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定级中的“命名学”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郑宁波

名称是对事物内涵最凝练的表达,革命文物的名称,反映文物内涵、标识文物价值,是贯穿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全链条上的基本要素。命名不仅体现着文物保护利用管理的水平,而且会对公众认知产生最直接的导向,因此,要高度重视革命文物的命名问题。革命文物定级旨在评估文物价值和确定文物级别,本不承担命名的任务,然而,由于定级是在文物活化利用前对文物最后一次全面考证和综合研判,应当承担起检查、修正、完善革命文物命名的责任。因革命文物具有特殊性,其命名大有讲究,个中蕴涵着很深的学问。本文结合定级实践,对革命文物定级中的“命名学”进行初步探讨。

革命文物命名与定级之间的双重关系

革命文物命名与定级之间具有双重关系。一方面,命名对定级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命名本不是定级所要承担的职责,但命名影响着对文物信息和价值的判断,进而影响着对文物级别的判断。另一方面,定级对命名亦有能动的反作用。定级通过对文物信息和价值的全面判断,若发现原有命名存在严重偏差,也应根据对文物信息的新考证和价值的新判断,校正原有命名的不当之处,对文物进行重新命名。

就命名与定级的第一重关系,即命名对定级的意义而言,在理想状态下,文物命名本来是在定级以前就应该做好的工作。一般情况下,命名发生在文物征集结束之后、登记入藏之前,待到文物定级之时,它应以成熟的形态呈现在定级专家面前,成为定级专家接触到的关于文物的第一个语言文字形式的信息。由于名称是对文物基本信息和主要价值的凝练概括,正确的、高水平的命名,可以让定级专家迅速把握文物的基本情况,并从这个名称出发,进一步探赜文物更为丰富的信息,在准确评估其价值的基础上确定其级别。

就命名与定级的第二重关系,即定级对命名的意义而言,由于实践中远远达不到上述理想状态,定级之前的命名往往存在各种各样的不足,不恰当的命名会影响到定级专家的判断,甚至会对专家的判断起到决定性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定级专家的独立思考和自主判断就显得尤为重要。负责任的专家应当重新从文物本体出发,在对文物信息进行重新考证、对文物价值进行准确发掘的基础上,及时调整那些不能准确反映文物信息和价值的名称,对文物进行重新命名。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说,不妨将其纳入相关的办法、规程甚至基本制度。

常见不当命名的表现、类型及其成因

恰当的名称是相似的,不当的名称各有各的不足。对常见不当命名的表现进行考察和梳理,从中归纳出不当命名的类型,进而透视其背后的原因,对于探索革命文物命名的规律性认识,对于掌握革命文物命名的基本理念和一般原则,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意义。

一是无法呈现革命属性。这一类型的极端表现是完全看不出文物的革命属性。在定级实践中,常见以“枪”“大刀”“钢笔”“茶壶”“七截鞭”“手榴弹袋”等命名文物。例如一件名称为“三棱钢锉”的文物,仔细考证可知,这是一把在抗日根据地兵工厂使用过的钢锉,但仅从名称上看,它既可能是革命者使用的,也可能是民用的。若属于后者,这件钢锉连革命文物的基本属性都不具备,就不能视为革命文物。还有一种表现是对革命属性的表达不直接不充分。例如,一件名为“抗日战争时期×××制造武器使用的钢锯”的文物,“×××”是抗战时期某地的一名民兵,其影响力并不显著,当时当地人都未必熟悉,人们只能通过备注中的详细介绍,才能知道他是当地的民兵。在这种情况下,在名称中只单独列出“×××”这个名字,是不足以充分呈现其革命属性的,应该进一步完善为“抗日战争时期某地民兵×××制造武器使用的钢锯”。

二是信息冗余或信息不足。信息是一种向导,必要的信息可以引导人们正确地认识事物,而冗余信息则不仅毫无必要,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干扰。例如,一件文物的名称是“20世纪30年代×××使用过的蓝花格毛毯”,如果“×××”留下了不同颜色和图案的毛毯,为了将不同毛毯加以区别,可以加上蓝花格这个定语,但是,如果只留下这一条毛毯,在名称上则不必出现蓝花格的字样,蓝花格的信息对这件文物的革命属性没有什么影响。与信息冗余比起来,信息不足的影响更大。比如“1940年代的《时事选集》”这个名称,就因信息不足而无法反映革命属性。因为有革命者编纂的体现革命信息的时事资料,也有政治立场中立的民间书商编纂的与革命无关的时事资料。由于信息缺失、表述不明确,仅从名称上,是看不出其革命属性的。其实,这是一套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编的时事资料集,只要加上这个信息,就可以将其革命属性呈现出来。

三是命名表述不当。常见的是对时间表述不当。定级工作中时常会遇到以“中华民国”标识时间的命名方式,比如“中华民国×××使用过的柳条箱”。“×××”是中国共产党某地方组织负责人,这个柳条箱的革命属性确凿无疑,但对时间的表述,不应使用民国纪年方式,而命名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使用过的柳条箱”就较为恰当。其次是对概念使用不当。比如“1943年《××文艺》报纸”,《××文艺》明明是期刊,而非报纸,但命名者把期刊当成报纸,犯了混淆概念的错误。这种不符合实际的表述,也许会造成诸多后患。命名当事人可能明白《××文艺》为期刊,但是一旦登记入册,经年以后,非当事人就会产生期刊与报纸混淆之惑,甚至认为张冠李戴。再者,因语言文字水平不高造成的不当表述。这种情况在命名中比较常见,比如,“1939年××情报站以‘自行车局’为掩护起开展工作作用的羊角锤”的命名就显得啰嗦,完全可以再精当。

革命文物不当命名有多种表现和类型,造成不当命名的具体原因也很多。但是,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革命文物属性的认识不到位,特别是对革命属性是革命文物的本质属性这个根本理念的认识不到位。

革命文物命名的基本理念和一般原则

革命文物命名的基本理念是要着力将革命属性充分而鲜明地呈现出来。革命文物具有革命属性和文物属性双重属性,革命属性是其本质属性,文物属性是其基本属性,没有革命属性,文物属性再充分,也不能作为革命文物。这个基本原理体现在命名上,就要求无论如何也要将文物的革命属性呈现出来。可以说,这是革命文物命名的根本要义,如果从名称上看不出文物的革命属性,其作为革命文物的依据和“合法性”就大打折扣。因此,革命文物命名的基本理念,就是要充分而鲜明地反映其革命属性。

就其一般原则而言,一是要使用革命话语系统来阐发各种信息。比如,表达时间信息尽量不使用民国纪年,能够具体到年份的要具体到年份,不能具体到年份的不妨模糊描述,说明是建党初期、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等。若连这类时间也难以考证,可以再提一级,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等概念来标识其时间。二是对于影响力有限的人物、事件、物件等,用简单的定语标识其革命属性。比如,对于“×××的肩章”这个名称,“×××”是某县参加过解放军的革命人物,其影响力基本限于当地范围内。这种情况下,最好在姓名前面加上“解放军战士”之类的定语,说明人物的革命属性;肩章前也加上相关定语,说明肩章的革命属性。这样能够让人对其一目了然。三是阐发革命属性的要素全备,至少包含“时间+人物(事件)+物件”这些基本要素。比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从事地下活动使用过的箢子”“1957年×××同志参加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合影”就是要素全备的命名。当然,要素全备不是指所有的命名都要机械地套用这个公式,有的概念兼具时间和事件等多重信息,只要一亮出概念,人们自然知道其时间和事件,这种情况下,则可以省略某些要素。例如“长征中×××使用过的手枪”“第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九支部印章”,就是表达简练却要素全备的命名。长征既是一个事件,同时也标识了时间,第八路军显然说的是抗日战争时期。这种情况下,若对时间没有精准要求,则可以不必再写具体时间。

革命文物征集、保护、利用、管理各环节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是一个有机整体;既应有一定的分工,同时亦应相互策应和补充。定级上联革命文物的征集和收藏,下联革命文物的利用和管理,在革命文物工作全局中居于重要地位。定级应当承担起检查和完善此前工作、为此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的重任,检查和校正革命文物命名就是这样一项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掌握革命文物“命名学”,也是定级工作必备的素养和技能。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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