坚定。该县将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杜绝在决策过程中重经济效益轻文物保护,重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不顾长远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做法,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广度和深度并重,对县域内的文物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成册,全方位普及宣传,成立志愿者小分队,让文物保护工作家喻户晓。探索地方立法,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依法推进文物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持续加大经费投入,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议事日程;需挂牌立碑保护的挂牌立碑,需修缮的修缮,已挂牌立碑的做好维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专用场馆;与乡村旅游开发充分融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加快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加强队伍建设,让“保护文物就是守护乡愁”理念深入民心,让更多人参与文物保护工作,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好惠及人民。

(作者单位:云南省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image.png


往期回顾

Copyright Reserved 2024 版权所有 国家文物局主管 中国文物报社主办     京ICP备19002194号-6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7559号

网站管理:中国文物报社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电话:86-10-84078838-6168

1.728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