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于2025年6月启动全区国有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组织有序,工作成效显著
广西此次国有馆藏文物定级工作与二级、三级博物馆运行评估同步进行。基于博物馆运行评估及日常管理工作,了解到全区国有备案博物馆对于馆藏文物的定级需求极高,既有新入藏待定级的文物,也有入藏多年尚未定级的藏品。为进一步有序推进馆藏文物的保护工作,夯实馆藏可移动文物工作基础,提升全区馆藏文物的分类、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组织广西博物馆协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开展全区国有馆藏文物定级工作。
自今年6月以来,陆续开展了19场馆藏文物现场定级工作,完成南宁、柳州、桂林、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来宾、崇左等10个地市、共计19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5191件/套文物的定级评估工作。其中,拟推荐一级文物29件/套,二级文物263件/套,三级文物2122件/套,一般文物1967件/套,其余因待研究未纳入此次定级范围。通过定级情况分析,南宁、柳州、桂林地区在文物数量上居领先地位,文物资源相对丰富,呈现文物资源集中、区域优势突出的特点。
专业支撑,定级流程科学
为扎实做好全区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统筹全区文博工作力量,组建了一支专业队伍,制定了规范、明晰的工作流程,为高效推进文物价值评估和级别评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业化的定级队伍。为确保定级意见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定级工作组从自治区文物鉴定委员会、涉案文物鉴定备案专家库中,根据鉴定工作经验和科研能力,精心组建了一支核心专家组。该核心专家组由10名常驻专家组成,覆盖书画、陶瓷、金属、玉石、杂项以及近现代文物等多个文物类型。同时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结合文物类型和专业需求,灵活吸纳来自广西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的古籍、化石研究专家。文博专家精通文物真伪及级别的界定,科研学者则擅长文物历史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深入阐释。跨行业合作有助于更广泛地涵盖文物类型和研究领域,从而更高效、权威地推进文物定级工作。
科学化的定级流程:前期准备—现场鉴定—定级复核—成果公布。
前期准备,掌握定级需求。自治区文物局首先对全区国有文物收藏管理单位定级需求进行了全面摸底,并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全区有64处文物收藏单位有定级需求,其中革命文物专题博物馆、纪念馆等9处。因2023年已组织定级过一批革命文物,为合理高效地开展全区定级工作,本次定级优先解决非革命类的馆藏文物定级需求。全区各国有文物收藏管理单位对馆藏文物进行全面梳理,提交相应的文物清单。广西博物馆协会汇总清册,对数据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建立全区文物定级数据库,为组建定级小组和充分研究定级文物价值提供支撑。
现场鉴定,全面评估价值。在全区文物定级数据库的基础上,根据需求和工作安排,分片区分阶段实施现场鉴定评估工作。申请定级单位负责提取文物,整理准备定级所需的操作空间、设施设备及相关文物档案资料,保障现场符合文物安全保管条件,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保卫措施;专家组通过查看文物实物,并对照相关档案资料,视情况采取现代科技分析技术等,综合考虑时代、社会、文化等背景,全面评估文物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采取合议的方式提出定级意见;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工作的对接,与收藏单位明确鉴定时间、场地、确定清册,做好现场记录、文物信息核定、意见核对等,确保工作的顺畅、高效。定级意见由鉴定专业人员、组织人员签字,组织单位盖章。其中对每件拟定一级的文物出具《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意见》,除明确记录文物的名称、年代、级别外,还详细记录文物特征、价值描述、定级依据、鉴定时间地点等内容。
复核意见,完善文物信息。现场定级评估完成后,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结合专家评估意见,完善文物档案,向自治区文物局履行备案程序。自治区文物局对定级意见进行确认审核,并进行分级归档备案。二、三级及一般文物由自治区文物局备案。一级文物按照《国有馆藏一级文物定级工作指南》,通过“全国博物馆年度报告信息系统——藏品管理系统”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备案。
成果公布,强化公众服务。完成定级备案以及一级文物审核备案工作后,自治区文物局通过官网、媒体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馆藏文物定级名录》。同时,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博物馆,逐步公开珍贵文物影像数据、研究资料,为高校、科研机构、媒体等提供科研资料和信息。
定级赋能,保护格局清晰
文物定级工作是文物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工程,通过科学评估文物级别,为科学构建全区文物分级保护和精准利用体系提供了坚实支撑。《国家文物局关于全面开展博物馆馆藏文物定级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馆藏文物定级是明确文物价值、实施精准管理、提升利用效能的前提。这一工作的全面推进,不仅推动了文物从“笼统管理”向“分级施策”的政策转变,更构建起覆盖全区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同时为优化馆藏管理流程、培养专业人才指明了方向。
科学定位,构建分级保护利用体系。截至目前,本年度广西完成了4489件/套文物级别的区分,形成了层级分明的文物价值谱系。这一成果为制定保护政策、调配文物资源提供了决策支撑,更有力地推动了“重点突出、分类保护”的保护利用格局的形成:对一级文物实施抢救性保护和限制性利用,对二、三级文物开展数字化保护和活化展示,对一般文物侧重教育科普功能,科学践行了“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现场定级是检视各馆文物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鉴定工作组在今年7月至10月先后完成了南宁、桂林、柳州等地现场鉴定评估,详细了解各馆文物出入库、账目编登、文物庋藏等基础工作。经考察,各馆在库房管理工作上差异较明显:省级博物馆基本建立了“专人专岗、多人管库、同进同出”的出入库制度,而市县级博物馆因人手紧缺则较难实现这一制度;部分市县级博物馆文物来源信息不全、缺乏文物价值研究,导致本次错失定级机会。在文物保护方面,部分馆配备了恒温恒湿储藏柜,布控了环境检测系统,但部分市县级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仍存在库房简陋、保护措施不足等问题。以上考察所得将为今后博物馆业务培训和预防性保护项目的实施提供有效依据。
文物定级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凸显了藏品管理人才培养的迫切性。国家文物局强调要“提升馆藏文物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专业人才的支撑。从全区文物定级清单的提交情况以及现场鉴定工作看,基层单位普遍存在鉴定力量薄弱的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将更加重视文物鉴定人才的培养和文物鉴定站的建立工作,推动全区文物定级工作常态化、标准化开展,全面提升国有馆藏文物保护利用水平。
文物定级工作既是对文物价值的一次系统性梳理,更是对文物管理体系的科学化升级。通过明确级别、规范流程、优化格局,将为构建文博事业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未来,随着文物定级工作的常态化,定级成果将持续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