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为中国古代陶瓷发展鼎盛时期,官窑体系完备,工艺成就斐然。孝宗弘治一朝(1488—1505)上承成化、下启正德,瓷器亦独具风貌。因弘治官窑瓷器存世稀少,纪年明确、出土信息完整的更显珍贵。1966年山东兖州巨王林村明鲁藩巨野王墓发现的弘治瓷器,为探究明代宗室制度、藩府用瓷规制、丧葬礼仪及明代官窑供御体系,提供了颇为重要的实物佐证。
出土背景与历史环境
明代鲁藩与巨野王家族
明代兖州为鲁王封地,是鲁西南政治、文化核心区域。明太祖朱元璋封第十子朱檀为鲁王,王府设于兖州。洪武三年(1370)朱檀被封,洪武十八年(1385)正式就藩兖州府。此后鲁王家族世代居守兖州,形成庞大宗室支脉。巨野王为鲁藩重要支脉,世代袭封,共传五代五王,依次为:僖顺王泰墱—恭定王阳蓥—庄宪王当涵—端肃王健櫏—惠荣王观燖(无子,府除)。
恭定王朱阳蓥和庄宪王朱当涵,均葬于今兖州区兴隆庄镇巨王林村。据清光绪十二年(1886)版《滋阳县志》卷六《古迹·冢墓》记载:“巨野王墓在城东南八里,明巨野恭定王阳蓥、庄宪王当涵葬此。”朱当涵墓志记“葬于鲁城东南岗头之原。”巨王林村因巨野王墓而得名。巨野王家族墓地规模宏大,共葬有两代郡王及其家族成员,有3个大土冢及数个小土冢。
本次瓷器出土于巨野恭定王朱阳蓥墓南侧陪葬坑,属于墓葬礼制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朱阳蓥(1435—1505)为巨野僖顺王朱泰墱嫡长子,正统九年(1444)获赐名,景泰二年(1451)五月封巨野长子,成化五年(1469)十一月袭封巨野王,弘治十八年(1505)正月薨,在位三十七年。其卒年与这批瓷器烧造年代高度吻合,为文物断代提供了重要时间依据。
窖藏发现与保存经过
1966年,当地在土地平整过程中发现一处砖砌陪葬坑,出土石雕龙案、陶俑、瓷器、玉器、铜器等一批文物。据相关记载,在恭定王墓前的陪葬坑里,曾出土百余件瓷器、金器和玉器。因历史原因,部分器物受损,六件白瓷与青花瓷被村民妥善保护,后经文物部门征集入藏得以完整保存。
从出土情境判断,该坑为正式墓葬陪葬坑,而非战乱窖藏,遵循明代“事死如事生”的丧葬理念,器物均为墓主生前使用、祭祀或陈设的贵重之器,组合完整、功能清晰、等级明确,具备较高的考古与学术价值。
弘治时期制瓷工艺背景
弘治一朝史称“弘治中兴”,明孝宗朱祐樘奉行保泰持盈的国策,政治上轻徭薄赋、革除弊政,社会风气趋于俭约节制。在瓷器烧造方面,据史料记载,弘治三年(1490)、十五年(1502)和十六年(1503)曾三次明文禁停烧制瓷器,使得弘治官窑瓷器数量远少于成化时期,署“大明弘治年制”款的官窑传世品较少见,青花瓷尤甚。瓷器风格以胎质细腻、釉色温润、青花淡雅、装饰简练为主要特征。官窑重质不重量,白釉温润含蓄,青花多用平等青料,色调柔和清丽,与永宣时期的雄浑浓艳形成鲜明对比。兖州出土的这批瓷器,正是弘治瓷风的典型代表。
文物形制与工艺特征
明弘治白釉双螭蒜头瓷瓶(一对)
蒜头瓶因口似蒜头得名,源自秦汉青铜壶,为明清宫廷与藩府高档陈设器。此对瓶通高58厘米,口径7.5厘米,底径17厘米,器形硕大、端庄稳重。通体施甜白釉,釉色莹润如脂,胎质坚致细腻。颈部至肩部堆塑双螭龙,身形矫健、线条流畅,与器身浑然一体,不见拼接痕迹。螭龙在明代为皇室与宗室专用纹饰,此瓶双螭堆塑工艺难度颇高,要求胎土干湿度精确控制,经素烧、堆塑、施釉、正烧多道工序方能成器。蒜头口、长颈、圆腹、圈足比例协调,既具传统典雅之姿,又显宗室用器的规制气势。
明弘治白釉麒麟双螭三足瓷熏炉
熏炉为祭祀、焚香、陈设并重的礼器。该炉通高35厘米,口径22.5厘米,底径19.3厘米,造型庄重规整。盖顶塑麒麟为钮,张口作出烟孔,炉身亦设出烟孔,设计精巧、实用美观。炉身堆塑双螭龙,与盖顶麒麟呼应,构成“麒麟呈祥、螭龙护炉”的吉祥构图。麒麟与螭龙双重吉祥纹饰的组合,在明代藩府熏炉中颇为罕见,体现了巨野王家族对祥瑞寓意的特殊追求。
此炉通体白釉温润匀净,光泽内敛,三兽足沉稳有力,气势肃穆,曾入选“让文物活起来 讲好山东故事”——“齐鲁瑰宝”推选名单,是明代白釉瓷熏炉中罕见的孤品,对研究明代藩府祭祀用器与熏香文化意义重大。
明弘治青花“金玉长命富贵”瓷盖罐
该罐通高19.2厘米,口径11厘米,底径12.7厘米,造型圆润饱满,盖身扣合紧密。青花发色浅淡柔和,为弘治平等青典型特征。平等青又称“陂塘青”,产于江西乐平,含铁量低,烧成后色泽淡雅、清丽明澈,与明初苏麻离青的浓重青翠截然不同。
其肩部书有青花“金玉长命富贵”吉祥语,字体工整,腹部绘缠枝花卉,布局疏朗、线条简练。弘治青花绘画技法继承成化勾线填色手法,但线条更加纤细流畅,比成化时更为柔和。缠枝花卉的叶片细密,呈现“个”字形排列,是弘治朝青花纹饰的典型特征。
此类吉祥纹罐流行于明代中期,民间与宗室均有使用,呈现雅俗共赏的特点。此罐虽为民窑风格,但其胎釉、画工明显优于民窑,应为藩府定烧之器。
明弘治青花云龙纹瓷盘
瓷盘高3.5厘米,口径15厘米,底径8厘米,器形轻巧规整。盘心及外壁绘云龙纹,龙纹矫健、五爪清晰,云纹流畅飘逸,属皇家与宗室专用纹饰。弘治朝龙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线条纤细柔和,比成化时期更为秀逸流畅,五爪龙纹尤其体现了郡王用瓷的最高等级规制。青花发色淡雅,笔触细腻,纹饰布局严谨规范,口沿内饰几何纹边饰,层次清晰。盘底无款,胎质细洁,符合弘治藩府供瓷特征。弘治官窑青花盘碗往往存在“塌底”现象,即盘底因收缩而下凹,此盘底部平整规整,工艺水准明显优于一般弘治青花器。云龙纹在明代严禁民间僭用,进一步证明此盘为巨野王藩府专用瓷器。
以上5件瓷器均为一级文物,集中展现了明弘治朝景德镇制瓷的最高水平,其工艺可概括为:白釉温润、青花淡雅、堆塑精湛、形制规整。
文化内涵与历史价值
这批瓷器出土于鲁藩巨野王墓,器身所饰螭龙、云龙、麒麟等纹饰均为皇室与宗室专用,严禁民间使用,直观反映明代森严的等级制度。其中青花云龙纹瓷盘绘五爪云龙,纹饰等级高,与巨野王郡王身份相匹配。器物组合完整、功能齐全,涵盖陈设、礼器、日用器具,是研究明代藩王用瓷等级、中央与藩府供瓷关系的珍贵实例。
瓷器出土于墓葬附属陪葬坑,与龙案、陶俑仪仗共同构成完整陪葬体系,严格遵循明代郡王丧葬规制,是“事死如事生”观念在明代中期的具体体现。陪葬坑中出土百余件瓷器、金器和玉器,品类丰富、数量可观,为鲁西南地区明代藩王墓葬制度研究提供了关键材料。
兖州作为明代鲁王府所在地,是鲁西南政治、文化枢纽。这批来自官窑与藩府定烧的瓷器,是南北文化交流、中央技艺向地方传播的实物见证,既提升兖州历史文化内涵,也丰富山东地区明代陶瓷考古内容。同时,弘治朝官窑曾多次停烧,藩府瓷器往往由民窑高级定烧或官搭民烧完成,这批器物的出现也为研究明代藩府供瓷体系的运作方式提供了实物依据。
弘治官窑瓷器存世较少,且多为传世品,缺乏明确纪年与出土地点。兖州这批瓷器纪年明确、出处清晰、组合完整,可作为弘治朝瓷器断代与研究的标准器。明代陶瓷史上素有“成、弘不分”之说,意指成化与弘治瓷器风格相近,难以区分。而兖州这批器物出土地点明确、墓主卒年准确,对修正和完善明代中期陶瓷编年具有重要学术意义,为区分成化、弘治两朝瓷器特征提供了可靠的断代标尺。
巨王林村出土的明弘治瓷器,系明代鲁藩巨野王家族等级颇高的实物遗存,亦是明弘治朝制瓷工艺水平的典型代表与集中呈现。此批文物不仅为济宁市兖州区博物馆镇馆之宝,更是研究明代陶瓷考古与藩王制度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作者单位:济宁市博物馆 济宁市兖州区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