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史前日常生活的一个侧面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张萌

陶器通常是以破损形态进入考古情境中的,长期以来研究重点多放在复原完整陶器进行类型排比、年代判断和文化分期,较少追问陶器破碎后又经历了什么。如果将目光从器物形制转向史前聚落的日常生活,当陶器受损后,并未立即退出日常生活,它们可能会被修补后重新投入使用,或被改造为次要用途,这一现象在仰韶文化尤为突出。

对仰韶文化核心区即豫西、晋西南及关中地区64处已发掘并发表资料的遗址进行统计,明确存在陶器再利用现象的遗址有57处,占比达89.1%,陶片改制的圆陶片达上万件,陶刀达上千件。这一比例及数量说明,陶器再利用并非个别遗址、个别场景下偶尔出现的,而是仰韶聚落中普遍的日常生活实践。

根据陶器破碎程度及功能是否转换将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分为三个类型,其破碎程度依次递增,器物功能从容器主导向非容器功能转变,最终回归物质原料层面,再利用的彻底性逐级增强。

破损陶器的二次利用

边缘出现缺口或裂纹通常不会影响使用性能,而延伸至器身的裂纹则可能会影响容器的储液能力,只要残损未严重到影响基本容器功能,器物仍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此类再利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不作改造,直接转作他用;另一种是经过修补改制后继续使用(见图)。

1.无改造二次利用:指破损器物未经任何人工修整,直接转作其他功能。民族考古学研究揭示了陶器无改造二次利用的多种形式,如破损的盆、钵常被用来盛放种子、调料或作为饲养幼畜的食槽。此类再利用未留下明显的人工痕迹,在考古材料中较难识别,目前仅在少数遗址中发现例证。如西阴村遗址残盆(H34:5),出土时为半个残盆,内有较厚一层红色颜料。应为破碎后未做改造直接被当作调和颜料的容器。

2.经过修补改制的二次利用:不改变破损器物容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局部修整,包括缀孔修补与修磨改制两种方式。

缀孔修补 这是新石器时代最常见的陶器修补技术,新石器时代中期就已出现。在器物破裂处的两侧对称钻孔,再用植物纤维绳或皮条将破裂部分缀合在一起,不对器物原有形制做大幅改动,维持其原生形态与主要功能。这一技术相对比较稳定,缀孔修补的器物集中在钵、盆两类,少量瓶、缸上也有修补现象。在新安荒坡遗址、渑池班村、枣园遗址、西安鱼化寨、蓝田新街遗址、华县泉护村等遗址多有发现。新安荒坡遗址钵(H21:2)上口部有两处裂缝,均钻两个圆孔缀合修复,孔径0.3厘米。枣园遗址平底钵F1:30,在靠近器物的口沿位置有两个同样大小的小圆孔,两孔十分规整,位于两块可以拼接起来的陶片相对应的位置,相距2厘米,应是在使用期间器物已经损坏,当时对其进行修复时钻开了一对圆孔用来穿系绳索。大河村遗址发现一件白陶陶环有缀孔T11⑥D:88,两端各钻圆孔一个,这是目前发现的极少数非容器类器物的缀孔修补案例。

修磨改制 仅对破损部位做简易修整,如修整打磨断口,使其能够继续作为容器使用。被改制的有鼎、瓮、豆、罐、盘等多种器形。东关遗址豆盘(H31:5),豆座残缺,器底可见修磨痕迹,残后可能作钵使用。盆(H56:114),由圈足器改制,沿残,修磨后成窄沿,圈足残缺后将底边磨平,继续使用。河津固镇遗址盘(T103③d:1),该器本为豆,圈足残破后,又经打磨,继续使用,底部仍留有圈足未全部磨掉的痕迹。

能被二次利用的陶器偏向钵、盆这类盛器,材质以泥质为主。一方面夹砂陶易破裂,不适合钻孔修磨,另一方面钵、盆作为日常生活用具中数量多且移动频繁的器物,更容易损坏,因此更有被再次利用的现实需求。

陶片改制

陶器作为“容器”的生命结束后,对陶片进行二次加工,制作成可再次利用的非容器类器物,原器物只作为“原料坯件”,其功能发生根本转换。这是仰韶文化中最常见的陶器再利用形式之一。在57处明确存在陶器再利用现象的遗址中,有55处发现陶片改制器物,占比高达96.5%。这一比例表明,陶片改制不是个别聚落的特殊习惯,而是横跨仰韶文化各阶段、贯穿多个区域的一种基础利用方式。

从制作工艺看,仰韶文化陶片改制主要依赖打制、磨制与钻孔三类手段。打制便于快速获得大致形状,磨制则可进一步修整边缘提升器形规整度,钻孔则与悬挂、系缚、旋转等具体功能相联系。根据功能是否明确,可将改制器物分为功能明确类与功能不明类两组。

功能明确类 主要包括陶刀、陶纺轮、陶锛、陶铲、陶网坠、陶锥、陶钻等生产工具类及陶环、陶坠等装饰品。

功能不明类 以圆陶片最具代表性,此外尚有舌状陶片、磨边陶片、多角形陶片、双刻槽条形器等。这类器物虽然可确认经过二次加工,但其具体用途并不总是能够从形制直接推断。有些可能兼具生产、游戏、计数、象征等复合属性,因此较难以单一功能概括。

陶片再循环

当陶片过于破碎,无法改制为实用器物时,陶片会作为建筑骨料或制陶原料重新参与物质生产过程,不再以器物残件的形态存在,而是进入物质原料层面的循环。需要指出的是,这一类现象的证据性质与前两类并不完全相同。对于个别遗址中碎陶片是否为先民有意识掺入,抑或在取土、填筑过程中混杂进入,仍需结合具体遗迹形态、堆积结构与材料组合作进一步分析。

在仰韶文化遗址中,碎陶片在建筑中的应用较为突出,主要包括柱洞柱础、柱洞壁修整、房基铺垫、墙基填土与灶址建造等方面。

柱洞柱础:在姜寨、零口村遗址,碎陶片与石子等混合被填入柱洞起柱础作用。姜寨遗址F1部分柱洞内填石子、碎陶片、料姜石块,红烧土块等。零口村遗址房址柱洞,先在地面挖一竖穴,填入夹有红烧土块、碎陶片的黄土,槌打坚实。将木柱竖立穴中,填入黄泥或者黄土,槌打坚实,形成硬土圈,柱竖立穴中填入褐色土,槌打坚实。这样的硬土圈分两层,内层为黄胶泥圈,外层为灰色硬土圈。

柱洞壁修整:芮城东庄遗址与蓝田新街遗址均发现柱洞壁加固技术,芮城东庄遗址F201、F203部分柱洞以羼有陶片碎粒的黑细泥涂抹洞壁与洞底,厚度可达5厘米,质地十分坚硬。蓝田泄湖遗址F5柱洞则进一步采用细碎的红陶片拌细泥涂抹再经火烧烤,平整而坚硬。这种做法的技术逻辑与夹砂陶制作原理相近,细泥羼入陶粒减少开裂。

房基铺垫与墙基填土:垣曲苗圃遗址F101,房基填土有大量陶片。渭南白水下河遗址F2,内墙填红褐色土,为烧土块、碎陶片、小石子、草拌泥混合构成,这种混合增加了墙体的强度。

灶址建造:蓝田泄湖遗址F3,室内正中有一“瓢”形灶坑,灶坑壁采用细碎的红陶片搅拌细泥涂抹,然后经火烧烤而成,表面光滑坚硬。临潼姜寨遗址K6,灶面铺一层夹砂陶片,陶片下红烧土厚5~10厘米。

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的特征与历史演变

从器物生命史的角度看,破损陶器的处理方式大体呈现出由修补续用、陶片改制到材料再循环的层级递进:当器物仍可维持基本容器功能时,往往通过修补继续使用;当其难以继续作为容器使用时,部分陶片会被改制为非容器类器物;而当陶片过于细碎、不再适于改制时,则可能进一步作为原料重新进入生产过程。并不是每件陶器都会依次经历上述多个环节,而是反映出破损器物在处理方式上的层级差异,并且不同类型之间并不均衡,其中,陶片改制最为普遍,共见于55处遗址,陶器二次利用共见于18处遗址,陶片再循环仅有7处。

从区域分布看,陶器再利用现象不仅集中见于豫西、晋西南和关中核心分布区,在甘青地区、内蒙古中南部以及豫中、豫西南、豫北冀南等外围地区也有发现。以陶片改制为例,无论是数量、种类还是出现频率,核心区都明显高于外围地区。这说明,陶片改制首先是在仰韶文化核心区域内较为普遍的生活实践,而在外围地区则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接受与延续。

从时间序列看,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现象并非短时存在,而是贯穿于仰韶文化初、早、中、晚整个阶段,具有较强的延续性。其中,圆陶片与陶刀作为最具代表性的两类改制器物,其数量消长能够较清楚地反映陶片改制现象的历时变化。仰韶文化初期至早期,圆陶片更为流行,核心区圆陶片数量高达4000余件,这一现象延续自新石器时代中期的老官台文化传统,说明其背后的使用习惯与观念具有较强的稳定性。而到了仰韶文化中期,圆陶片数量显著减少,陶刀的数量与分布范围显著增加,陶刀的数量超过圆陶片,成为改制器物中的主流类型。这一变化表明,仰韶先民对陶器的再利用是会随着生产方式和日常需求的变化不断调整其具体形式的,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具有持续性和适应性。

结语

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并非个别现象,而是广泛存在于仰韶文化分布区、贯穿发展全程并有历时性演变的一种日常生活实践。过去对仰韶文化的讨论,集中于彩陶、聚落布局、房址、墓葬和农业经济,破损陶器常被视作不言自明的附属材料。但正是这些不起眼的残器和陶片,更能揭示史前社会最具体、最真实的生活逻辑:资源有限,器具须尽可能反复利用。对仰韶先民而言,陶器不是完整有价值,破了就作废的一次性物品,而是能够随着形态变化不断转换用途的物质资源。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现象所揭示的,不仅是技术层面的修补改制,也反映了史前聚落社会中日常生活、资源利用方式与物质观念的一个重要侧面,这些带有裂缝、钻孔、磨痕和改制痕迹的残器,或许更能让我们接近仰韶先民真实而具体的日常生活。

[本文为2025河南省财政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论仰韶文化陶器再利用现象”(2025HKYJKY03)成果 作者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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