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更好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夯实上海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基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有序推进《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改相关工作。
强化顶层系统设计。围绕今年11月提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的节点目标,研究制定总体工作方案,系统梳理修改工作背景,明确修改重点、阶段任务、部门分工和保障机制。成立修改草案起草小组,定期开展会商研究,整理立法基础资料,学习借鉴其他省份经验,形成立法参阅材料汇编。目前,已起草形成修改草案初稿,开展第一轮意见建议征求。
精准修改重点条款。围绕全面衔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调整内容、细化落实相关新规定、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和城市更新、加强馆藏文物规范管理、提炼吸收社会文物领域创新做法、有效促进文物活化利用等六方面重点内容开展修改完善,进一步细化上海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制度设计,增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
深化协同调研实效。完善上海市人大相关委员会、市文旅局(文物局)、市司法局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分专题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专家论证等形式,总结分析《条例》实施情况、文物保护管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持续开展草案文本的读稿和修改完善工作,切实凝聚各方共识。
(沪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