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遗址概况
郯国故城是山东南部地区时代较早、面积较大、保护较好的东周至汉代城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城区北部,故城向东3千米为沭河,向西1.5千米为沂河支流白马河,白马河西为沂河,地处沂沭河下游郯苍平原腹心地带,土地肥沃、水利条件优越。其北接北环路、西邻郯西路,南界郯子公园,东有郯东路穿越北墙和东墙。1977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历年调查、勘探、试掘,现已基本认清其规模和形制。故城平面呈南窄北宽的长方梯形,西城墙与北城墙均长约1260米、东城墙长约1370米、南城墙长约780米,周长约4670米,面积约为128.5万平方米。现仅地表存留断续残段城墙,城内遍布现代民居和企事业单位建筑。
1990年、1992年、1994年和1996年四次对郯国故城城墙或城内局部进行了解剖或发掘,基本认清了城墙的建造结构、方法和时代。城墙由墙基、内侧护坡和墙体三部分组成,系堆土夯筑而成,墙基底部宽约60米~70米,墙体宽约40米~50米,内侧护坡呈缓斜坡状、紧贴墙体,宽度约9米~13米。现仅局部保留西、北城墙,东、南城墙已被推平,城墙残高约4米~8米。城墙初建年代为战国晚至汉初,两汉时对城墙有过修补、加固行为;历年来配合城内基本建设的抢救性发掘工作,也认识到城内堆积深厚、一般在2米~3米,文化层延续时间较长、内涵丰富。遗迹见有道路、城壕、墓葬和手工业作坊等,遗物有蚁鼻钱、半两钱、五铢钱、铜盘、铜匜等铜器和鬲、豆、盂、盆、罐、砖、瓦当等陶器,遗存多为两汉时期,部分早到东周时期。
主要考古收获
制陶作坊区位于故城西北角的现郯城一中老校区中南部。地方文博单位早年即开始了部分工作,1995年,郯城一中扩建教学楼挖地基时发现残陶窑1座。1996年,郯城一中建实验楼挖地基时,又发现残陶窑与大量的制陶用具。2012年,郯城一中翻建食堂,发现陶窑数座和水井数口。种种发现表明,这里是一处制作陶器的作坊区,因周围遭破坏严重,估测作坊区残存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为配合郯城一中危房改造项目建设,2020年至2022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对处在制陶作坊区的项目拟建区域进行了持续的考古发掘。依据前期勘探情况,选择文化堆积较好、受破坏程度较轻的地块布设A、B、C、D四个发掘区。2020年度,于A、B、C 三个区进行发掘,布设探方或者探沟面积约2000平方米。2021年至2022年度,延续上个年度的发掘,于C、D两区接续进行布方,面积约3000平方米,三个年度共发掘面积约5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遗迹近1000处,其中灰坑844个,灰沟42条,窑17座,井41口,路4条,墓23座,灶5个,柱洞9个。共出较完整器物3800余件,种类、材质均多样,有罐、壶、豆、盆、碗、纺轮、瓦当、板瓦等陶器,有铁块、铁刀、铁钉、铜钱、铜块、铜环、铜镞等金属器,有骨锥、骨笄等骨器,有石板、磨石、石球等石器,也有陶拍、陶垫、陶坯支座等明显的制陶用具。
年代与分期
发掘区域地层堆积基本类似,扰土或耕土层下普遍有层褐色淤土,自A区至D区、由东向西土色渐红、厚度增加,应为宋元时期水患淤积所致,淤土层下广泛分布有较厚的汉代文化层,其下即为生土层,仅于A、B两区见有战国时期的少量灰坑和陶片。除去零星的战国遗存和元明时期的几座墓葬,其余均为单一的汉代制陶遗存。大宗出土物陶器中,未见西汉墓中的鼎、钫、壶和东汉墓中的陶制明器这类随葬品,常见罐、盆、瓮、碗、盘等生活用器和瓦当、板瓦、砖等建筑用器,可知这是汉代专门烧造生活和建筑用品的制陶作坊。分析日用陶器并结合所出“五铢”“大泉五十”等时代鲜明的出土物,作坊可具体分为三期:一期为西汉中晚期,二期为新莽至东汉早期,三期为东汉中期。
要素齐备的制陶作坊
汉代遗迹数量较多、分布密集,类型也较为多样,如灰坑、灰沟、窑、井、柱洞、垫土及烧土面等。按形制和功能可分为:获取和储存陶土的取土坑(沟)、储泥坑,加工熟化陶泥的澄滤池、练泥坑,制作陶坯的活动面、荫坑,烧制成品的陶窑、水井,存放成品的窖穴及存放残次品和填埋垃圾的灰沟(坑)。遗迹明显以窑、井为中心,形成空间聚集、功能互补、要素齐备的制陶生产单元,能初步复原出“陶土获取—加工陶泥—制坯—烧成—存储—废弃”的制陶流程。
连续大范围揭露,可以看出制陶作坊依时代存在着明显的功能区划和格局变迁。A、B两区有战国时期的遗存,但与制陶无关。A、B、C区东部于西汉中期开始制陶,一直延续至东汉早期。C区西部于西汉晚期开始制陶,延续至东汉中期。D区西汉中晚期应为取土场地所在,后不断在此倾倒制陶垃圾,对此区域进行垫平,东汉早期于其上局部地方又建造陶窑,使这里也成为制陶所在地。总体来看,制陶作坊显现出由东往西位置西移、规模扩大的趋势。
A、C两区是制陶作坊的核心区域,陶窑数量较多、持续时代长,尤其C区分布着10座陶窑,北部4座、南部6座,由此形成两个空间集聚但彼此独立的制陶区域。
成熟的制陶工艺
观察成品陶器的成型、切割、修整及装饰痕迹,辅以制陶工具的研究,如器坯成型工具类的陶轮盘,器坯修整加固工具类的陶拍、陶垫、铁削,装饰工具类的铜镞、铁锥、磨石、纹饰模具,装烧工具类的器座、支垫等,能详细揭示出快轮拉坯、批量烧制的制陶工艺。具体来说,日用陶器以轮制工艺标准化生产,大型器物如瓮、缸类仍以泥条盘筑和拍打工艺制成、辅以慢轮修整,建筑陶器瓦当及部分器体装饰如器耳则运用模具批量生产。成熟制陶工艺的运用,是汉代制陶业专业化和商品化生产的体现。
民营的生产模式
在陶罐口沿、肩部及器座、豆柄上常见有戳印或刻划的文字与符号,可供辨识者90余处,有“张”“赵”“昌”“张家”“北”“许”“王”“谢”“董”“成”“子弟庆印”等明显陶文,也有“鱼形”“太阳”“铜钱”“方块”“X”等符号。陶文多是具有鲜明姓氏或名字标识的记名文字,是典型的家族或个人标记,未见“亭”“市”等具有官方印记的字样,表明该制陶作坊并非官营,而是由不同姓氏作坊主成立的民营作坊。
初步认识与价值
2020~2022年度考古发掘进一步确认,这是一处保存相对完整、布局较为清晰、功能配合明确的制陶作坊遗址,遗迹虽然种类多样、分布密集,但核心遗迹如陶窑排列分散、相对独立,与官营作坊规划有序、规模聚集的分布模式有明显差异,结合陶文内容,进而判断这是一处性质明确的民营制陶作坊。
制陶活动始于西汉中期,兴盛于西汉晚期至东汉早期,至东汉中期以后逐渐衰落,表明作坊延续时间较长;从早到晚,占陶器大宗的均是生活和建筑用器,器物种类组合稳定,表明烧制产品相对固定,呈现出市场化流通特征;从早到晚,陶器成形、装饰技术一脉相承,陶窑形制保持不变,表明制陶工艺相当成熟和程式化。这共同说明,郯国故城遗址制陶业在汉代已经形成了分工专业、流程完备、技术成熟的生产体系,是汉代郡国民营制陶手工业的典型代表。
文献记载,郯城建置始于郯国,不知建于何时,战国时期,公元前418年为越所灭,公元前355年,楚灭越后又归楚,直至秦统一六国,境地先属郯郡后为东海郡郡治所在地,属秦末增置十郡之一,国之名不复存在。汉承秦制,郯地为郯县、东海郡和徐州刺史部治所在,经新莽直至东汉时期。而考古所证,郯国故城遗址城墙始建于战国晚至汉初,两汉时对城墙有过修补、加固行为。城内制陶作坊属于两汉,与之毗邻的冶铁作坊属于西汉,城南调查材料早到春秋,未见时代更早的证据。所以,郯国故城遗址应为秦汉时期郯郡和汉代东海郡郡址,而不是郯国都城所在。郯城在两汉时期应是政治、经济、文化发达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这也是制陶业作为一门手工业在此地兴盛发达的原因。
综上,郯国故城遗址制陶作坊区的考古发掘,为研究汉代制陶业技术工艺、生产流程与组织模式提供了关键实物证据,填补了鲁南地区汉代手工业发展的研究空白。同时,本次发掘丰富了郯国故城遗址的文化内涵,进一步了解了故城的功能布局、聚落变迁和城市规划理念,也初步诠释了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达手工业与商品化特征,这为深入探讨鲁南地区两汉时期的经济模式、文化特征甚至社会形态提供了可靠资料。
[本文系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郯国故城遗址制陶作坊区发掘资料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2023-JCXK-002)的阶段性成果。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郯城县博物馆 沂水县博物馆 执笔:王子孟 王剑 王经芹 王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