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属于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骆驼属,有双峰驼种与单峰驼种,也称囊驼。双峰驼大部分分布在亚洲及周边较寒的地区,如蒙古国、中国、哈萨克斯坦、印度北部及俄罗斯,而单峰驼主要分布于北非、东非、印度大陆及阿拉伯半岛的沙漠或干旱地区。中国是双峰驼主要分布地区之一,集中在西北和华北的北部,即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等地区干旱的戈壁和草原上。草场荒漠化程度越高,其数量越多,从内蒙古自治区的东部向西部,双峰驼的数量逐渐增加,直到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等草原荒漠化程度较高的地带,双峰驼数量最为集中。
那么中国何时开始出现家养骆驼,学界有两种观点:一是独立起源。奥尔森和贺新民等认为中国家养骆驼独立起源,韩建林利用科技考古手段对比野生骆驼和家养骆驼线粒体的DNA差异,认为中国北方是家养骆驼的驯化地点之一。二是从境外传入。Bulliet和傅罗文等认为家养双峰驼在中亚被驯化经一段时间后传入中国。张小云总结了三条学者复原过的从境外传入中国的路线,分别从伊朗经阿富汗至南疆、从中亚沿天山进入北疆,以及从哈萨克斯坦经蒙古高原进入中国,最终均抵达河西走廊及周边地区。张小云根据已有考古出土骆驼骨骼材料推断,目前家养双峰驼在中国最早出自新疆轮台县群巴克墓地,年代在公元前800年左右,中国家养双峰驼很可能源自境外传入,并且最初传入地点可能并非新疆,而是内蒙古或甘青地区。
考古发现骆驼骨骼的分布
在西北地区,骆驼骨骼的考古发现分布比较广泛。陕北神木木柱柱梁龙山晚期遗址出土了骆驼属的上颌骨与跖骨各1件,陕北南部北洛河上游区域树洼遗址出土了1件骆驼属骨骼,年代属于仰韶至龙山时代;靖边统万城西城遗址出土骆驼骨骼,属东晋时期。内蒙古地区,鄂尔多斯市朱开沟遗址出土了野生双峰骆驼上臼齿及骆驼肩胛骨制品,时代约为夏代晚期,距今约3500年;甘肃玉门火烧沟遗址发现距今约3700年的骆驼骨骼;青海都兰塔里他里哈遗址发现圈栏里的骆驼粪便,距今约2900年,时代大致为西周厉王时期;新疆轮台群巴克二号墓地出土一个家养双峰骆驼的头骨,年代距今2800年,为西周中期至春秋中期;新疆尼勒克县加勒克斯卡茵特山北麓M80发现骆驼骨骼,距今2500~2200年;新疆巴里坤石人子沟(东黑沟)墓地M012殉牲坑有殉骆驼,年代约在东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于田县圆沙古城遗址距今约2200年,出土有骆驼骨骼193件,表明当时骆驼作为家畜饲养;新疆鄯善三个桥第一类墓葬的伴生牲畜坑发现有完整骆驼的殉牲,年代约战国时期或更晚;新疆交河故城墓葬汉代殉驼坑内发现三峰骆驼;楼兰故城三间房遗址出的骆驼骨骼表面有人工切割、砍砸等痕迹;新疆奇台石城子遗址出土1例骆驼属腰椎,年代为两汉时期;敦煌甜水井附近的汉代悬泉置遗址发现有骆驼的骨骼及简牍文书;青海都兰县哈日赛墓地有一殉坑内殉4匹骆驼,年代为吐蕃时期(公元7世纪中叶至公元9世纪末);闽宁村西夏墓地出土24件骆驼骨骼,其牙齿大小介于诺氏驼与现生家养双峰驼之间。
除西北地区外,汉代以后随着贸易和丝绸之路的沟通交流,其他地区也陆续发现有骆驼骨骼。汉昭帝平陵陪葬坑出土大批骆驼骨骼,考察发现平陵2号坑的大量骆驼骨骼是陕西及中原地区发现的最早的骆驼实物;河南南阳府衙新莽铸钱作坊遗址出土的兽骨、兽牙涉及的动物种类之一便是骆驼;河北正定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共出土骆驼骨骼10件,9件骨骼上均发现平整锯痕;新疆达勒特古城2017年发掘出土的骆驼占总体出土动物骨骼NISP(可鉴定标本数)的6.5%。西安北郊唐代高陵渭河沙坑中发现1件残破的骆驼右上颚带P3-M2;河北省康保县西土城城址出土了31件骆驼骨骼;黑龙江省肇源县大青山遗址出土3件骆驼骨骼。内蒙古二连浩特清代伊林驿站遗址出土骆驼骨骼109件,灰坑及地层是出土骆驼骨骼的主要地点;北京金代光源里遗址出土了两件骆驼骨骼,距离光源里遗址不远处的牛街遗址出土大量骆驼骨骼,包括带有锯痕的骨料;内蒙古元代燕家梁遗址、元上都西关厢遗址均有骆驼骨骼的出土。
出土骆驼骨骼的利用方式
运输役使
敦煌汉代悬泉置遗址是建立在河西要道上的一处丝绸之路的驿站,是丝绸之路的枢纽,同时出土了骆驼骨骼和记载西域事务的简牍,为骆驼作为长途运输工具提供了最直接的证据。靖边统万城西城遗址出土的骆驼骨骼反映了周围有沙漠地带,古代先民们主要用其负重远行而非食用。汉代以后,骆驼骨骼在中原地区发现,从汉昭帝平陵陪葬坑的大量骆驼骨骼,到河南南阳府衙新莽铸钱作坊遗址骆驼骨骼,表明当时中原地区与西域有文化交流和贸易往来。内蒙古地区如元代燕家梁遗址、清代伊林驿站、元上都西关厢遗址等地骆驼骨骼的发现,正是丝绸之路贸易繁荣、骆驼队穿梭往来于东西方的实物体现,这些骆驼是维系跨区域文化交流与贸易往来的关键交通工具。
殉葬
新疆北部地区普遍存在以完整骆驼或头骨随葬或殉牲的习俗。在新疆轮台群巴克墓地、尼勒克加勒克斯卡茵特墓地、巴里坤石人子沟墓地、鄯善三个桥墓葬以及吐鲁番交河故城墓葬中,均发现了完整的骆驼骨架或头骨被用于殉牲,象征墓主的财富与地位。青海都兰哈日赛墓地吐蕃时期一坑殉葬4匹骆驼,延续了这一传统。
肉食资源
骆驼除了作为役使的畜力之外,还可以作为肉食资源。楼兰故城三间房遗址出土的骆驼骨骼相对较少,在骨骼表面上有人工切割、砍砸等痕迹,可见骆驼是人类获取肉食资源的途径之一。在于田圆沙古城,出土的193件骆驼骨骼中应有一部分属于食用后废弃;清代内蒙古伊林驿站遗址的大量骆驼骨骼出土于灰坑和地层中,研究者认为它们除了役用外,也可能在死后被作为肉食资源二次利用。
骨料来源
骆驼的骨骼也被古人巧妙地开发利用,成为骨器加工的原材料,多处遗址的骨骼上发现了清晰的加工痕迹。掌跖骨是大型动物骨器加工最为常用的部位,河北正定开元寺南广场遗址出土的10件骆驼骨骼中,有9件均发现平整锯痕,推测可能是制作骨器的缘由。河北省康保县西土城城址出土了31件骆驼,其中22件骨料,这些骆驼的桡骨、胫骨、掌骨和跖骨等可作为骨器原料;北京牛街遗址也出土了大量带锯痕的骆驼骨料,说明当时的北京地区骆驼可能是运输和贸易的重要交通工具,也将骆驼的骨骼用来制作骨器。
结语
通过对我国境内骆驼遗存的梳理可以发现,骆驼在我国的出现与利用具有明显的时空演变特征和功能多样性。从地理分布来看,早期的骆驼骨骼主要集中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区域,最早可追溯到新石器时代晚期至青铜时代。汉代以降,伴随丝绸之路贸易的兴盛与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逐步深入,骆驼开始向东、向南扩散,逐渐出现在中原、华北甚至东北地区。这一分布的变化,清晰地表明骆驼作为重要的运输工具,在沟通不同区域往来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
人类对骆驼的利用方式并不仅仅将其作为丝绸之路上难以替代的驮畜。除用作役使之外,骆驼也被用作肉食来源,其骨骼又是制作骨器的重要原材料,在西北地区还将其作为丧葬仪式中的殉牲。古代人们对骆驼的多样利用方式证明骆驼在当时的环境以及贸易往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