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裘晓翔

本报讯  近日,经过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并征求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等部门意见,浙江省文物局正式公布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4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700件(套)。

此次公布的名录中,4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8个点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8个点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2处;700件(套)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一级文物23件(套)、二级文物31件(套)、三级文物143件(套)、一般文物148件(套)、未定级355件(套)。至此,浙江省已公布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08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1161件(套)。

本次公布的革命文物名录,充分结合了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和近年来开展的抗美援朝史迹调查、红色标语调查、抗战文物梳理、文物征集等工作成果。具体包括奉化烈士陵园、宣中华故居等5处新发现,青浜岛小孩洞等3处反映国际反法西斯斗争的点位,22件反映抗美援朝的可移动文物。同时,本次也充分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文物的遴选,列入兰江冶炼厂等9处不可移动文物。此外,本次重点补充了各个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入了镇海口海防遗址之宏远炮台、后坑桥(红军桥)、中共浙西特委旧址、恩泽医局旧址、钱塘江大桥、江厦潮汐试验电站等7处8个点位。

下一步,浙江将以此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依托全国革命文物资源管理平台和“浙江省革命文物资源一张图”做好信息录入和发布共享,并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公布等工作,进一步夯实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基座,提升研究阐释和展示利用水平,迭代推出一批兼具教育意义和感染力的优质展览、宣教活动和“大思政课”及研学线路,发挥好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革命文物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 (裘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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