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合文化历史考古与社会历史考古的思考

来源:中国文物报
作者:陈伟驹

考古学界通常把考古学文化时空框架与文化谱系的研究归为“文化历史考古”,把聚落考古、墓葬分析以及手工业研究称为“社会历史考古”。近年来,张弛提出,目前“这两套研究方法还缺乏相互间的内在联系,以致近年来史前考古凡是以‘文化与社会’为题的研究论述都不免有‘两张皮’之嫌”。为此,他提示,文化历史研究探讨文化或群体的来源与关系,是取自社会外部关系的角度;社会历史研究关心社会阶层、社会关系和社会革命,则是社会内部的问题;二者之间应有内在的联系(张弛:《民族与革命——百年中国考古学的研究取向》,《文物》2021年第6期)。这一概括从社会群体内部与外部关系的视角将文化历史考古与社会历史考古联系起来,对于整合两种范式的研究具有指导意义。

文化历史考古与社会历史考古的这种内外部关系首先可从中国新石器时代长时段的发展图景中得到初步验证。在新石器时代中期及晚期早段(距今约9000-6000年),各文化区的考古学文化分布范围都不大,不同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交流尚不深入,交流的文化因素多限于个别器物。与这种外部关系格局相对应的是,各考古学文化的聚落基本属于规模不大的村落组织,其人群亦未见明显的社会财富或地位的分化和分层现象。进入新石器时代晚期中段(距今约6000年以降),不少考古学文化分布范围明显增大,考古学文化之间的交流更加深入,原本分属不同考古学文化的区域被整合在同一考古学文化的空间范围内;同时,文化交流的空间距离明显增大,出现了跨文化区、更大范围的文化趋同现象。同这种外部关系相应的内部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是出现了大型中心聚落、具有主从关系的聚落群、大墓和专业化的手工业产品。这表明,此时出现了更大规模的社会组织单元、社会分化或分层以及专业分工现象。上述新石器时代不同时期的外部关系(文化历史)和内部社会结构(社会历史)很可能是互为因果的,有时甚至是同一社会现象的不同表现形式。

当然,要揭示文化历史考古与社会历史考古内在联系不能仅停留在上述宏观的层面,而要深入具体而微的个案研究中,将二者的关系更清晰地联结起来。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统一叙事的主体。社会历史考古叙事主体通常是“人”,而文化历史考古常常以“物”的视角来表现。统一主体就是要将文化历史考古的叙事主体从“物”转变为“人”。中国考古学界呼吁多年的“透物见人”,在这一问题上同样适用。

现阶段的文化历史考古在叙述考古学文化外部关系时,常常无差别地使用“交流”“影响”等字眼。这种无差别表现在,不论是论述裴李岗时代还是仰韶、龙山、二里头时代不同文化关系时,抑或是描述强势考古学文化与弱势考古学文化的关系时,都一律以“交流”“影响”笼统概括。实际上,裴李岗时代一个考古学文化对另一个文化的“影响”,与处于国家组织中良渚文化与其他文化的相互“影响”,其背后的社会机制是截然不同的。再如,目前二里头文化中发现不少岳石文化的器物,反之则比较少见。从“物”的角度,当然可以说是岳石文化“影响”了二里头文化,但是考虑到二里头都邑和国家组织的存在,其文化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高于岳石文化,上述“影响”现象也可能是二里头都邑“虹吸效应”的结果。研究表明,二里头文化第三期及之前,岳石文化因素主要出现在二里头文化的高等级聚落(贺俊、张飞:《论豫西晋西南等区域的岳石文化因素》,《考古》2025年第5期)。这可能是“虹吸效应”存在的证据之一。被“虹吸”的主体只能是“人”。从这个角度看,实际上变成二里头文化“影响”了岳石文化的人群。这种视角将叙事主体从“物”转变为“人”,实际上也达到了统一文化历史考古和社会历史考古的目标,因为它将器物传播的现象与两个考古学文化的内部社会结构之间的关系联系了起来。对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到二里岗文化早期阶段出现的大量岳石文化因素,学界普遍认识到可能与夷商联盟灭夏的历史事件有关(同上引文)。这种将文化传播与文献记载历史事件联系起来是实现“透物见人”的一种重要方法。但是在论及文献记载匮乏的史前时期,除了个别研究外(如杨新改、韩建业:《禹征三苗探索》,《中原文物》1995年第2期),要实现上述目标,常常面临较大的难题。这就更要求研究者要有意识地紧密联系社会内部结构与外部关系表现,以“人”的视角来代替“物”的视角,即以“虹吸”“战争”“贸易”等具体叙事来代替无差别的“交流”“影响”的抽象概括。

我们还可以举出更多的例子来论述文化历史考古和社会历史考古之间的关系。比如,学界很早就认识到,庙底沟文化或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彩陶以陕晋豫邻境地区为核心,向外传播范围非常广,西至甘青地区,东抵海岱地区,南到长江中游,北达内蒙古地区。近年来,王炜林注意到,庙底沟彩陶与其常见半地穴五边形大房子同生共灭,并根据大房子的结构及其共存遗迹提出这种大房子是一种彩陶作坊(王炜林:《庙底沟文化“大房子”功用的新认识》,《考古与文物》2024年第3期)。这一认识为从规模与专业化生产、经济贸易的角度解读庙底沟彩陶的“抽象”传播提供了线索。与之类似的案例还有长江中游油子岭文化晚期陶器群的传播。据研究,关庙山遗址四期(相当于油子岭文化晚期)出现了快轮拉坯技术(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枝江关庙山》第868页,文物出版社,2017年)。这种技术的出现可能会引发制陶效率和规模的提升,这一背景以及由此引发的陶器贸易与此时油子岭文化陶器大范围传播很难说没有关系。

在距今5000年前后的仰韶晚期、良渚文化早期、屈家岭文化以及大汶口文化中期阶段,目前发现的南佐遗址、良渚古城、石家河古城、双槐树遗址、焦家古城等,多被认为已经进入文明或早期国家社会。与这一阶段社会历史发展相伴的外部关系表现是,相关地区出现了一场史前文化大迁徙现象,“使得北起长城沿线,南至岭南,西起黄河和长江上游,东至东海之滨,从文化的联系和认同上连为一体”(许永杰:《距今五千年前后文化迁徙现象初探》,《考古学报》2010年第2期)。这种“文化大迁徙”现象很可能与国家组织的出现互为表里,因为国家的出现与崩溃牵扯到战争、移民、逃亡。张莉曾提出,洛阳盆地二里头国家的诞生很大程度上是政治移民的结果(见《作为移民城市的二里头:考古所见夏中晚期徙民政策及其历史意义》,《南京大学学报》2025年第6期)。詹姆斯·斯科特论证过早期国家形成过程中,常常存在逃离国家统治的群体(《逃避统治的艺术》,三联书店,2016年)。向桃初曾指出,二里头文化末期该文化在南方的传播可能就是夏王朝覆灭时被动迁徙的产物(《二里头文化向南方的传播》,《考古》2011年第10期)。在某种程度上,文化历史考古所揭示的“早期中国文化圈”的形成与发展(韩建业:《早期中国:中国文化圈的形成与发展》,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年)与社会历史考古所揭示的中华文明的形成是同一历史进程的不同表现形式。换言之,从整合文化历史考古和社会历史考古的角度来说,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起源与发展应当与中华文明的起源与形成结合起来研究。这或许是提出这一理论问题的重要意义所在。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人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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