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是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教育组织,既承载着教化功能,又维系着民间学术传统。据统计,抚州历代先后创建书院157所,是江西省创建书院数量最多,延续时间最长的地区之一。抚州素有“才子之乡”之称,宋元明清四朝共出进士2400余人,其人才产出之丰沛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书院。然而,抚州书院的历史意义不仅仅在于其人才产出的丰硕,更在于它在千年发展中所呈现的独特张力——官学化与民间性的持续博弈。
抚州书院的民间底色
名儒乡贤办学是主要形态。抚州拥有深厚的民间办学传统。北宋时,许多乡贤、名儒自发投入书院建设,江西古代书院中影响最大、生徒最多的书院之一南城盱江书院,便是由著名理学家李觏于庆历三年(1043)创建。元朝立国后,许多不愿入朝为官的南宋遗民在抚州自行创立书院讲学。如大儒刘君举,自筹资金创建管陶书院,在此教书育人。明代时,吴与弼于家乡小陂村创办小陂书院,开创了“崇仁之学”,培养出胡居仁、陈献章等一大批学术大家。清代理学家李绂,于乾隆四年(1739)倡议在香楠峰原址上重建兴鲁书院,并与临川知县李廷友共同完成修建工程。同年李绂又捐银助倡,于城南青云峰临川县学故地修建了青云书院。正是在这些名儒乡贤的努力之下,抚州书院在朝代更迭的动荡中得以延续。
教育对象的开放性。抚州古代的民办书院秉承“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招生没有地域、身份、年龄、地位的限制。李觏创办的盱江书院,史载其“门徒千人”,该书院创办后“乡曲俊异从而师之,东南闻风至者常数千人”,这正说明盱江书院的教育对象跨越了地域限制,与官学按籍贯定额招生的封闭性形成鲜明对比。明代罗汝芳在南城从姑山创办从姑山房,接待前来研习学问的人,上至朝廷高官,下至乡野农夫、制陶工匠、胥吏小民,只要有求学的愿望,皆可成为他的学生。这种开放性,正是抚州书院“民间性”最生动的体现。
抚州书院的官学化进程
南宋——制度开端。南宋时,朝廷向书院赐额、赐田、任命山长已成为惯例。淳祐十年(1250),县令王中立重修槐堂书院,知州叶梦得在记文中记载:“今复析荷源寺废田以补之,月拨县解,郡用钱楮以助之,而岁用粗给……以提督之权归之于令,凡有更创易置之事,则必次第而闻于郡,庶几上下相维,可持于久,修规立程,著为定制。”人事上的“提督之权归之于令”加之经济上的“月拨县解,郡用钱楮以助之”,标志着官方力量以行政和财政手段介入书院管理。其后,临川临汝书院于咸淳七年(1271)获朝廷赐额,成为抚州第一所获皇帝赐额的书院,又由江西提举李雷奋为书院选聘山长,逐步向官学化道路靠拢。
元代——官学化推进。入元以后,朝廷对书院的控制和管理日益加强。鳌溪书院于皇庆元年(1312)获朝廷赐额,又设山长一员,训导一员,直学一员,学吏一名,门子二名,库子一名。宜黄人徐奇伯,最初是南城县学教谕,后升任临汝书院山长,之后又调任江州路景星书院山长。庐陵黄震,于延祐七年(1320)任临汝书院山长,又于“至治三年冬,考满受代,将谒吏部”。说明此时书院山长的调任、考核已与其他地方官无异。此外,临汝书院在元延祐年间、至正年间两次重修皆由官府主导,也反映出书院此时已与官府关联密切。
明清——从“讲学问道”到“官学之辅”。明中期以后,官学日益腐败,书院弥补官学之不足,在官方的默许下再度承担起“养士”之责,迎来建设高峰。然而,书院复兴的另一面,则是教学日趋科举化。成化六年(1470),饶秉鉴创建雯峰书院,延请状元罗伦讲学。罗伦常告诫学生“学岂科第而已”,劝导弟子读书并非只为博取功名。而“状元”自带的科举示范效应,与其对生徒的劝诫形成对照,折射出当时书院讲学普遍以科举为导向的社会风气。
清雍正时期,皇帝下诏,令各省总督、巡抚在省会设立书院,将书院置于朝廷的直接控制之下。此后,书院的人事管理、经费管控皆由官府主导,教学内容也被科举化全面渗透。以青云书院为例,书院条规明确规定了书院招生由县府考试录取,生童名额由官府核定,院长和主讲也由县衙择选聘请。另规定每月两次考试,分别为“官课”和“馆课”,考试内容为四书文一篇、试帖诗一首,皆围绕科举要求展开训练。黎川书院则规定经费收支必须“盖用县印”登记造册,每年须将收支细数“缴县署存案”,违者“公罚”。书院各项开销“各有定额”,经费要经官府过目审查。这种管理和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书院运营有序、经费公开透明,培养出许多科考人才,但也使书院的经济命脉掌握在官府手中,失去了管理和教学的自主性,沦为官学之辅。
民间力量的韧性与延续
官学化的浪潮从南宋延续至清代,层层推进,步步深化。然而,在官学化不可逆转的进程之下,民间力量从未缺席,始终保持韧性,深度参与抚州书院的传承。
书院经费始终依赖民间捐资。除名儒乡贤自发创办的书院以外,明清以后,由官员倡办的书院增多,但其经济命脉仍高度依赖民间捐赠。明万历年间,侍御周孔教与知县吴用先捐资倡办崇儒书院,但真正推动书院落成的则是“暨缙绅诸生咸乐从事”。东乡知县吴名凤,于道光三年(1823)向士绅、乡贤发起倡议,号召捐建汝东书院,但其于道光四年(1824)已调任德化县知县,在其调任之后,汝东书院仍在众乡绅的合力下成功建成。清代时,有临川生员桂殿芳一人捐银一万四千六百两创建汝阳书院,置田七百余亩;乐安何文芳一人捐岁入租谷两千八百余石田产,营建安浦书院;金溪仰山书院嘉庆二十一年(1861)大修,获民众捐资六千两。可见,尽管经费逐步由官府控制,民间捐资始终是抚州书院运转不可或缺的力量。
学术传承始终由民间维系。槐堂书院在南宋步入官学化后,其经济与行政归官府管理,但主教傅子云仍是陆学门人,书院教学仍以讲论陆学为中心,在官府控制的制度外壳下,学术内核仍在民间传承。明代吴与弼在其创办的小陂书院讲学,开创了“崇仁之学”,崇仁学派恰是在官方体制之外的民间土壤中生长而成,为明代心学的兴起提供了重要思想先导。清顺治九年(1652),朝廷严禁“别创书院”,而谢文洊以“学舍”为名,在南丰创建程山学舍,与宁都魏禧、星子宋之盛等人,大举讲会,广论程朱学脉,堪比“鹅湖之会”。以“学舍”代“书院”,既是对禁令的规避,也是民间学术在制度夹缝中求生存的智慧。
形成官倡民助的办学模式。经济上的支持与学术上的传承,使民间力量始终在场。同时,朝廷需要书院承担人才培养的职能,书院也需要朝廷的认可以获取发展的空间。正是在这种官学化与民间性的相互交织、不断调适中,逐步生成了官倡民助的办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地方官员负责发起倡议并提供部分启动资金,而建书院所需的大部分资金、田产和人力,则依赖地方士绅、商贾和民众的捐助。如本文提及的崇儒书院、汝东书院便是官倡民助创办书院的典型,此外还有仰山书院,乾隆二年(1737)由知县阎廷佶发起倡捐,民众集资完成建设;嘉庆二十一年(1816)又由知县万国荣发起倡议拆旧更新,官民鼎力相助完成,皆是官民合力创办书院的模式。
综上可见,抚州书院的生命力正是来自名儒的学术感召力、乡绅的持续捐输与“有教无类”的开放传统。官学化为书院带来了制度保障,也导致了书院自主性与讲学精神的流失,然而其始终未能切断书院与民间的血脉联系。这一历史经验也给当代书院的复兴和发展带来启示:不应只依赖政府投入,更需要激活民间的热情与学术的纯粹性,唯有如此,书院才能真正“活”在当下。



