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礼器碑》看阙里孔庙礼器制度演变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孔德铭 孙胜利

孔庙作为祭祀孔子的神圣场所,是中国礼制文化的重要物质载体。曲阜孔庙居“天下文庙之首”,其遗存碑刻不仅是书法艺术的瑰宝,更成为还原历史原貌的关键实证。东汉永寿二年(156)所立《礼器碑》(全称《汉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素以“瘦劲如铁、变化若龙”的隶书造诣为金石学者所推崇,然其碑文所载的“造立礼器”清单,却也是研究东汉孔庙祭祀制度不可多得的实物材料。

《礼器碑》祭孔礼器考释

东汉鲁相韩敕在刊立《礼器碑》时,为了彰显功德,特意将修葺孔庙、添置礼器的盛举勒石记功。碑文核心段落云:“君于是造立礼器,乐之音符,钟磬瑟鼓,雷洗觞觚,爵鹿柤梪,笾柉禁壶。”短短二十余字,描述了东汉孔庙祭器“乐悬”“酒器”与“食器”三大序列。

乐悬:“钟磬瑟鼓” “乐之音符”领起四器,确立“礼乐相须”的基本格局。钟与磬:钟为金、磬为石,合称“金石之乐”,为三代以降最高礼乐等级。钟磬齐鸣不仅是为了营造庄严肃穆的氛围,更是“德音之声”的具象化。瑟与鼓:瑟为拨弦乐器,鼓为击节乐器。它们与钟磬配合,构成了祭祀雅乐的旋律主体。

酒器:“雷洗觞觚爵壶” 酒为通神之媒。此组器物,完整展现了汉代孔庙祭祀中的“沃盥”与“献酌”环节。雷(罍)与洗:这里的“雷”通“罍”,是一种大型的盛酒器或盛水器;“洗”则是用于祭祀前洗手的专用器皿(沃盥礼)。觞与觚:饮酒器。“觞”多为木制或陶制,有双耳;“觚”则为圈足,腹与足之间呈喇叭状外撇。它们是祭祀过程中供奉醴酒的基础容器。爵与鹿:古代用于温酒和斟酒的器皿。在孔庙祭祀中,“爵”通常用于“初献”之礼,地位最尊;鹿通“角”,亦是一种酒器。与爵并列,同入孔庙献酌之器。壶:盛酒器,与爵、觚等配合使用。

食器:“鹿柤梪,笾柉禁” 祭祀不仅要敬酒,更要供奉牛羊猪等牺牲制成的“粢盛”(熟食)。柤(俎):“柤”即“俎”,是切肉用的砧板。在祭祀中,牺牲煮熟后,需陈放在俎上进行切割和供奉。梪(豆):“豆”是一种高足盘,主要用于盛放腌菜、肉酱等调味品或小型祭品。豆俎组合,构成了完整的“牲牢”陈设。笾:竹编的圆形盛食器,主要用于盛放干果、蜜饯等素食祭品。

柉(棜)与禁:“柉”即“棜”,是一种无足的长方形器座,专门用来承托酒尊;“禁”则是承放酒器的长方形木案。

阙里孔庙礼器制度演进脉络

先秦至西汉  孔子逝世后,弟子“以三代之礼”为其举行葬礼,并在墓侧结庐守墓。鲁哀公因故宅立庙(前478),仅陈衣、冠、琴、车、书等遗物,并命孔子子孙“岁时奉祀”,祭孔仅停留在孔氏家祠层面。西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刘邦过鲁以太牢祀孔子,开帝王祭孔之先,然系临时设牲,未常设祭器;终西汉之世,孔庙器用未见官方颁定组合。

东汉 东汉光武、明、章诸帝先后幸鲁。元和二年(85),章帝以太牢祀孔子及七十二子,赐钟磬、奏六代乐,留铜牛尊、象尊、雷纹尊、山纹尊、陶太尊、明水瓶各一于庙中。此为文献所见帝王首次向孔庙留赠礼器,国家礼制由此入阙里。

永寿二年韩敕勒石,则第一次以碑刻实物将地方守臣置办的全套器单定格下来,补《史记》《汉书》详牲牢而略器数之缺。彼时的礼器组合虽已具备礼乐雏形,但仍带有一定的地方性与简朴性(多为木制、陶制)。

魏晋至隋唐  魏晋南北朝时期,虽战乱频仍,但各政权出于维护正统的需要,大多对孔子尊崇有加,孔庙建制得以延续。到了唐代,孔庙祭祀迎来了制度性飞跃。贞观四年(630)诏天下州县立庙,孔庙由圣裔私祀转为全国学制标配。《开元礼》明定“国学笾豆各十、州县各八”,以盛食器之数直接划定祭祀等级,彻底脱离汉代地方随意布置;器材质仍主陶、木,仅国子监少量使用铜尊爵。

宋金元 宋代是儒家礼学高度发达的时期,也是孔庙祭器精细化的重要阶段。宋徽宗《政和五礼新仪》确立“六尊”(牺、象、著、壶、大、山)与簠簋笾豆配列制度,政和六年(1116),朝廷曾向孔庙颁赐包括罍、洗、簠、簋、笾、豆、象尊、牺尊等及三献祭服在内的全套礼器,这是宋代国家礼制在孔庙器物上的直接体现。金明昌五年(1194)朝廷专赐登歌乐一部,配套钟、磬、笙、竽全套演奏乐器,次年补三献法服,中原雅乐绵延未断。

曲阜孔庙的祭器状况在元代得到了一次珍贵的实物印证。元至元三十一年(1294),孔子五十三世孙孔淑赴苏州监造祭器,凡一千七百有三件,严格依宋六尊、簠簋、豆爵之制,廉希贡赠汉釜为范、完颜贞供倭木制俎,事后刊《阙里庙祭器记碑》(今存孔庙崇圣祠前)。此事揭示了元代“中央定礼—圣裔执行—官绅捐助”三位一体的国家礼制运作链条,使宋代礼文在元代阙里得以恢复与延续。

明清时期  明代基本沿袭宋制,明洪武七年专门颁赐成套瓷器祭器,内含酒盏125件,各类酒尊、毛血盘、笾豆碟480件,同时配齐钟、磬、琴、瑟等全套登歌乐器与乐舞生服饰,以陶瓷礼器作为地方文庙通用标准,奠定明清常规祭祀器物基础;正德初年,刘六、刘七农民起义攻入曲阜阙里,大肆损毁原有祭器。战乱平息后,朝廷稽考《阙里志》《大明集礼》礼器图谱,重铸青铜簠25件、簋19件、豆175件、铡7件、爵3件、编钟2件,底铭“阙里祭,正德丁丑冬吉,知府罗凤督造”,相关造器经过完整记录于西斋宿罗凤记事碣、祝文碑。

清时,孔庙祭祀被抬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礼器制度也趋于集大成。孔庙礼器的一大显著特征是“朝廷颁赐”的常态化与制度化,御赐次数之多、品级之高、保存之完整均为历代之冠,极大丰富了孔庙礼器的物质构成与文化内涵。康熙五十八年(1719),朝廷向曲阜孔庙颁赐“中和韶乐”一副,其中包括八卦纹铜鎏金编钟16枚、编磬16枚及琴、瑟、笙、箫等全套乐器。雍正十年(1732)赐黄地缠枝牡丹纹铜胎画珐琅五供(含香鼎、烛台、花瓶、香盒及松竹梅二树),配金龙朱漆几。乾隆皇帝不仅多次亲诣曲阜致祭,更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向曲阜孔庙御颁了一批极具历史价值的青铜祭器“商周十供”,即乾隆帝仿太学之例,将内府所藏的“姬朝铜器”颁至阙里,包括周夔凤豆、周宝簠、周伯彝、周牺尊、周亚尊(商兽面纹觚)、周饕餮甗、周蟠夔敦、周四足鬲、周册卣(商“册父乙”卣)、周木鼎(商“木工册”鼎),并配《御制周范礼器图说》与花梨供桌,特旨“世守勿替”。又乾隆三十年(1765)颁铜鎏金镈钟两件(夹钟、南吕),铭“功成作乐”“协和万邦”,以古乐重器隐喻盛世文治。明清两代由地方督造到内廷颁赐,孔庙礼器终成国家正统之物质标识。

孔庙礼器“器以载礼”的文化与政治内涵

形制等级:儒家礼乐的可视密码 《礼记・礼器》提出“礼有以多为贵者,以大为贵者,以高为贵者……”孔庙礼器材质、数量、组合形制的差别,正是这套等级思想的直观呈现。自《礼器碑》所载东汉木、陶简易礼器起,孔庙礼器形制始终随国家礼制不断细化等级标准。不同材质、规格、数量的礼器对应不同祭祀规格,依靠有形器物将抽象的“尊卑有序、礼乐分等”理念落地,让礼乐等级秩序具备可视、可感知的实物形态,这也是“器以载礼”最基础的文化内核。

礼器颁赐、地方捐造作为王朝确立正统的物化手段 御赐礼器从来不只尊孔,而是以圣域为场域宣示道统承接。历代帝王向阙里孔庙颁赐成套礼器,并非单纯出于尊孔崇文。本质是借阙里这一文化地标,将本朝写入儒家法统谱序。官方颁赐搭建起孔庙礼器制度的顶层框架,但仅依靠中央供给难以长久维系完整祭祀器物,地方官员与士绅自发捐造、监造礼器,成为国家礼制落地运行不可或缺的基础补充。明成化监察御史林诚、弘治二年山东巡抚钱钺、正德十五年兖州知府罗凤、万历十七年山东巡抚李戴等相继制造的簋、盨、鼎等礼器,充分反映了地方精英阶层对儒家道统的维护与认同。

《礼器碑》刊立已逾一千八百载,其以“瘦劲如铁”的书法艺术震撼人心,更以翔实的“礼器”清单为我们打开了通往汉代孔庙祭祀现场的时空之门。孔庙祭器的价值,不仅在于它们作为“物”的存在,更在于其所承载的“礼”与“乐”的精神内核。

(作者单位:曲阜市三孔古建筑工程管理处 曲阜市文物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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