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考古与保护的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李标标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各行各业的整体发展,学科交叉和行业“跨界”融合屡见不鲜,极大地深化了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结合,考古学领域同样如此,且至今依然在经历这一创新性发展过程。这不仅体现于专业的学术研究层面,也表现在其与社会相关领域的实践互动,推动了考古学的理念发展、技术革新、范畴拓展,以及考古学的社会价值发挥。

城市考古与保护作为考古学的重要分支,不仅研究对象综合性强,规模宏大,且多为古今重叠型城市,面临的社会现实压力较为突出,即考古与保护和城市化发展之间的协同。这使得城市考古与保护是一项综合性的科研工作,也是一项具有广泛现实性的社会活动,直接决定了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的必要性。城市考古与保护根据其研究对象、工作性质、学科边界、目标重点、相对阶段、方法技术等特征,又细分为城市考古、保护、利用三个连续却存在差异的部分。为避免阶段割裂和学科壁垒,强化“三位一体”的系统性,推进城市考古与保护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亟须对城市考古与保护领域的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进行探讨。

根据城市考古与保护工作的相对进程关系,三个部分又可称之为三个阶段,相互递进,相互交织,却又存在明显的工作目标区别,也就决定了三个阶段的主体学科、方法技术等存在差异。结合学术科研和实践工作,以系统性和结构化的工作机制为引领,对不同阶段的多学科融合进行梳理和分析,能更好地编制城市考古与保护的整体工作计划,科学设计全阶段、全流程的工作思路和逻辑,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强化各阶段之间的串联和相互支撑,进而提升城市考古与保护的整体工作质量;同时,也是贯彻“大考古、大保护”理念,建构考古-保护-利用的“三位一体”体系,以我国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体系建设的宏观发展统筹考古、保护、利用的微观协同,以三个部分均衡提升的微观成效支撑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大局。

城市考古部分

这部分以考古学目标为核心。不论是主动性考古,还是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均要坚持考古学的学术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多学科融合方面,必须以考古学为中心,设计多学科参与的专题方向与形式,形成“中心目标-专题方向”的多学科协同体系。既充分利用传统考古学中的地层学、类型学、文化因素分析法、聚落考古等理论,也需要碳十四测年、陶瓷成分检测与溯源、体质人类学等科技考古研究,辨识古代遗存,探究深层次的历史文化,复原遗存面貌,并认识古代城市整体的形态。另一方面,为全面解读遗物、遗迹、遗址、城市整体、区域文化等多维信息,不仅需要历史地理学、城市规划学、环境学、民族学等相关学科的参与,也需要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人工智能、三维扫描与建模等新兴技术的参与,挖掘遗存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理清遗物-遗迹-遗址-城市-区域-国家之间的内在联系,认识环境与城市发展的互动关系,探究古代城市产生、发展、衰落的宏观社会背景和内部构成要素的演变,逐步“钩织”出古代城市的整体形态,描绘古代人的生产生活场景,解读并阐释考古遗址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多重价值内涵。

城市考古遗址是宝贵的文化遗产,尤其是地处人口稠密、文化需求多样的现代城区,在城市考古阶段必须考虑遗址保护和有限制的社会开放等需求。所以,在城市考古过程中需兼顾保护和利用两个方面的相关学科和行业参与,以作为不可缺少的“辅助”支撑。保护部分主要针对考古发掘现场的遗物、遗迹、遗址,以及探方的保护,涉及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物理和化学加固、文物影响评估等相关工作,以实现考古遗存、探方、附属设施等全面保护;利用部分主要针对有限制的公众开放,如各类主题日、宣传报道等活动,涉及文化遗产学、旅游学、社会学等领域,能够更好、更专业地做好城市考古阶段的活化利用。

保护部分

这部分以考古遗存的可持续保护和科学管理为目标。基于保护内容和形式的差别,保护部分主要包含宏观的文物保护规划和微观的文物保护方案两个层面。在文物保护规划层面,其作为考古、保护、研究、利用、衔接其他规划等各项工作的综合性法律文件,能够从宏观管理层面明确保护区划和规划年限,对接城市发展、土地调整、文旅融合等规划,对于城市考古与保护面临的现实发展压力,文物保护规划的管理和衔接作用显得尤为重要。目前文物保护规划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体例,参与的主要学科是城乡规划学、考古学、文化遗产学;同时,为保证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也需要生态学、景观学、社会学、管理学、文化地理学、建筑学等相关领域参与,以做好城市考古遗址保护的用地变更、社区协调、文化空间布设、公众参与等总体规划。在文物保护方案层面,尤其是规划文件中保护部分的专项落实,工作对象是遗址本体、出土文物和探方,根据详细的勘察分析而制定具体方案,目的在于充分应用各种传统和新技术处理破坏现象和潜在威胁,实现考古遗址的可持续保存。目前保护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参与的主要学科是文物保护技术,以及紧密相关的化学、材料学、物理学;随着保护需求的变化和新技术的迭代,如X光、超声波、电子显微镜、金相显微镜观测、光谱分析、红外照相等技术也逐步参与其中,极大地提升文物保护方案设计和工程实施的科学性。

基于城市考古遗址的价值和城市文化建设需求,部分遗址需进行原址保护和活化利用,这决定了保护工作需要考量利用的需求。所以,保护部分在统筹主要参与学科和次要相关学科的同时,也需要将利用部分的多个学科作为“辅助”纳入融合范畴。文物保护规划中展示利用是不可缺少的章节,区别于考古阶段的限制性开放,需要与旅游学、博物馆学等学科和行业交叉,进而设计全面系统的活化利用方案;文物保护方案则需要根据展示利用的需求,对部分遗存进行复原或修复标识,提升考古遗址的可视性和可读性。

利用部分

这部分以城市考古遗址的活化利用为主题。对比郊野型考古遗址,城市考古遗址地处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层次较高、基础条件优越的城市区域,活化利用的社会需求更高、现实效益更迫切。通过遗址本体展示和配套宣讲设施,科学布局展示功能和分区,设计多元展示形式,阐释考古遗址蕴含的历史文化,能够塑造高品质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由此,利用部分的主体学科是文化遗产学、旅游学、博物馆学,围绕城市考古遗址的“基本”利用进行研究和实践。同时,城市考古遗址作为价值内涵丰富的文化资源,是城市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在城市文脉赓续、文化形象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创新、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利用部分需要将城市学、社会学、经济学、传播学、管理学、景观学、艺术学、教育学,及文化产业、公共服务、新媒体等作为“辅助”,推进遗址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推动考古遗址融入城市社会整体发展,最大程度地发挥考古遗址活化利用对广泛社会领域的现实意义。

从国际公约到我国的相关文件,均强调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应以相关研究和系统保护为基础,进而全面挖掘和阐释其蕴含的历史、文化、艺术、科学等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地将考古遗址呈现在公众面前。故而,考古遗址在展示利用阶段并不意味着考古工作的结束,考古与相关研究工作是贯穿保护、利用等活动全阶段的,在利用阶段仍需将考古学研究作为重要参与学科。

城市考古与保护的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分析

围绕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宏伟目标,城市考古、保护、利用三者之间相互递进、相互支撑,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一方面,三个阶段在本质层面是多元统一的,考古离不开必要的保护和利用,保护必须以考古工作成果和利用需求为依托,利用则是基于考古研究成果的深入挖掘和阐释,共同形成了一项综合性和广泛性的社会活动,必然需要多学科和多行业的参与。另一方面,不同的工作阶段和目标要求决定了城市考古与保护的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并不是平均参与,而是分阶段分重点,有主有次;考古阶段围绕考古学的研究目标,以考古学理论与方法为主体,联合相关学科和行业,从多元视角共同推进考古研究;保护阶段围绕实现考古遗址的可持续保存和科学管理为目标,以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为重要手段,以城乡规划学、文化遗产学和文物保护技术为主体,融合相关学科和技术,全面提升考古遗址的管理和保护水平;利用阶段围绕考古成果的活化利用为目标,以文化遗产学、旅游学、博物馆学为主体,交叉相关学科和领域,科学发挥考古成果在多维度上的社会价值。

总体而言,城市考古与保护的工作成果质量和社会效益取决于多学科和多行业融合的系统性设计。多学科和行业的参与,不仅可以增强城市考古与保护的科研成效,也可以提升考古与保护的实践工作质量,逐步构建具有高水平、代表性的城市考古与保护工作体系,更可以从更加广泛的层面发挥考古与文化遗产在社会各类学科和行业中的价值与影响,以真实完整的历史文化激发相关学科和行业的创新力,创新城市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精神文化滋养,营造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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