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赴山海 力行求真
——广东考古人学习践行新修订文物保护法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曹劲

作为我国文物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对文物考古工作具有鲜明的指导意义和法律保障作用。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简称“研究院”)第一时间组织职工学习,深入领会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各项精神。本次修订内容广、幅度大、意义重大:一是具有制度性、规范性作用,如明确文物定义、文物认定程序;二是对未来工作具有指导意义,如国家对于文物价值阐释、科技赋能、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支持与鼓励;三是基于以往工作实践,将卓有成效者上升到制度层面广泛施行。研究院在工作中践行相关内容,同时也在实践中进一步加深对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理解。

推进早期岭南探源工程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在第一条中提纲挈领地增补了“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的内容。作为专业考古机构,研究院始终坚持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考古成果研究与阐释为核心业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近年来,研究院联合广东省内考古机构实施《早期岭南探源工程科学研究计划》,开展了英德岩山寨遗址、从化狮象遗址、深汕合作区白田山遗址、南江流域旧石器专项调查、滃江流域先秦遗址调查、西江流域(封开)先秦遗址调查等一系列田野考古发掘、调查和多学科研究工作,力求以考古研究实证早期岭南历史发展的独特脉络。

研究院参与的“考古中国”南岛语族起源与扩散研究项目,在南海西樵山平面岗遗址发掘中,首次发现西樵山地区有确切年代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层位,测年结果显示为距今4万年以上,延长了珠三角地区的考古学文化轴线,是探讨东亚地区现代人来源与扩散、中国旧石器时代晚期石器技术多样性等问题的关键材料。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四十条,对地下文物埋藏区、水下文物保护区的划定作出了规定。地下文物埋藏区有利于协调文物保护和基本工程建设之间的矛盾,实现两者的“双赢”。根据广东省文物局部署,研究院自2021年开始组织专项考古调查和勘探,为各地划定、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提供依据,目前已完成11个地级市的报告编制。

担纲水下考古调查主力

广东高度重视海洋文物资源的保护,充分发挥水下考古领域特色,省政府于2015年即公布了第一批广东省水下文物保护区名单。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简称“四普”)工作中,将水下文物普查作为广东省普查工作重点之一,对水下文物线索进行梳理、研究,编制了《广东水下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及2024年度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南澳Ⅰ号”沉船遗址的物探扫测和水下考古复查,以及“南澳二号”沉船遗址水下考古重点调查工作,即将启动近海海域和深海海域11处水下文物线索的摸排调查,普查成果将成为未来划定水下文物保护区的重要依据。

助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

柏园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恤孤院路12号,是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始创地,对于我国历史、考古、语言等学科史有着非凡的意义。研究院严格遵循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中“不改变原状”和“最小干预”原则,对其开展修缮和活化利用,使柏园重新焕发光彩,成为历史街区内富有魅力的文化空间。作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研究院重点开展了“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研究及案例”课题,通过编制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设计方案、文物保护规划实践,对木构、砖石、夯土等构筑类型的深度、无损勘察方法展开深入研究,应用三维激光扫描、木材无损检测、探地雷达等技术手段,使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建立在严谨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补充了革命文物相关的内容,将革命史迹保护的重要性提升至新高度。作为革命文物延续年代长、序列完整、种类齐全的省份,广东已颁布《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公布了首批革命文物名录。研究院成立革命文物研究所,开展《深圳市文化名人大营救遗址线路保护及利用规划》《广东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海陆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专项规划(2025—2035年)》等一批革命文物研究与保护项目;受国家文物局委托,开展香港革命类古物古迹保护和利用状况调查研究工作,组织专业力量赴香港对革命类古物古迹开展实地调研,撰写的《香港革命类古物古迹保护利用状况调查研究报告》获评全国文物系统2024年度优秀调研成果。

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与文物普查工作密切相关,使普查工作及不可移动文物的认定、公布有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对当前的“四普”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根据广东省普查办安排,研究院深度参与“四普”工作,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组织协调、培训指导、技术支持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在开展普查培训和督导期间,强调严格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明确不可移动文物的法定地位,认真履行本体保护、树立标识等职责。目前,广东省调查登记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611处、复查37156处,正在编制数据审核要点和试点县区审核方案,准备全面开展第三阶段的数据审核工作。

参与公众宣教与志愿服务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考古成果阐释、文物合理利用的号召,在确保文物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研究院将部分考古发掘工地及遗址纳入公众宣教活动中。郁南磨刀山遗址、英德青塘遗址、英德岩山寨遗址和西樵山平面岗遗址的考古发掘现场多次接待青少年研学活动,让参与者在考古人员的引导下近距离接触、了解考古工作。研究院与江门市博物馆共同运营的广东省科技考古基地也定期开展考古、文物修复等公众科普活动。依托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旧址柏园的开放,研究院文物信息中心招募并培训了24人的志愿者团队,为观众提供讲解等志愿服务,并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参观、访学等活动,助力志愿者成长,提升志愿服务水平。这处集古迹展示、专题展览、图书阅览等功能于一体的公众空间,自开放以来参观人数已超过10万,成为广州一处新的热门“打卡地”。

“保持热爱,奔赴山海”是对广东考古工作的形象写照。从过去到未来,广东考古人始终遵守文物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及准则。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将以锐意创新的精神、踏实肯干的态度,为华南大地的文物考古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系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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