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年,瑞典地质学家安特生主持了仰韶村遗址的第一次发掘,此举标志着科学意义上的考古学在中国的开端。鲜为人知的是,安特生结束了对仰韶村遗址的发掘后,其助手白万玉又在遗址南部堆积深厚的区域进行了补充采集,发现了一座出土遗物丰富的袋形灰坑,安特生在《河南史前遗址》一书中将这座灰坑命名为“白氏袋状坑”。由于安特生在发掘过程中采用按深度分层收集遗物的水平层发掘法,导致绝大多数出土物缺乏准确的层位信息,但他在介绍仰韶村遗址出土器物时,特别注明了哪些遗物出自该坑。这无意中保留了该单位遗物的共存关系,也为我们认识“白氏袋状坑”的性质与年代提供了可能。
“白氏袋状坑”出土遗存的内涵与年代
“白氏袋状坑”共刊布了11件陶器,器类包含瓶、罐、盆、钵等。
其中,标本K.6424与K.6425为两件灰陶小口尖底瓶,二者形制相仿,均为喇叭口、鼓肩、斜直腹,底尖呈锐角,器表施篮纹。标本K.6422罐,折沿,弧腹,器表施篮纹与数周附加堆纹,特征分别与西王村遗址H18:1:1瓶、H18:2:29罐相符(图1:1~3,图2:1、2)。标本K.6251盆,敞口,圆唇,斜弧腹,小平底,素面,与笃忠遗址H22:48盆形态相同(图1:4,图2:11)。以上器物为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常见组合。
另外,标本K.6398钵,敛口,斜直腹,器腹有两鸡冠状鎜耳,与新街遗址G4:52钵形态相同。标本K.6417盆,敞口,下腹微内收,与新街G4:6盆相类。标本K.6400与标本K.5898为两件弧腹钵,在新街G4中也发现有同类器(图1:5、6、10、11,图2:13~15)。新街G4中还出土有指征性较强的小口瓶,H4:42瓶口呈平折沿状,颈近直(图2:12),是半坡四期文化的典型特征之一。换言之,以上器物均可在半坡四期文化中找到原型。
标本K.6591与K.6247为两件双腹盆(图1:8、9),与青龙泉遗址H11:23盆形态相同,源自屈家岭文化。
依据上述分析,我们可将“白氏袋状坑”出土陶器分为三群,分别来源于西王村三期文化、半坡四期文化、屈家岭文化。显然,该灰坑的年代属于仰韶时代晚期,但内涵较复杂。除此之外,标本K.6804:9为一件鬲足,年代至少要晚至龙山时代,系混入,应予以剔除(图1:7)。
“白氏袋状坑”引发的对仰韶晚期文化格局的新思考
“白氏袋状坑”复杂的文化面貌,归因于仰韶时代晚期诸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公元前五千年前后,屈家岭文化北上至豫中地区,在北刘庄、谷水河、大河村等遗址都留下了踪迹。在豫西地区,屈家岭文化的影响依然强劲,上文提到的笃忠H22中亦出土有屈家岭文化风格的豆与盆(图2:7、9),在仰韶村遗址1981年度的发掘中,还发现了同样源自屈家岭文化的盘形鼎与尊形圈足杯。
引人注意的是,半坡四期文化与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因素同时出现在此单位中。学界一般认为,西王村三期文化由半坡四期文化发展而来,二者前后相继。如依上述逻辑,则该坑出土半坡四期文化的钵与盆(图1:5、6、10、11),应属晚期遗迹出土早期遗物的现象。但这种现象并非孤例,长安花楼子遗址H11中同样发现有西王村三期文化的附加堆纹筒形罐与半坡四期文化鎜耳罐共存,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认为是早期遗物混入或是发掘失误所致。
仔细审视陕晋豫地区的仰韶晚期遗存,不难发现,类似笃忠H22、西王村H18中喇叭口尖底瓶与附加堆纹深腹罐的组合主要流行于晋南豫西地区(图2:1~6),如襄汾陶寺H384,芮城杏林F3,夏县东下冯H208、H230,三门峡庙底沟H212,新安盐东H200,但罕见于关中地区,而形如新街G4:42的平唇口尖底瓶与鎜耳罐的组合则仅存在于关中地区,暂未见于晋南豫西地区(图2:12、16、17)。以上现象的成因值得深思。
近年来,《蓝田新街》与《三门峡庙底沟》两本报告的出版,披露了大量仰韶晚期遗存材料,其中,两处遗址小口尖底瓶的形态演变,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线索。
先看新街遗址,新街遗址的发掘者将遗址内仰韶晚期遗存分为四段,有学者指出,尖底瓶口的演变规律为“沿面带凸棱的平折沿→平折沿→斜折沿→敞喇叭口”(图3:1~5)。以“敞喇叭口”为代表的H166等单位,同时还出土有罐、盆、瓮、钵等器类,与年代稍早的单位相比,虽器物形态略有变化,但器物组合并未改变。我们认为,这类单位仍属于半坡四期文化。
再看庙底沟遗址的第二次发掘。发掘者并未讨论各单位之间是否存在早晚差别,检索报告,我们也未发现有效的层位关系。可喜的是,有学者通过陶寺遗址的几组打破关系提供的年代标尺,归纳了西王村三期文化小口尖底瓶的底部特征“从钝角演变为底尖带乳状突的小圜底再到底尖为较宽平的圜底”的发展路径。我们按照这个规律将庙底沟遗址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列出(图3:6~9)。
观察两处遗址小口尖底瓶的形态,可知,二者差异较为明显。半坡四期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大多呈亚腰,而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同类器则为斜直腹,前者流行施线纹与弦纹,而后者流行篮纹,且常见在肩颈结合处施一周附加堆纹。值得注意的是,位于平陆谷地的庙底沟遗址出土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小口尖底瓶多为折肩,与半坡四期文化晚期的瓶相类(图3:5~9),而位于豫西山地和运城盆地、临汾盆地的仰韶村、笃忠、盐东、东下冯、陶寺等遗址出土的小口尖底瓶则区别于前者,均为鼓肩(图1:1、2,图2:5)。从地理位置上看,庙底沟遗址距离半坡四期文化盘踞的关中地区更近,自然更容易受到半坡四期文化的影响。如果两种文化曾经产生过跨地域的短距离交流,那么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二者的共时性问题,西王村三期文化很可能曾与半坡四期文化晚期有共存的阶段。新街遗址G27中,半坡四期文化晚期喇叭口折肩形态的小口瓶与西王村三期文化的附加堆纹罐共存的现象,或许也可作为支撑以上观点的一个例证(图2:20~22)。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半坡四期文化是西王村三期文化的直接来源之一,二者的罐、盆、钵、瓶等器物形态有明显的承袭关系。本文想要说明的是,西王村三期文化的来源并不单一,除前文提到的半坡四期文化和屈家岭文化,笃忠H22出土的小口高领瓮,显然来自同时期伊洛—郑州地区的秦王寨文化(图2:10)。半坡四期文化与西王村三期文化的关系究竟是前后相继,抑或是有年代重合的阶段,还有待更多的田野材料以及测年数据的发现与公布。
“白氏袋状坑”背后的偶然与必然
尽管安特生是发掘仰韶村遗址与刊布材料的核心人物,但“白氏袋状坑”的发现与清理,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其助手白万玉。白万玉自16岁起跟随安特生进行矿藏调查,后随其将工作重心转向古生物化石采集。1921年仰韶村遗址发掘前夕,白万玉随安特生发掘了沙锅屯遗址。安特生在该次发掘中,已经采取了依土质、土色和包含物的不同来划分地层堆积的做法,这无疑为白万玉打下了考古发掘的基础,也是他能够识别并发掘仰韶村“白氏袋状坑”的重要前提。安特生曾在著述中赞赏白万玉工作认真严谨的态度,而将这一重要灰坑以“白氏”命名,亦体现出对其贡献的充分认可与重视。
在科学的层位学与类型学方法尚未形成的时代背景下,安特生在发掘仰韶村遗址时以离地深度作为划分地层的标准,进而在一定时期内引发了学界对“仰韶文化”认识的混乱。安特生本人也曾坦言,“仰韶村的红陶、灰陶和黑陶在各个层位都有出现……我希望中国的史前学家能够借助新的、非常准确的地层发掘来验证我在仰韶村的观察”。所幸,“白氏袋状坑”位于当时的发掘区之外,由白万玉在遗址其他区域发现并单独清理,使得其出土遗物并未与其他单位混杂,安特生在发表材料时,特别标注了这批遗物的具体来源,从而使该灰坑成为中国新石器时代田野考古报告中首个能够将出土遗存准确归位至原始单位的案例。尽管这一记录出自安特生与白万玉的无意之举,却为我们理解仰韶晚期黄河中游地区诸考古学文化的发展与交融提供了珍贵的实物线索。如果说“白氏袋状坑”的发现带有某种偶然,那么白万玉的认真负责与安特生对他的培养信任,正是使这一“偶然”成为历史必然的关键所在。
(作者系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