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一年来,山东省严格对标新法要求,锚定“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文物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文物保护、考古发掘和监管普法等工作,全省文物事业法治化、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以法为纲守护文脉
法治是文物保护的根本保障。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山东坚持上位法落地与山东实际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特色彰显并重,修订发布《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同步出台《山东省齐长城遗址保护规划(2023—2035年)》,初步构建起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文物保护法治链条。
2026年1月25日,新修订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8章,将原《条例》“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两章合并,新增“研究与利用”“保障与监督”两章;共70条,比原《条例》增加37条、修改33条。
修订重点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压实保护责任。明确各级政府、文物部门及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研究和活化利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二是落实关键制度。严格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以及大型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前置制度,建立省级及以下文保单位至少每五年核定公布一批、跨区域不可移动文物协同保护等机制,从制度上缓解城乡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三是强化刚性约束。细化了工程建设未履行考古程序的处罚标准,增设馆藏文物出库管理的违法处罚条款,压实政府及部门履职责任,让制度真正长出“牙齿”。此外,修订突出山东特色,强化儒家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运河文化、海洋文化及沂蒙精神相关文物的研究阐释,推动科技赋能、活化利用,促进文物资源与旅游融合发展。《条例》的修订,是山东贯彻实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实际行动,为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齐长城建于春秋战国时期,是我国保存较为完整的早期长城遗迹,包括墙体、天然险、烽火台、关隘四大类,总长超过620公里。今年4月,山东省政府公布《山东省齐长城遗址保护规划(2023—2035年)》,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覆盖济南、泰安、淄博、潍坊、临沂、日照、青岛7市17县(区)、约769平方公里区域。通过梳理五大核心价值,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构建五级协同、跨部门联动的管理架构。坚持保护第一,分阶段实施本体修缮、环境整治、安全监测、展示利用等工程,同步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生态保护、文旅发展深度融合。
从省级条例全面修订到专项遗产规划出台,山东用系统思维、法治方式和精准举措,完成了文物保护制度体系的迭代升级。
法治引领落地见效
法律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山东以“一法一条例”为遵循,在保护前置、海岱考古、文物普查和保护等方面扎实推进,推动文物保护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
新修订的“一法一条例”规定了“先考古、后出让”“先调查、后建设”的文物保护前置要求。济南是山东率先实施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的城市,2021年就改变了“拿地后考古”的做法,把考古纳入国有土地出让前置条件,让开发单位“拿地即开工”,既降低了建设成本、缩短了工期,也从源头上避免了建设性破坏。此后创新实施文物分布区域类别划分,即把全市划分为一、二、三级文物分布区,实行差异化保护:一级高风险区全面勘探,二、三级中低风险区采用“调查+勘探”模式,重点对疑似文物遗存的地块进行勘探。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先考古、后出让”市地全覆盖,去年以来又在全省推行文物分布区域类别划分,文物保护从被动抢救转变为主动预防,实现了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深化“海岱考古”,探源中华文明。青岛琅琊台遗址入选202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济南大明湖西南遗址、临淄陈家西北遗址、广饶傅家遗址等取得重要考古发现。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山东)建成投入使用,是全国第三家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条例》细化了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公布、保护程序。山东践行“一法一条例”,高标准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省市县乡联动,规范调查流程,严格执行普查标准,建立数据质量追溯机制,目前普查新发现文物1.4万余处,居全国前列。省政府适时公布29处革命文物增补为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勘定公布第六批省级文保单位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实施“营造齐鲁”文物保护工程,推进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改革创新,强化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守正创新·匠心传承 构建文物建筑系统性保护新范式”获2024年度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十佳案例,普查成果真正转化为保护实效。
执法监管刚性凸显。一年来,山东全省文物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巡查8350余次,依法查处各类文物行政违法案件58起。健全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报告制度,强化低级别文物报告规定,完善与公安、消防联动机制,打通基层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堵点。推动安全防控科技赋能,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文物安全卫星遥感监测中心,每季度开展遥感监测并及时核查处理违法图斑,省级与地市形成科技保护合力,实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有效维护了新法权威。
全民普法润泽齐鲁
山东以“一法一条例”施行为契机,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普法宣传体系,推动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网络。
由山东省文物局领导带队赴市地和基层开展普法巡回宣讲,制作推广安全警示宣传片和普法微视频,推动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高校师生等重点群体学法用法。依托文物节庆、博物馆讲解大赛、主题精品展览、红色文化主题月等,通过普法与执法融合、普法与研学结合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山东大学考古学院开设《文物保护法规与政策》课程,组织学生参与文物普查、考古发掘、普法宣传等社会实践,从课堂理论到实践应用,把法治知识转化为保护能力。
今年3月1日是新修订《条例》正式施行之日,山东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线上,“一法一条例”答题小程序上线,吸引众多网友参与互动。线下,各类普法活动在齐鲁大地铺开,“好客山东·齐鲁1号”文物研学主题旅游列车上,普法宣传员用山东快板等节目向旅客普及法律知识;在山东古建筑博物馆,通过展板、手册、互动小游戏等形式让观众在参观中学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在枣庄,滕州薛国故城考古队利用公众考古活动,现场讲解文物保护义务和发现文物上报流程;在泰安泰山区三联社区等基层单位,普法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居民讲解文物认定、民间收藏、法律责任等,提醒大家不损毁、不盗掘、不非法买卖文物,营造了“人人关心文物、人人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山东将深化“一法一条例”的宣传实施,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执法监管,深化活化利用,以法治之力守护千年文脉,让齐鲁大地上的文物遗存在保护中永续、在传承中新生、在利用中焕彩。
(山东省文物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