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利用的前提和基础,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和生命线。近年来,基层文物安全工作不断加强,但县一级文物保护安防工程仍面临诸多困难。笔者结合近年来参与山东青州文物保护安防工程建设的实践,对其安防工作进行梳理和反思。
工作开展背景与实施情况
青州文物资源丰富,不可移动文物种类全、数量多。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潍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
为切实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青州市依托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照文物保护轻重缓急、文保单位级别先高后低的原则组织实施了一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已累计实施近40项。其中,驼山石窟(含云门山石窟及石刻)、南辛古墓、青州真教寺、衡王府石坊等8项安防工程已竣工通过验收。
实施效果与存在问题
实施效果:一是有效地保护了文物本体,震慑了盗窃、盗掘及其他损害文物本体的违法犯罪行为,表现最为突出明显的就是地处野外的古墓葬。2018年、2019年,安防系统建成之后盗掘行为较以往明显减少。二是能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例如程家沟古墓安防系统建成后,通过监控发现因吸烟导致的玉米秸秆燃烧后及时扑救,避免了更大险情的发生。三是有效提升了当地居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和主动性。相对于陈列在博物馆展厅内的可移动文物保护,多数群众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所知甚少。安防系统建成后,群众能直观地看到要保护的是什么,保护范围有多大。除此之外,系统的建成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当地的治安水平。
存在问题:第一,是缺少配套资金和维保资金支撑。这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多数系统建成之初都能正常运转,但是电子设备易损坏、迭代更新周期短,建成后的日常维保更新费用较高。根据《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设备检测费、传输线路租用费(县域内)、铁塔租用费、前端运行电费、无线路由设备租用费、电源引入费等均不属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而现实是,当前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压力巨大。
如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专门的管理使用机构,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以驼山石窟为例,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云驼景区内,有专门设置并且具备盈利能力的运行管理机构——风景区运行管理服务中心。景区本身就有安防系统的建设需求,因此系统的建设以及后期的运行、维保都能得到积极有效的保障,极大地提升了系统运行时间和保障水平。然而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多数文保单位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最大的古墓葬地处野外,没有专设管理机构,系统建设过程中的信号传输、设备租赁、监控室建设、用电支出都得不到保障。
第二,部门之间沟通少、联动少,系统防范水平大打折扣。文物保护涉及文物的产权人或使用人,文物所在地的村、社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方面。然而,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文物部门通常站在自己角度,未能充分与使用管理机构、社区、公安及相关部门沟通调研,各自为战,难以形成文物保护合力,安防系统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早在南辛古墓安防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曾与公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将监控系统并入公安部门专线;在驼山石窟安防升级改造过程中也曾考虑在重点部位引入人脸识别系统,但是因为保密、资金等各方面的问题未能达成一致。
第三,田野文物仅靠单一安防系统难以实现全面保护。一是赋存环境差,难以实现全天候监控。多数田野文物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人烟稀少,无法实现全天候专人驻守;野外环境电子设备易损坏、故障率高,容易形成防护空窗期。二是传统防护落后。易受到恶劣天气以及树林、庄稼等障碍物影响,易产生监控盲区,难以抵御越来越隐蔽化的文物犯罪行为。除此之外,野外环境干扰因素多,耕种、砍伐、采矿、动物活动、天气变化、地质灾害都会引发设备误报、漏报。高频无效告警导致安防设备形同虚设。三是管护力量不足。文物保护队伍人员少、专业能力不足、装备落后,面对分散且体量巨大的文保单位,无法开展高频次、全覆盖、精细化巡查。
根源分析与解决思路
问题存在的根源:一是专项资金政策层面仅覆盖工程建设主体环节,未配套其他常态化、基础性工作资金,导致“重建设、轻管护”;权责划分超出基层承载力,地方配套形同虚设;文保单位普遍缺乏自我造血能力,专项资金保障长效性严重不足。二是缺乏统筹机制,协同治理工作碎片化;部门履职视角局限、协同工作意识不强。三是未能适应文物保护新形势要求,建立适配野外场景的防护模式未成型;通用型设备较多,防护模式单一滞后;“人防+技防”水平较低,存在技防失灵、人防缺位的隐患。
解决思路:第一,立足实际,多方努力,健全资金保障长效机制。一是在立项阶段就要深入解读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确保项目可行性,规范申报流程、完善申报材料,同时积极向上级文旅、文物部门汇报基层运维痛点,争取政策层面优化资金支持范围,适度将常态化运维、设备检测、线路电力租用等基础开支纳入专项支持范畴。二是压实基层配套保障责任,系统科学梳理年度文物保护资金,将文保设备维保、系统迭代、日常运维等必要支出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多方筹措经费补充渠道,对景区配套文保单位,依托景区运营收益建立专项运维资金池,实现以营养护;对无专属管理机构的野外文物,有条件的要建立专属管理机构,不具备条件的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共建共管以及文旅融合等多种模式,补齐运维资金短板,实现所有文保单位资金保障全覆盖、长效化。
第二,构建跨部门联动机制,凝聚文物共治防护合力。一是充分发挥文物管理委员会作用,搭建统筹协调平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开展联合调研、隐患排查、工作会商,打通部门沟通壁垒。二是加强前置项目协同会商,在文物安防系统规划设计阶段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明确安防标准、保密要求、技术适配、资金分摊等关键问题,确保项目顺利落地、有效运行。三是协调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打通数据共享、技术对接、联合防控通道,推动文物安防系统融入全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最大化发挥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优化田野管护防护体系,提升“人防+技防”水平。一是升级适配野外的安防设备,针对田野文物环境复杂、气候多变、干扰因素多的特点,定制适配监控、预警、传感设备,优化设备抗干扰、防遮挡、抗恶劣天气性能;优化监控布局,科学规避植被、地形、生产活动等干扰,消除监控盲区,通过技术升级减少设备误报、漏报、高频无效告警问题,杜绝技防设备形同虚设现象。二是创新田野文物防护模式,结合野外管护难点,推行“定点监控+动态巡检+智能预警”的立体化防护方式,依托大数据、智能化技术优化预警机制,精准甄别有效风险隐患。三是强化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补齐人防短板。通过充实基层文保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培训、配齐巡查运维装备,提升管护队伍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建立分片包干、网格化巡查机制,针对分散的田野文物点位,划分管护责任区域,明确巡查频次、管护职责,实现全覆盖、高频次、精细化巡查,精准补齐技防空窗期漏洞,构建人防、技防互补融合、全域覆盖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
(作者单位:青州市博物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