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城扎实做好“四普”新发现文物保护工作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陈锦娟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部署,甘肃省庆城县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针对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迅速启动文物保护标志和安全责任公示牌设置工作,切实推动“边普查、边保护”要求落地见效。

在文物普查过程中,庆城县始终坚持“应普尽普、应保尽保”要求,完成186处文物保护单位复查,收集文物线索87条。经专家认定、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公布48处新发现文物。其中,8处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公布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在此基础上,庆城县文物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逐一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和安全责任公示牌。保护标志载明文物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等核心信息;安全责任公示牌清晰标注文物名称、所属辖区、直接责任单位、监管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责任到人、公示到位、管理到点”,有效填补了新发现文物管理空白,夯实了基层文物安全主体责任。

在夯实责任的同时,庆城县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并统筹县级配套经费,重点用于新发现文物的现状勘察、风险评估及临时性保护措施实施,确保普查与保护同步推进、无缝衔接。

下一步,庆城县将持续完善新发现文物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与专业指导,不断提升基层文物安全监管能力,为全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陈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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