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6年6月29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日前公布(《办法》政策解读见本版、全文见2版),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分为总则、藏品基础管理、藏品库房管理、藏品保护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共六章六十三条,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且已在所在地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博物馆的藏品管理。
《办法》明确,施行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健全、账目清楚、信息准确、保管妥善、保护科学、利用合理,将分类分级管理、全流程动态管理、安全责任到人等基本原则贯穿于管理制度体系,并提出了一系列关键要求。《办法》的制定和出台,是为加强博物馆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安全,促进藏品价值研究与有效利用,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高我国博物馆藏品管理水平、推动博物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