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文化遗产的保存、研究及传承的方式方法也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数字化,作为科技与文化相结合而产生的新事物,在文化遗产的认知、保护、研究、展示及传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十年来,中国对遗产保护与科技融合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并把文化数字化提升到国家的战略层面。“数字敦煌”的探索,“数字故宫”的推进,以及各省市博物馆、遗址公园、非遗保护中心的积极尝试,一场规模宏大的数字化变革正席卷整个文博行业。
技术应用的变革
文化遗产数字化是指利用数字技术对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保存、阐释、展示、传播和利用的过程。也就是说,随着数字技术的变革,其内涵和具体实践也随之变化。从20世纪90年代数字化发端以来,中国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技术应用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初步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00年),计算机图像处理等数字技术最初被用于文献、绘画等二维遗产的修复与记录。这一阶段,敦煌研究院已率先开始数字化保护技术的探索与研发,考古领域也开始尝试利用红外线热成像和激光扫描等技术。第二个阶段是快速发展阶段(2000年初至2015年前后),三维扫描、虚拟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推动数字化的对象从二维拓展至建筑、雕塑等三维实体遗产,标志性的成果就是以数字敦煌为代表的重大项目相继落地,这一阶段数字化工作从单点技术应用转向系统化的项目方案设计。第三个阶段是多元化与规模化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随着《“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2016)、《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2022)以及《“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顶层设计的出台,文化遗产数字化上升为国家文化安全与发展的重要议题。我们可以看到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广泛应用于文化遗产领域,形成了涵盖文化遗产保护与监测、修复与研究、传承与活化等全方位的技术体系。
业态模式的变革
中国文化遗产数字化的理论研究显示出跨学科综合程度不断提高的时代特征,研究视野从讨论单一技术的实现路径,如“数字化是什么”和“如何实现数字化”的基本问题探究,发展为研究范围逐步细化,出现针对某种类型遗产或某一地区文化遗产的专门研究,同时国际实践的经验受到关注。而当前,相关理论研究开始深入认知更为复杂的社会文化系统,已有学者尝试运用四螺旋理论构建“政府、产业、高校、公众”多方协同合作框架以及探讨数字化进程如何重塑与建构现代文化认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融入,推动保护理念从“被动抢救”向“主动预防”、管理模式从“粗放管理”向“精准治理”的变革,但也引发了关于技术依赖、“算法黑箱”和“数字鸿沟”等风险的反思与治理需求。
在数字化保护与利用的实践上,不仅实践主体从文博机构扩展到图书馆、档案馆、高校乃至社会公众,数字化的文化遗产对象也呈现出多元化、深层次和广覆盖的积极面貌。不可移动文物因自身的脆弱性最先产生数字化需求,敦煌研究院用几十年的时间探索,通过高精度摄影与三维重建技术实现了对莫高窟洞窟和壁画毫米级的数字化存档,有效应对石窟本体自然老化的挑战,基于数字化档案设计的“云游敦煌”小程序也让世界各地的人们能足不出户游敦煌;山西晋祠数字工程利用三维扫描和虚拟现实对遗产进行结构分析、病害监测。在可移动文物方面,以故宫博物院为代表的各大博物馆推出数字文物库,将藏品转化为数字影像,使得公众能够以非接触性手段观察到文物的高清细节;三星堆遗址的考古发掘工作中,对新出土的文物进行高精度的三维扫描和信息采集,实现了保护、研究与展示的同步进行。从《世界互联网大会文化遗产数字化案例(2025年)》的中国项目,如浙江大学文物“基因库”、文澜阁数字孪生、秦兵马俑AI虚拟修复等,可以看到AI修复、数字孪生、三维建模等关键技术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深度融合与应用。
对于线性遗产和水下遗产等特殊类型,数字化保护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杭州段大运河的数字化保护运用无人机、物联网传感器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建立了从空中到水下的立体监测与预警系统;云游长城项目让更多的人参与长城保护;南海Ⅰ号、长江口二号和华光礁一号等水下文物考古发掘中,采用数字化过程记录及三维建模技术,为出水文物保护和后续研究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其中南海Ⅰ号的实践更是被誉为全球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智慧方案。
相对而言,非遗资源的数字化对象是活态的技艺、表演、实践和知识体系,目前的数字化以过程记录、知识整理与情境再现为主。借助影音记录、动作捕捉和多模态采集等手段可以实现对传承人的精湛技艺和口述历史的完整记录;数字叙事技术则能够将民间传说、《格萨尔王传》等史诗制作成交互式动画或游戏,极大地提升了文化传播效果。但是技术能否准确传达技艺背后的匠心或者社群情感?过度数字化包装是否会导致本真性流失?这样的文化伦理问题及更深层的文化阐释困境也随之产生。
风险与挑战
在技术进步的光环背后,逐渐浮现诸多潜在的有关伦理、安全与发展平衡的问题,对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严峻考验。数字化过程中的伦理困境及文化版权争议较为突出,尤其是具有群体性、活态性等特点的非遗领域,容易产生数字化结果的权利主体难以界定的问题。在贵州侗族大歌的数字化保护中,研究者采集的社区文化数据被商业机构在未获得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并开发了商业产品,引发了关于文化所有权和利益分配的伦理争议。另外,数字重建的真实性也受到了质疑,过度的商业化包装和缺乏历史依据的虚拟复原可能扭曲了遗产的原貌。一些包含精确尺寸、材质、工艺等核心信息的文化遗产高精度数字模型,可能会被不法分子用于文物的精细仿制从而扰乱艺术品市场,甚至会威胁到文物本体的安全。黑客攻击、数据篡改等网络安全威胁也会导致数字档案丢失或被污染。此外,不同区域、不同级别的文博机构之间技术、资金和人才不均衡,不同社会群体接触和使用数字文化资源的能力也存在差异,“数字鸿沟”会日益扩大,加剧文化资源利用的不平衡。公众层面上,特殊群体以及网络欠发达地区的居民可能因为缺乏操作技能或数字化设备而被排除在数字文化服务的门槛之外。可见,以数字技术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公共性、共享性、普适性仍任重道远。
前景展望
“十五五”时期将是文化数字化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面对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中国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正以乘风破浪之势前进,从发展方向来看,考古学、历史学、艺术学、传播学、法学、社会学以及计算机科学等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变得更加紧密,有望形成拥有自身独特理论和方法论的“数字遗产学”等新兴交叉学科。在法律与治理上,加快完善适应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合理合法的知识共享、许可授权模式等,促进文化遗产数字成果产业化的健康发展;建立针对人工智能技术的伦理审查与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技术发展始终服务于人文价值的传承与弘扬。在技术层面,技术创新持续驱动,多模态数据集构建与数字孪生技术的普及将成为常态,对遗产的监测保护也将更加智能化、动态化;扩展现实与元宇宙概念催生多人在线、可交互,甚至可编辑的虚拟文化空间,能够激发更多的人参与文化传播。
文化遗产是公共资源,其数字化成果必然走向普惠共享。一方面,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的合作,在世界文化遗产数字化领域中提升话语权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共同推进“丝绸之路数字博物馆”等跨国项目合作;另一方面,通过政策扶持、技术援助和人才培养,提升欠发达地区的数字化能力水平,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成果更好地与当地的教育、旅游、文化创意等领域结合发展;鼓励公众利用开放数据积极参与创作,同时也要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的需求,确保技术进步的红利惠及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文化生态。
中国的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其本质是一场以技术为动力、以文化传承为内核的深刻变革。数字化不是终点,而是连接历史与未来、遗产与公众、学术与社会的桥梁。我们应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对待文化数据,以创新的理念活化数字应用,理性地对待技术伦理,积极地推动普惠共享,让文化遗产数字化的丰硕成果成为延续中华文明根脉、增强文化自信的坚实力量。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历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