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一器多用”茶具遗存的辨识
——以洛阳龙康C7M1422为例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刘太远

2005年3月,洛阳市洛龙区龙康小区发现一座晚唐墓葬(C7M1422),随葬品中的三彩带 炉、铁舀、唾盂、三彩盏用途未定,本文认为其属一套组合茶具,故而试作考论。同时,结合考古遗存、茶画和茶著中茶具的组合特点,对如何从唐代多用途器具中辨识出茶具提出浅见。

标准茶具的确立

龙康唐墓三彩带 炉(C7M1422:10),上部为黑釉立耳 ,方唇,宽折沿,沿微上翘,近直口,深腹,圜底。下部为酱釉炉身,直口,炉壁近底弧状内收,饰一圈裙摆纹,圈足。炉身正面上端为山字形排列的三个圆孔,中下端是略呈圆角方形的炉口。炉口两侧各有一水滴状镂孔,镂孔上方饰火焰纹。镂孔往后各见三条竖向镂孔。 口径8.4厘米、圈足直径4.3厘米、整器高15.6厘米(图1.1)。

巩义的三座晚唐墓葬和中国茶叶博物馆有7件龙康唐墓三彩带 炉的同类器,根据 上立耳的有无,可将其分为两型。

A型,5件, 有立耳。根据 是否留口,又可分为两个亚型。

Aa型,4件, 未留口。标本1,司马进夫妇墓三彩带 炉(M234:2)。上部属绿釉 ,尖圆唇,宽折沿,微敞口,深腹,圜底。下部为黄褐釉炉身,直口,炉壁近底弧状内收,饰一圈裙摆纹,纹下置残缺的黄褐釉底板。炉身正面中上端见山字形排列的三个花瓣孔,下端是略呈圆角方形的炉口。炉身背面亦见镂孔。 口径6.5厘米、裙摆直径5.2厘米、含底板在内的整器高7.4厘米(图1.2)。标本2,张氏夫人墓三彩带 炉。茶神陆羽塑像通过底板与之相连(图1.3),型制、釉色、尺寸近于司马进夫妇墓三彩带 炉(M234:2)。标本3,中国茶叶博物馆藏黄釉带 炉(一),通体黄釉。上部为 ,圆唇,宽折沿,敞口,深腹,圜底。下部为炉身,直口,炉壁近底弧状内收,饰一圈裙摆纹,置圈足。炉身顶端见三个半圆孔,上端为对称分布的六个镂孔,下端为略呈圆角方形的炉口,孔、口的两侧还各有两组火焰纹。 口径13.3厘米、圈足直径7厘米、整器高14.1厘米(图1.4)。该器出土于河南。标本4,中国茶叶博物馆藏黄釉带 炉(二),炉壁近底折状内收,饰一圈弦纹,侧面见三个品字形排列的圆孔,其余型制类同于标本3。 口径12.8厘米、圈足直径7.3厘米、整器高10.6厘米(图1.5)。该器为巩县窑产品。

Ab型,1件, 留口。标本1,中国茶叶博物馆藏白釉带 炉,通体白釉。上部为 ,圆唇,宽折沿,敞口,深腹,圜底。下部为炉身,直口,炉壁近底折状内收,饰一圈细弦纹,圈足。炉身中下端为略呈圆角方形的炉口。 口径11.3厘米、圈足直径6厘米、整器高8.9厘米(图1.6)。该器出土于洛阳。

B型,2件, 无立耳、留口。标本1,司马进夫妇墓三彩带 炉(M234:27)。上部属绿釉 ,圆唇,宽折沿,敞口,深腹,圜底。下部多为绿釉炉身,直口,炉壁近底折状内收,饰一圈粗弦纹,下置素胎圈足。炉身正面上端为山字形排列的三个圆孔,心状孔居中,圆孔居左右、上方见火焰纹,火焰纹两侧饰云纹;下端为略呈圆角方形的炉口,炉口两侧上部饰堆云纹。 口径9厘米、圈足直径4.7厘米、整器高6.3厘米(图1.7)。标本2,司马仲举夫妇墓三彩带 炉,除通体为浅黄釉外,型制、尺寸近于司马进夫妇墓三彩带 炉(M234:27)(图1.8)。

司马家族墓地的三座晚唐墓葬中,带 炉均另有多件组合器具。司马进夫妇墓中有碾、盂、执壶、盘,盘上及沿上摆放盛有水果和点心的盘子、盏、筷子、铲子。张氏夫人墓中有碾、盂、执壶、盘等,司马仲举夫妇墓有执壶、盘等,两墓所出盘上的摆饰类同于司马进夫妇墓,且均有1尊陆羽塑像。因司马进夫妇墓带 炉(M234:2)的底部型制同于张氏夫人墓带 炉,即炉底均带底板,加之后者通过底板与陆羽塑像连接,于奇赫进而推测前者原先也有同一个人物塑像与之相连。3组器具的型制和组合特征明显,均为茶具,已成学界共识,又因中国茶叶博物馆也将所藏的3件带 炉定为茶具,7件带 炉的用途应无争议。

龙康唐墓三彩带 炉有对两型带 炉的精心融合,主要吸收了立耳、未留口宽折沿、裙摆纹、圈足底等特征,则该器的用途应与之相同,亦作茶具。因目前尚未见到这类带 炉有茶具以外的用途,则可视其为唐代茶具辨识中的标准器。

疑似茶具的辨识

除带 炉外,龙康唐墓另有疑似茶具3件,分别是铁舀、唾盂、三彩盏。

铁舀(C7M1422:13),敞口,折沿,弧腹,圜底。短流,扁平长柄。宽14.2厘米、长18.4厘米(带流),整器长36.4厘米(带柄)(图2.1)。该器应属铫,学者对此已有系统总结。先前学者的研究一再表明,唐代的铫功能多样,茶具仅是其中的一个类型。有如,通过对文献的系统梳理,宋叶和吴小平认为,六朝唐宋时期的铫属温器,用于煮茶的同时,也充当炊具、药具、酒具。李竹雨也指出,唐代的铛和铫既是茶具,也属酒具、药具和炼丹器具。周爱东等人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唾盂(C7M1422:2),通体施白釉,上部为碗形,大敞口,碗壁斜收,下部束颈直领,圆肩鼓腹,平底。口径17.2厘米、底径7.2厘米、通高13厘米(图2.2)。齐东方系统总结了唐代唾盂(也称唾壶)的两种阶段性特征,即唐前期的唾盂上部为盘口、带盖、直径小于下部腹径,中晚唐时期的唾盂上部为碗状、直径大于下部腹径。张东将齐东方所述的中晚唐时期唾盂剥离出来定为渣斗,渣斗部分沿袭唾盂功用的同时,转变为一种用于收集茶渣的带有茶具功能的多用途器具。

参照张东的观点,结合发掘者对龙康唐墓年代的推定,宜将该墓随葬唾盂细化定为渣斗。孙机等人也提到渣斗可厕于茶具之间。最后1件疑似茶具属三彩盏(C7M1422:7),圆唇,敞口,浅腹,斜收平底,内壁以黄釉施底,用四条绿彩点缀其中,外壁只在口沿部施釉。口径10.2厘米、底径4.1厘米、通高3.1厘米(图2.3)。碗盏类遗物的通用性大于铫和渣斗,对其“一器多用”的特性本文不再赘论。

扩大回顾视野不难看到,执壶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杜金鹏等人指出,唐代瓷执壶不外乎茶具和酒具两种用途。刘斌提到,唐代的饮器注子和汤瓶,其功能为斟酒和注汤点茶。文献中虽然对它们有所区分,但从目前出土的唐代自铭为“注子”“茶瓶”的器物来看,其型制几近相同,因而除非有功用自铭,不然绝大部分考古出土的执壶,无法完全排除其“一器多用”的可能性。孙机也以唐长沙窑等器为例,阐释了早期茶瓶与酒注难分的观点。

“一器多用”的特点造就了唐代茶具辨识中的最大难题,但这是针对单件器物而言,如果考虑组合关系,我们还是能找到从“一器多用”遗物中剥离茶具的方法。

唐代茶具的组合特点明显。除司马家族墓地出土的三组茶具外,带煮器的唐代茶具中另有如下三套可作例举。其一,台中科学博物馆藏滑石茶具,除带 炉外,另有茶碾和茶盘,盘上置盏、盘子、执壶等器。其二,偃师杏园崔防墓茶具,除铁铛、铁铫外,另有白釉瓷盏、碾、执壶和银勺、箸等配套器具。其三,洛阳齐国太夫人墓茶具,除提梁银 、锅外,另有银铛、金盏、银托、银笼、银箸、银臼、银盘等配套用具。煮器均非孤立存在。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宋人摹本《萧翼赚兰亭图》,展示了初唐时期煮茶法的基本情形,属现存最早表现唐代煮茶法的绘画作品。画中的铫置于炉上,两者的组合体大致同于龙康唐墓的带 茶炉。画中另见竹夹、盏、托、碾、合等茶具,铫与炉显然不是孤立存在的状态。《茶经》由陆羽于中唐时期著成,是迄今最早的一部关于茶的专门著作,记载了25种煮茶器具(加上附属器3种后,共计28种),煮器中的炉、 之外,皆有齐备的罗、则、碗等组合用具。

综合对考古出土唐代茶具遗存、茶画及茶著的观察和梳理,可知唐代茶具中的煮器皆有配套器具。参考这一特点,可以合理推测龙康唐墓中除带 炉外,应有其他伴随茶具。又考虑到铁铫、白釉瓷渣斗、三彩盏可用于茶具,则可推定在龙康唐墓的随葬语境中,三者为带 炉的专门组合茶具。

结语

本文以考古材料为主,结合对图像和文献材料的梳理,考证龙康唐墓出土的三彩带 炉、铁铫、白釉瓷渣斗、三彩盏为茶具。其基本思路是先确认其中可定为茶具的标准器——茶炉,再结合唐代茶具呈现出来的煮器与组合器固定呈现的特点,推断剩余3件具有“一器多用”性质的器物也为茶具。如何从可用作酒器、药具、炊具等多用途器具中辨识出茶具,是唐代茶具遗存辨识中的核心难题,器具的性质由其所处的语境决定,故而本文认为语境法的视角可以提供解题思路。在这一方法中,标准茶具的辨识尤其重要,若未见标准茶具,则对多用途器具中可能为茶具之器的推定要谨慎对待。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历史学院考古文物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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